陈二狗坐在田埂上,光着膀子,穿着半旧不新的破袄,里面填的芦苇絮露出了半截,他毫不顾忌,双目盯着手中的蚂蚱,怎么也停不下。
此时,他心里想着,到底是该红烧,还是直接拿着钓鱼呢?
青黄不接的时候,最是难人。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无论肚子里填多少,他都感觉到饿。
在他的旁边,就是一片片农田,茅屋瓦舍星星点点,远处就是小桥流水,河岸草坡上,黄牛低头吃草,不时地哞叫一声。
不远处,几个小孩则在黄牛身边来回折腾,活跃得不行。
炊烟犬吠,形成了一片北国田园风光。
附近的水塘旁,几个孩子正兴高采烈地下去摸鱼,可惜浑浊的水面让他们一无所获。
至于去河里捞鱼,得过巡河的族老那一关,他手里拿着扁棍,碰到小孩子过来就是挥舞,凶神恶煞,吓退不少。
所以,陈二狗别无所想,要么下塘摸鱼,要么钓鱼。
他的小脑袋瓜不住的在思量着,下面凉飕飕的,让他不住挠着。
「二狗,二狗——」
忽然,远处带着个破草帽的十三四岁的少年,则一边跑着,一边喊:
「有你家的信到了,你哥托信回来了——」
陈二狗猛回头,手中的蚂蚱死死地抓住,然后一股脑地起来,浑身粘着黄土及青草。
他的大哥,20来岁还没有媳妇,所以就去参了所谓的军,去了东北,这几年陆续的寄回来了不少钱,改善了家里的生活。
而带信的,则是去镇上赶集的。
大明三百年来建立起驿站系统,这几年不断地修复,呈现出巨大的活力。
而且,伴随着乡三老的设立,乡一级的行政机构逐渐受到认可。
乡辖十几个村亦或者几十个村,县上的民信局,在在各乡派人传信。
村上的人赶集时,也会托人去收信。
「好嘞——」
二狗忙不迭接过木匣,然后喊道:「铜板待会送给你家。」
「不用了,拿鸡蛋就行了。」少年不假思索地说道,然后又跳跃的向着远方而去,嘴里喊着亲朋好友。
在民间,铜板是交税,入城买东西的珍贵东西,鸡蛋则是最常用的替代品。
陈二狗叹了口气,三个鸡蛋,这两天又吃不上了。
不过怀揣着木匣,他心中极其欢喜,不知道大哥又寄回来什么。
虽然里面没有哗啦哗啦的响,但他心中却饱含期待。
蹦跳了好一会儿,才回到村中,绕了三绕,来到了一处偏僻的茅草屋。
半旧不新的院子门口,被收拾的干净利落,只有一些杂泥和鸡屎极为显眼,这在农村很是常见。
房前屋后,种植着大量的蔬菜,这是家里的主菜,野菜这个时候可不好寻摸,毕竟北方山少。
爹在屋后锄草,而娘则在屋内收拾着。
七八岁的二狗帮不上忙,只能随处乱玩。
虽然他叫二狗,但前面那几个哥哥早就已经夭折,后面则是五六岁的弟弟妹妹,在院子里和泥巴。
「爹,娘,大哥来信了!」
二狗的一声吼叫,让整个房间都震动了。
「二哥,二哥——」几个弟弟妹妹跳跃着,欢叫着。
年幼的他们虽然没弄不明白信的含义,但却知道又能吃上好东西了。
爹娘则放下手上的活,迫不及待地过来,一眼就看到了其怀中
的木匣。
爹一把抢过来,然后与娘回到房中仔细地翻阅着。
良久,爹才出来:「走,去村口,找赵先生——」
