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是没口福。”说罢,岳长亮看到桌上两张百元大钞,惊讶道:“怎么着,发财了?”
“呵呵,撞我的人赔的。”
岳长亮:“……”
吃完面,靓仔乐又去了一趟纸扎店,回了店里就开始补觉。
他今晚还有一件事要做,就是要把车上的东西,还给死者。活人拿了死人的东西,大概以这两种情况最为常见。
一种是比如你看坟头上长出的黄白小花很好看,顺手采了一朵。这种情况还好,顶多就是头疼脑热一阵,烧烧纸就过去了。甚至是你挖开了死者的坟墓,盗走了随葬的值钱物件,只要你没倒在墓里,结果也差不多。
还有一种比较麻烦,就是靓仔乐眼下碰到的情况。
汉兰达撞死了死者,过程中还弄坏了死者的东西,死者就是变成了阿飘,还惦着他的东西,那么就会不停地来找你。这个过程中,很多时候只是阿飘魂的一道执念而已。但别说执念,就是阿飘魂的一个微笑,普通人也受不了。
子时。
靓仔乐在店门口点了一根白蜡烛,这蜡烛和普通照明的不一样,它是用来招魂的。最近他一直在医院苦读泛黄的册子,不论术法还是法力,都精进了几分。
又有手杖在手,他现在完全不惧怕普通的阿飘,就算是短暂交流,也没有任何问题。
蜡烛燃了一会儿,那股淡淡的青烟已然四处飘散。在子时这个阿飘最安全和活跃的时辰,有许多刚死或者还魂的新阿飘,顺着烟往靓仔乐这边靠过来。
取出一张符在蜡烛上引燃,靓仔乐念道:始祖符令,五星镇彩,光照玄冥,九丑之阿飘,知汝姓名。急须逮去,不得久停。退!
靓仔乐这道符箓没有恶意,符箓咒力所到之处,阿飘纷纷退散。唯有一个除外,他也正是靓仔乐想找的那只阿飘。
看到他,靓仔乐拿出一叠纸钱引燃,火势正浓时,把放在身边的一个盒子丢到火堆里,淡淡道:“东西还你,去你该去的地方吧。”
那火里烧的,是靓仔乐从纸扎店买来的“钻戒”。
“我不甘心。”
他一开口,靓仔乐的身子晃了晃,好在他没有恶意,否则猝不及防之下,靓仔乐有可能受伤。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你这一世已然了结,纵使尘缘未了,也该速速去地府报道等候阴司判罚,是否允你阳间还愿,此乃天道。岂可私自在阳间逗留。”靓仔乐握紧手杖,字字有如雷霆万钧。
“这不是我的命,他是谋杀,我要报仇!”
接下来,这只阿飘给靓仔乐讲述了一个狗血且悲哀的故事。一个富二代看中了他的女朋友,而他的女朋友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诱惑,和富二代发生了关系。
他买了钻戒请了假准备给女朋友一个求婚的惊喜,不想打开门的那一刻,看到他女朋友赤身果体的伏在富二代身下…
他怒火攻心,冲进厨房拿刀要和那个富二代拼命,却被他女朋友拦住让那个富二代跑了。他推开女朋友一路追到楼下,冲出路口就被撞飞了。如果只是这一下,抢救及时说不定他还能活命,但那个混蛋竟然倒车回来,从他身上压了过去…
靓仔乐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声音有些干,微涩道:“后来呢?”
“后来?”他凄凉一笑,你恐怕很难想象,一个阿飘露出凄凉的表情是个什么样子,那感觉就像整个世界都是灰色的,看不到一点亮,憋得慌。
“没有后来了。事故交通部门处理了,赔了我家里几万块钱,事故责任上我因为违反交通规则要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责任,那点赔偿还是处于人道主义精神,可笑吧。”
“你说,这是我的命吗?我应该忘掉这一切去地府报道吗?天道?!如果老天真的有眼,那这样的人为什么还不死?!还能舒舒服服的活着?!”
