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的雪花渐渐变小,这是地面上的积雪依旧庞大,已然淹没了脚裸,这是多年来陕西的第一次。
豫王裹着衣裳,看着白雪皑皑,太阳初升的景象,不由得感叹道:“天老爷,似乎要变了。”
诸将不解其意,但仍旧配合的点头。
朱谊汐笑了笑,也没管他们。
小冰河期即将落幕,对于整个北方来说,苦难的日子终将结束,迎来了正常的年份。
而对于他来说,陕西的价值,也在不断的升高。
战马,粮草,兵源,他们的诱惑难以言表。
“闯贼出来了。”
忽然,对面的军营突然门洞大开,一伙骑兵大摇大摆地出现,旋即兵临城寨,射来了一份书信。
“约战!”
朱谊汐一楞,随即觉得好笑,递给了诸将阅览,淡淡地问道:“陈统制,你觉得如何?”
陈永福脸上浮现一丝笑容,他拱手道:“恭喜殿下,贺喜殿下,闯贼压力过甚,后勤不足,这是我军大胜的征兆。”
“那我要不要战?”
朱谊汐继续追问道。
“尤统制?”
“要!”尤世威咬着牙,认真道:“等到闯贼山穷水尽时,他们必然背水一战,甚至牺牲西安百姓,如此反而不是时候。”
“辅兵、民夫多日来也不断地在操练,已然算是勉强成型,用来压阵再适合不过。”
“朱猛?”
豫王的目光,又转向另一边。
“末将以为,静待与约战都有好处。”
朱猛露出思索的表情,随即拱手道:
“但为了殿下的千秋大业,宜战而不宜守。”
“只有迅速的拿下闯贼,正面击败其人,才能更快的收复陕西省,从而震撼世人,扫清余毒……”
听此言,众人浑身一震,颇有几分醒悟。
豫王更是陷入沉默,良久不言。
堂堂正正之师,这是如今的他所欠缺的。
例如打多铎,他是一步一步的埋伏,引诱,从而落入陷阱,不可自拔。
如此,总是被人看清。
在战事激烈,南京即将沦陷之际,朱谊汐迫切的需要巨大的威望,来促进他的上位。
即,正面对决,彻底的覆灭李自成,从而取得为崇祯皇帝报仇的大义加身。
到时候再凭借着兵力,宗室身份,谁敢阻止自己上位?
鼻腔中嗅到了香味与烟火味,朱谊汐才缓缓道:“两日后作战,诸将整齐军队,我不希望到时候有人拖后腿。”
“遵命!”众将纷纷喊道,气势惊人。
如今在西安的将领,朱猛、陈永福、尤世威、刘廷杰、李经武、闫国超、陈东、王光恩、王详、曹勋等,可谓是大将十余名,小将百员,星光璀璨。
战兵约七万,辅兵、民夫五万,与李自成的二十万人相比,倒是不落下风。
而见朱谊汐应战,李自成深吸了口气,喜不自胜:“黄口小儿,一时得了气运,所以才起了,到底不过是娃娃,只能送死。”
“这两日多埋锅造饭,让儿郎们饱餐些许。”
两日后。
一大早,明军中就炊烟滚滚,大量的肉食,米饭,面食,不断地被蒸煮,香气弥漫在整个军营。
士兵们睡眼蒙胧的起床,迫不及待放水,就捧着碗开始排队。
“肉包,我的天哪!”
“大清早的吃肉,真的要打仗了。”
将士们一个个心情澎湃,拖延近一个月的战争,终于要开始了。
王纯青也不例外,辅兵也要上战场,谁也不例外。
啃着包子,忽然就见王千总喊道:“怀里都踹两个,都听我的。”
“好嘞!”大家虽然不知其理,但还是怀中揣起,继续造了起来。
“千总,这是为何?”王纯青一楞,忙问道。
“咱们一看就是压阵的,前头有战兵们打着,不到最后时刻轮不到咱们上。”
老王啃着包子,传授着经验:“战场上那么多人,轮到咱们的时候,恐怕得午时了,倒是饿着肚子可不行。”
王纯青受教,恍然大悟。
随着时间的推移,太阳渐渐而起,地面上的白雪,也不由得反射眼睛,晃的刺眼。
“传我命令,所有人眼睛附近,都得擦拭柴灰。”
朱谊汐面对这种情况,不由得高声吩咐。
旋即,他亲自作出示范,将煮饭用的柴灰,炭灰,沿着眼睛上下擦拭起来,变成了大熊猫的黑眼圈。
虽觉得奇怪,但豫王话语严厉,诸将不敢违背,只能纷纷照做,并且传下去。
到了辰时,太阳光芒愈发强烈,军队也纷纷出营,排好了军阵。
明军与闯军之间相隔十余里,这么一大片的空隙,虽然有些勉强,但已然是最好的战场了。
朱谊汐这边,军阵为常见的方型阵。
阵型精髓在于全部士兵同心协力、齐头并进。
方形阵的首排一般都是盾牌手,前排牺牲后排补上,而之前朱谊汐就喜欢用重步兵抗揍,骑兵袭击。
抗的时间长了,自然也就赢了。
不过,随着火枪的普及,朱谊汐的将火器营安排到了最前方。
先是数排抬枪,之后则是燧发枪,身着铠甲,轮流转换,就如同西方的排队枪毙一般,毅然决然地向前走。
这极大的考验军队的胆量,同样,也对于闯贼的生死考验,比的就是谁扛不住。
中军部分,则是重步兵压阵,即使火器营受不住,重步兵也能压上。
左右两侧,则是盾牌手,长枪手。
两翼,则是游散的骑兵营,相对于闯军来说,明军的骑兵相对不足。
这是一场堂堂正正之争,也是一场热兵器对冷兵器的上下争斗。
明军上下对于豫王如此大胆的行为,揪心的很,寄希望于火器营,怎么看上去那么不靠谱呢?
但长久以来的服从,让军中不敢多言。
战兵七万,全部就位,而压阵的数万辅兵,则默默观看着他们的表演,他们是最后的预备,决胜时刻的关键。
而李自成这边,列阵的兵马,约莫十万。
多年来的征战,战争是精锐的主场,那些孱弱的兵马,还是留着压阵吧!
所以,利用骑兵的优势,他摆出了雁行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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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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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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