村里识字的不多,社学的赵先生则是为数不多的读书人。
社学,在村落渐渐恢复之后,几个大姓人家就凑钱重新办起来社学,就在祠堂中。
很快,一家人都昂起胸膛,身上的衣裳虽然说破旧,但他们丝毫都不胆怯。
一路上,村里的亲朋都露出羡慕的目光:
「陈大脑袋,你大儿子又寄信回来了——」
「是啊,刚寄回来。」陈大脑袋昂首挺胸,满脸的骄傲。
「真好,不知有什么好东西寄回家里了,我要是有这个儿子,少活十年都值了。」
来到社学,一家人的态度立马就变了。
之前的昂首挺胸,此时却弯腰勾背,态度别提多恭敬了。
而他们的手中,则拎着两个鸡蛋。
赵先生一席长袍,洗得条顺干净,脸上略带红润,与乡间平民百姓的贫穷,干瘦格外不同。
整个人都显出一股卓尔不群的气质。
即使他是个连童生都不是的读书人。
但,到底是读书人。
乱世后的盛世,读书人的重要性再次提高。
他斜眼一瞥,是陈家人,心里就知晓是书信事,所以就施施然地坐下,等着一家人的到来。
陈二狗和家人一样,眼睛里满是崇敬,身体不自觉地就矮半寸。
他毫不怀疑,只要自己的态度有一点点不恭敬,他爹的耳光就是立马而至。
用他爹的话说,赵先生不久的将来,就是官老爷,是天上的文曲星,得比族长还要恭敬。
「赵先生,这是我儿子又写来的信……」
陈大脑袋将粗糙的手掌在衣服上擦拭一下,即使它,已经被洗得发白。
小心翼翼地捧去书信。
赵先生眼皮都不眨,直接道:「下次不要带东西过来了,这点小事不值得。」
话是这样说,但鸡蛋在桌上放置时,他丝毫屁股都不挪动,就直接拿过书信,细细看了起来。
不一会儿,他竟然直接惊起,呼道:「陈大脑袋,你大儿子要回来了。」
「回来了?」陈大脑袋一时间没转过弯来。
「不是三年的时间到了吗?陈信这小子在东北辽东参军了半年,他说开垦了上千亩亩地,朝廷给他发了一百亩如今发达了,就想着带一家人过去……」
东北的建设兵团,是迁徙百姓的变种。
招募农村的青年入伍,让他们开垦土地,建设边疆,然后再用土地诱惑其一家人搬迁。
相较于之前直接强制迁徙,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毕竟破家值万金,再加上宗族姻亲等牵扯,哪一次不是弄得人心惶惶难以终日?
而且,这样做的话对于朝廷来说成本极高,百姓、朝廷都没好处。
而用招兵的方式,间接移民,就能很好的处理此事了,更为缓和。
「乖乖,一百亩——」
陈大脑袋惊了。
即使山东战乱年间死伤无数,还有大量的百姓被掳掠到辽东,但人均土地面积却很少,早就度过了开荒种田的好时候。
在村里,陈家顶多只有十来亩田地,而且都是旱地。
「赵先生,这一百亩地,是旱地还是水浇地啊?」赵大脑袋忍不住陪笑道。
「是水浇地。」赵先生摇头笑道:「他是准备接你们过去享福呢。」
「这辽东,可是有***
的……」
陈大脑袋忽然就缩了缩脖子,畏惧道。
「这是哪一年的陈年往事了?」
赵先生沉声道:「辽东安稳的很,边疆是吉林,辽东是内陆,比山东好多了。」
陈大脑袋这才欢喜不已。
一百亩地,这在老家岂不是个小地主?