面对他的声嘶力竭,靓仔乐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恨我自己没用,不能离开这辆车,没办法亲手去杀了那个混蛋!”
在阿飘发泄的时候,靓仔乐抬头望着繁星点点的苍穹。
越看,他眼睛里的光彩越亮,有一瞬间,他眼里光彩璀璨的程度,甚至超过夜幕中最亮的一颗星。
他看着那只阿飘道:“我问你,如果我让恶人伏法,你是不是甘愿去下面报道认罪?”
“我曹宁对天起誓,如果一旦害我的人受到法律制裁,我立即去下面报道,如有违此誓当魂归天地,绝不反悔!”
靓仔乐这个时候才知道他叫曹宁。
“好,你现在可以说说对方的情况了。”
……
隔天。
出门吃宵夜,刚坐上出租车的靓仔乐的电话响了,他从口袋里掏出来一看,是一个陌生号码。
铃声响了一会儿,对方没有挂断的迹象,靓仔乐按了接听键。
“你好,哪位?”
“是我,李月。”她说话的瞬间,靓仔乐下意识把手机从耳朵边拿下来,看了眼上面显示的时间是23:38。
“恩,你说,我听着呢。”
“你给我的护身符,上面的图案开始消失了。”李月的声音还是很冷静,除了性格,也和她平时的工作有莫大关系。
“什么时候开始的?”
“刚才。”
“消失了多少?”
“一小半。”
他那道符画的十分复杂,一会儿就消失了一小半,靓仔乐的神色逐渐凝重起来,他连忙道:“你在哪,我马上过来!”
“越秀新城,一栋602。”
挂了电话,靓仔乐急道:“师傅,调头去越秀新城!”
“怎么又去越秀新城…”司机抱怨的话没说完,因为靓仔乐直接拍出一张百元大钞在他的中控台上,并且说道:“十分钟内赶到,再多加一百。”
“你把安全带系好!”
七分半,就到越秀新城了,原本这段路起码要开十五分钟。
靓仔乐又丢下一百块,朝司机伸出大拇指,由衷道:“牛逼。”
“哎哎哎,站住,嘛呢就往里闯。”靓仔乐刚准备进小区,就被保安给拦住了。
越秀新城是高档小区,分为别墅区和花园洋房两块,房价大概超过*市均价的百分之三十。这样的地方,配套和物业自然跟的上。
“我进去找个朋友,和她约好的。”
保安点点头,熟练地拿出文件夹,说道:“先登记。你朋友住在哪栋?”
“一栋602,姓李。”
听完,保安上上下下打量了靓仔乐一遍,问道:“你这么晚了,找李女士什么事?”
对于他眼底的猥琐和嫉妒,根本不用去看面相,靓仔乐一眼就看穿了他的想法。像李月那样的女人,会被人意淫一点不奇怪。
靓仔乐不耐烦道:“你问的是不是太多了?”
“你打个电话给李女士,她同意你进去你才能进去。”保安正色道。
看着靓仔乐的背影,保安往地上吐了口水,不屑道:“一天到晚装清高,害老子以为是什么清纯玉女呢,没想到也是个骚货,大晚上还要找男人。”
上楼之前,靓仔乐握了握手里的“手杖”,在心里道,看来要靠你了。
靓仔乐站在602门口,深吸口气,轻轻敲了敲门。
“来了。”
门应声打开,露出里面一道靓丽的身影。李月的漂亮和沈青青不一样,尽管她的身材丝毫不比沈青青差,却是完全不一样的风格。
就好像一张是色彩明艳的油画,而另一张是意境幽远的水墨,无所谓高低,只是每个人的喜好不同,会有不同的选择。
还有一些博爱的人,油画和水墨画,他都喜欢。
“进来吧。”李月柔声道。
靓仔乐进门的动作僵了一下,很快恢复正常,微笑道:“要换鞋吗?”
“恩,我替你拿,你穿多大码?”
