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数千民夫的归程,这句话瞬间就传遍了整个西安府,旋即又在整个陕西省蔓延。
虽然是寒冬腊月,但许多人心中一片火热。
豫王的这个名字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有点陌生,他们更为熟悉的,则是盘踞西安三百年的秦王。
现实就是那么搞笑。
秦王一家虽然剥削陕西省数百年,但却是地地道道的自己人,在李自成违背承诺后,瞬间就是普通百姓念兹在兹的存在。
在他们的眼里,秦王就是大明在陕西的统治符号。
但对于普通的士绅,官僚来说,豫王的名望,实际上远在秦王之上。
拥兵十万,驱逐西贼,斩杀奴王,一桩桩、一件件,都是了不得的大事。
况且,豫王纳孙传庭之女为王妃,更是激起许多年轻人的向往。
没错,李自成一来,不仅秦王洗白了,就连孙传庭也洗白了,成了大忠臣。
就好比蔡徐某一来,吴炮王与鹿某都洗白了。
即使再怎么遮掩,西安城内不住地喧嚣起来,暗流涌动。
泽侯田见秀又习惯性地留守长安,与皇后高氏共同管理长安。
当然,这也是其稳重的性格有关,甚至在李自成看来,还有点妇人之仁。
历史,田见秀见清军赶来,作为后军殿后,他不舍得烧点西安城的存粮,就想分给普通百姓。
结果,白白便宜了追击而来的清军,让其有余力存粮来追击李自成,算是间接资敌。
“大事不好!”
田见秀眉头一蹙,忙不迭跑向皇宫,即之前的秦王府。
高皇后见其匆忙,不由奇道:“泽侯有甚事见我?”
“皇后,蓝田出现明军的身影,昨日还有军粮被劫,西安危矣!”
田见秀规矩地行了一礼,与那些桀骜的武夫大为不同。
高氏闻言,脸色大变:“明军竟然如此胆大妄为,难道不怕皇上兴兵吗?”
“西安城内有五六万人,蓝田关也稳如泰山,唯独所虑的是军粮。”
田见秀谨慎地说道:“咱们没有余力来守护粮道,一旦粮道不稳,汉中的十万大军怕是会士气大跌,十成也只能有两三成的威力,皇上又在军中,后果不堪设想……”
军队的战斗力和忠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天时、地利、人和,三者影响甚大,所以古代以弱胜强的例子比比皆是。
例如秦军,开国时横扫无忌,不过十来年,就连削木为兵的陈胜吴广等起义军,都难镇压。
而最影响士气的,就是粮食的短缺,士气短时间内就会崩溃。
“泽侯想要我做什么?”
高氏关切至极,直接道。
“皇后可写一封书信,让皇上得知消息即可……”
田见秀轻声说道。
“行!”高氏点点头,送了口气。
“如今都城不稳,人心惶惶,泽侯莫要拘束,可得下狠手才是。”
高皇后见其模样,不由得劝说道。
“末将知道了。”田见秀叹了口气,拱手退下。
望着壮观辉煌的皇宫,田见秀心思莫名。
皇帝什么都好,就是不爱女色,偌大的皇宫只有高皇后以及窦美人二人,空旷的很。
如此,怎能诞下子嗣?
下一代没有着落,他们这些人就感觉轻飘飘的,没有脚踏实地的感觉。<spanstyle>谷</spanstyle>
回到衙门,田见秀干脆利落的派人封锁流言,最后,他补充道:
“切莫乱抓人,其人等一抓获,由我亲自审判……”
“遵命——”
一时间,长安城市坊喧嚣,大量的衙役走街串巷,不断地锁拿所谓的流言者,但却胡抓一通,激起了众怨。
流言这玩意,反而不胫而走,传扬的更加快了,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豫王要回来了。
普通百姓一想,打仗二字深入人心。
粮价飙升,抢购排队,整个西安城不见一兵一卒,自个儿都要乱了。
汤福穿了一件黑袄,戴着破毡帽,两只胳膊互相串在袖子里,佝偻着身子,丢在人群里就寻不着。
他黑乎乎的脸上写着麻木与焦急,但是双眼却谨慎地张望,走街串巷良久,终于在一个半边污水的巷子中,敲开了大门。
咚咚,咚咚咚,间歇敲了两次。
“地镇高岗,一派溪山千古秀——”
门内响起声音,紧张而又清脆。
“门朝大海,三河峡水万年流!”
汤福低声说道,极快又轻,里面听得一清二楚。
咯吱,院门被打开。
几个朴实无华的汉子,脸上或黑,或生有冻疮,此时一个个满脸严肃,目不转睛地盯着进来的汤福。
“汤百户,按照您的吩咐,酒肆,妓院,茶馆,街头巷尾,都传遍豫王在蓝田外的消息,闯贼绝对止不住的。”
一个大汉率先说道。
“我现在叫陈二狗,别叫名字。”
汤福无奈,纠正道。
“好的,汤百户……”
“汤,陈二狗,各大粮商也通知了,大半陕商已沟通好了,咱们透露一丝就掀起了粮价——”
男人满满的成就感。
“军队呢?”
汤福走进屋内,烤着火,缓缓问道。
“白广恩故作矜持,这两日就能见结果;左光先狡猾,暗中首肯会归降,不肯冒头;高汝利、梁甫等陕将,犹豫不决,骑墙观望。”
“呸,一群见利忘义之徒。”
汤福满脸不屑,愤恨道:“朝廷尽是这般人等,才会让闯贼势大。”
勾连军队不见效果,汤福心中颇有些急切。
搜讨科为配合豫王作战,早就四处撒网,规定任务,而汤福一贯表现出色,由试百户之职来到西安。
此行,就是为了将试百户的试字去掉,从而转为搜讨科真正的中层。
他陷入到了思考。
“既然军中不见效果,那就暂时搁置。”
汤福沉声吩咐道:“继续散播谣言,监督秦王府。”
“一旦闯贼有什么动作,立马向我汇报,另外,注意保密,单线联系,莫要泄露的消息。”
“遵命!”几人点点头,认真应下。
待几人走后,汤福陷入了沉思。
目前来说,蓝田就是西安最后一道屏障,若是他能帮上忙,功劳可就难以计量了。hτTΡδ://WωW.sndswx.com/
可惜,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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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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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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