到时候就能供老二读书了。
说着,他看向了二狗,满脸的期盼。
只要家里出了一个读书人,立马就是鲤鱼跃龙门,成为人上人。
到时候,陈家也是大户人家了。
越想,他越是欢喜。
一家人回到家中,欢天喜地的开始迎接大儿子的归来。
果然,半个月后,陈大狗,即陈信,则带着大小包裹,坐着赶集的牛车,回到了家中。
离去不过三载,家里的篱笆院变成了土墙,几个漏雨的破房,也已经被整修完毕。
屋前屋后都是菜,几只鸡咯咯叫着,对于生人的到来满是警惕。
「爹,咱们家什么时候养鸡场了?」
陈大狗一身棉袄,包裹得严严实实,满脸的红光,高大的身材,显得极为魁梧。
相较于之前的瘦弱干枯,简直就像是换了一个人。
「你走后半年,寄来钱的时候,就养了。」
陈大脑袋跟在儿子身后,满心的欢喜:
「估摸着养了两年半了,整个咯咯叫,蛋倒是下的不错,待会儿你尝尝,保证跟辽东不一样。」
「嗯!」陈大狗肯定地点头:「您这鸡脚露出来都是黑的,肯定好吃。」
一家人难得团聚,桌上也摆满了菜。
咸菜自不必提,一盘腊肉,一盘鸡蛋,就是整个桌上最大的菜。
几个弟弟妹妹咽着口水战,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而娘则拉着几人,低声呵斥道:「这是给大哥吃的。」
陈大狗则毫无怜惜地将肉菜夹给了弟、妹,父、母碗里,开口道:「在军中虽然俸禄不多,但吃喝不愁的,辽东别的不多,就是肉多。」
「漫山遍野的都是兔子,野猪,狍子,鹿,随便一抓,就能吃个几天,水里的鱼肥得像狗,有半个人那么大……」
在陈大狗的描述中,辽东除了冬天冷一点,基本上都是好处,至少比山东好。
这让一众弟弟妹妹馋得不行。
说起那一百亩地,他昂首道:「都是上好的水浇地,开荒了两年,明年就是熟地了。」
「就算是再不济,也能让我们全家饿不死。」
孰料,他爹却抬起头,问了一个毫无相关的问题:「辽东的教书先生多吗?」
「虽然比不了咱们山东,但还是有的。」
陈大脑袋露出了失望的神情:「二狗要是请不到一个好先生,日后怎么读书?」
「爹,你忘了,辽东人少啊!」
陈大狗忙道:「咱们县,考童生得有上千人,但在辽东,顶多百来人。」
「只要二狗稍微努力点,就能成为童生老爷,到时候再使把劲,就是秀才公——」
「嗝——」听到秀才公时,陈大脑袋瞬间打了个饱嗝,一股热气直冲后脑勺,整个人都快倒了。
多亏了陈大狗反应快,搀扶起来。
「秀才公,秀才公,二狗要是真成了,咱们家算是彻底起来了……」
如今,随着省试的施行,大量的读书人进入县衙,担任书吏、承办等职位。
而秀才,则是省试的种子选手,一旦参考,几乎不会被罢黜。
只要能争夺前
三甲,就能破例担任知县。
换句话来说,秀才做官,简直是不要太容易,拥有了秀才的功名,等于是半个官身。
官,民,一字之差,待遇千差万别。
「移,咱们全家都得移。」陈大脑袋忙道。
「那家里的田怎么办?」
「卖了,去辽东再买,那里的地便宜——」
一时间,整个家里的氛围瞬间就变了,更加的喧闹起来。
迁徙去辽东,成为家中怎么也断不了的话题。
实际上,第一波建设兵团陆续归家,掀起了迁徙的大潮。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数以万计的家庭,想要迁徙去辽东。
辽东上下则欢喜不已。
这一波,起码能带来十来万人。
朝野瞩目。
而这时候,吉林将军辛文成、黑龙江将军,王世国,则随着春天的脚步,踏上归京的路途。
说来有趣,辛文成从沈阳出发,然后通过辽西走廊,抵达京城。
而王世国则直接坐船,来到天津港,比其更快一步入抵京。
当然,令人侧目的是,其归京路上,携带的皮草数不胜数,价值千金,其财富之累积,让许多人垂涎欲滴。
这时候,大家才发觉,黑龙江和吉林的辛苦,其实也是能克服的。
王世国首先来述职,他笑容满面地汇报道:
「黑龙江城建成后,已有两万人定居,军队三千人,隶属朝贡的部落已经突破了两百个,共计三万人。」
「而赋税则多亏了码头港口,每年能收钱数十万,养军绰绰有余,末将不断派人北上,西进,另寻觅部落。」
「臣有意,重建曾经的奴儿干旧城,宣召大明之威。」
「新城?」皇帝颇有几分诧异:「朝廷可没那么多钱粮。」
「陛下,臣等计算了,二十万块足够,将军府也能出一半来。」
这时候,朱谊汐哪能不明白,黑龙江府显然是不缺钱财的。
其发展格外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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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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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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