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放出去了,能飞得多高多远,除了那根若有若无但始终牵引着的线,剩下的,就只看风够不够大,风筝本身的质量是不是够好了。

  远行的人,也一样。

  只不过,跟风筝那根有形的线不同,牢牢拴住人心的线是无形的,却又是最难以摆脱的。也许,心底有所牵绊,才能让我们飞得更高更远吧?

  “呸!就这帮子棒槌,也敢说自己见识过我华夏之壮美?”

  又一次被赶出新罗王府的徐敬业,刚坐上轿子就忍不住破口大骂:“薛仲璋,你为什么一次次地让耶耶我来受辱?金政明就是个愚不可及的蠢货!”

  薛仲璋哈哈大笑:“蕞尔小国,有那么几亩地就敢称王称霸,目光短浅些也是应该的。但王爷可注意到,金政明的态度是否有变化了呢?”

  月余前,不知道怎么的,已经被“赐姓金氏,留京都,赐甲第良田”的安胜忽然就换了一张脸,换了张跟徐敬业有八分像的脸。

  别人说这不是安胜,身边的人说,这就是安胜。

  别人说这真不是安胜,身边的人说,这就是安胜。

  得,您说是就是吧!

  反正一个被圈禁起来的高句丽王,也没人真正关心他具体长什么样子。长什么样子不吃饭,爱谁谁吧!

  你只要不说自己是文武王转世,估计大王也不会在乎。

  于是,安胜变成了金胜,金胜变成了徐胜,偶尔又可以是李胜,更偶尔的时候,变成了李贤。

  名字似乎很重要,但名字大多数时候不重要,因为大家只需要认得那张脸,就已经足够了。

  这一段时间,金城街头最喜闻乐见的一幕就是:报德王金胜天天给英明神武的大王送礼,但每一次都被大王斥责。

  大王必须是英明的,报德王其实也不差,对大王的敬仰和孺慕之心也是人尽皆知。这件事,就像一个孩子把撒尿和泥之后的作品给父母欣赏,而总是被父母臭骂一顿一样。

  父子之间,君臣之间,不都是这样吗?

  好啊,好啊,如果我大新罗的臣子都像报德王这样,君臣父子融洽,上下一心,唐国又岂敢屡次犯我边境?

  恢复我大新罗昔日的荣光,也是指日可待的呀!

  “你特么让我认金政明那个蠢货当爹?”

  金政明确实是个蠢货,因为他居然放任自己的臣子被杀害,放任那个冒牌货招摇过市一次又一次出现在自己面前。

  他最应该做的是,徐敬业第一次出现的时候,就把徐敬业一行人剁碎了喂狗。

  薛仲璋笑了笑,说道:“不过是权宜之计而已,王爷不用太在意。只要咱们能在新罗立足,其他的不重要。”

  徐敬业是个能屈能伸的大丈夫,哪怕以前不怎么能屈,现在形势逼人,也一定能屈了。这么说,不过是想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现在,薛仲璋把台阶铺好了,他也就借坡下驴了:“先让这个蠢货得意几天,等时机成熟了,早晚弄死他!”

  …………

  徐敬业的遭遇其实算是好的,因为他有薛仲璋和星盟在背后支持,总是能找到需要的物资和人手,侯氏一行人就没那么幸运了。

  虽然有李余的支持,但一个不知道哪天就被废了的太子,对那些封疆大吏的约束力实在有限得很。

  所以,侯氏并没有去泉州,而是选择了多走几步路,到了广州。

  虽然广州不如泉州,是个新兴的港口,被贬的官员及其家眷,大食的商贾,黝黑的昆仑奴,各色人等杂相居住,鱼龙混杂。蜀南文学

  在这里,只要你有钱,足够多的钱,就可以买到任何你想要的东西,包括海船、水手,甚至是弓弩、铠甲。

  这些武器,全都是制式装备,跟唐军使用的一模一样。

  为什么制式装备会出现在市面上,大家都心知肚明,但却没有人点破。

  上了岸,大家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商人;出了海,谁是强盗谁是好人,就看谁的装备更精良、人手更多、谁更勇猛了。

  “王妃,您要的这些东西有点多吧?请恕下官不能从命呀!”路元睿只是扫了一眼侯氏递上来的购物清单,就直接拒绝了。

  海船十艘,弓弩三百具,八牛弩五具,佩刀一千把,箭支若干。

  这些东西,如果运用得当,都可以消灭一个小国了,你们想干什么?

  干什么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就凭你们送来的那几箱金银,就要耶耶冒着被朝廷问罪的风险帮你们?

  你自己觉得合适吗?

  侯氏苦笑道:“未亡人远道而来,携带的土特产实在不多。但勉强也算是家乡之物,都督一看便知。”

  路元睿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懒洋洋地掀开箱子,只瞄了一眼就知道这些东西恐怕不是来自“家乡”,其中一座明晃晃的金佛身上,隐隐还能看见血渍。

  “哈哈哈哈,果然是家乡的味道。”

  路元睿挥挥手,让人把这些不值钱的土特产收下,笑眯眯地看着侯氏:“王妃为了这些土特产,只怕是没少费力吧?”

  “三子受伤,十人战死。”

  路元睿点点头,感慨道:“大海之上波谲云诡,王妃提前适应一下也好。从此,王妃再想回到以前锦衣玉食的生活,只怕是不易了。”

  又上下打量了一番侯氏,长叹一声:“可惜了啊!可惜了这一身好皮肉啊!”

  要想俏,一身孝。

  此时的侯氏一身素服,一袭高腰襦裙,更是把侯氏的身材衬托的分外诱人。

  侯氏笑了笑,苦涩地说道:“都督喜欢奴家吗?”

  “喜……咳咳,不是不是。下官是个正派人,不喜女色。”

  侯氏肩上的纱衣,忽然就掉落了下来:“普通的女色,自然不能被都督看上,但王妃呢?”

  昔日高高在上的王妃自荐枕席,再加上那未亡人特有的凄婉,还有那欲拒还迎、不想却又不得不屈从的表情,简直就是要人老命啊!

  盏茶后,侯氏出了广州都督府。

  坐上了一顶纱轿后,侯氏立刻说道:“璟儿,你立刻拿着路元睿的手札去提货。得手后立刻出海,不得迁延!”

  李璟恨恨地说道:“母亲受苦了!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侯氏摇摇头:“这事儿,你就不要管了!母亲自有解决的办法。”

  三日后,侯氏一行出海了。

  同日,因为有胡人来告诉都督府官员敲诈勒索,而广州都督路元睿判决不公,有昆仑奴义愤填膺忽然暴起,杀路元睿及数十僚从。

  事发突然,众人不及防备,凶犯窜逃入海不知所踪。

  消息传出,朝野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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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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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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