“42。”
说完,李月弯腰在鞋柜里替靓仔乐拿拖鞋。
她应该是洗过澡了,身上有淡淡的沐浴露香气。原本宽松的睡衣,因为她弯腰的动作崩的紧紧的。站在靓仔乐的角度,不仅可以看到她浑圆丰满的翘臀,就连内裤的痕迹也看的一清二楚。
“穿这双吧,我爸的。”李月把一双灰色拖鞋放到靓仔乐面前。好吧,通过她宽大的睡衣领口,那一对毫无束缚的**兔大半暴露在靓仔乐眼前,就连极小的一点粉色,也没能逃过靓仔乐的眼睛。
靓仔乐有一点负罪感。
“过来坐吧。”见靓仔乐换完鞋傻站在门口,李月好笑道。
“好。”
等靓仔乐坐到沙发上之后,李月再一次问道:“喝什么?”
“白开水就行。”
把水递给靓仔乐,李月靠着他坐了下来,靓仔乐甚至能感受到从她身上传来的温度。
“你让我把护身符时刻带着,我洗澡的时候不小心沾到了一点水,结果图案化开了,是虚惊一场。”李月有些不好意思道。
靓仔乐点点头,笑道:“哦,没事就好。”
“还是要感谢你能来一趟。”李月呵气如兰。
在李月几乎要倒在他怀里的一刻,靓仔乐捻指成诀同时一张定魂符贴在她的眉心。
符箓上写有李月的生辰八字,为的是护住她的心神。
“……令出法随,养魂幡,收!”咒语念完,养魂幡青芒绽放,杀机顿显。
“啊!”
李月发出一声痛苦的惨叫,从她身上逃出一道红色影子,那身影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朝门口冲了过去。
但她没能如愿,被弹了回来,因为门上靓仔乐进来之前就贴了一道符箓。之前在门口,手杖轻微震动,朝靓仔乐示警。
再加上李月之前那通电话,靓仔乐知道肯定出事了。
一进来,靓仔乐就感觉到李月身上的阴气,分明是阿飘上身之兆。所以之后“李月”刻意诱惑的举动,才会让靓仔乐有负责感。因为这不是身体主人的本意。
不过这也证明他之前的猜测没错,李月身上确实有脏东西。
“我不管你有什么怨气,但既然已经开始害人,就不能容你!”说话间,靓仔乐迅速又画出一道法诀,名曰杀魂。
“嘶。”红衣女阿飘发出一阵凄厉的尖叫,她原本姣好的面容开始碎裂,眼角和嘴角都渗出血迹,变成真正的厉阿飘模样。
见状,靓仔乐皱了皱眉,因为刚才那道杀魂诀对她造成的伤害十分有限。
不再犹豫,靓仔乐再一次祭出养魂幡。
女阿飘看到半空中的养魂幡,眼底闪过一丝忌惮,迅速朝靓仔乐冲了过来。
她快,养魂幡比她更快。青色的棍身在遇到她的身体时,光芒大振,但她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养魂幡贯穿了她的身体,钻出了碗一样大小的洞,而棍上青色的光芒,还在她身上不断蔓延。她大概是没有想到养魂幡会有如此速度,又如此强悍。
“吼!”怨气冲天的女阿飘一把拍在靓仔乐胸口,靓仔乐猛的吐出一口鲜血,整个人倒飞出去。
“老李,什么声音?”说话的妇人按亮了枕边的床头灯,她约莫四十出头的年纪,看着风韵犹存。
睡得迷迷糊糊的李儒揉了揉惺忪睡眼,一脸好奇道:“哪里有声音?”
他最近在做一个关于犯罪心理的学术研究,前几天都是凌晨才睡。难得今天能早点睡,所以睡的比较沉。
他话音刚落,楼上又是一阵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这回李儒听清了。
“不会是小偷吧?”柳如烟脸色一变道。
越绣新城的治安虽然好,但难保有万一,李儒猛地坐起身道:“你等我电话,随时准备报警,我上去看看。”
“不行,我不放心,我跟你一起上去。”
李月住在602,楼下502住的是她的父母。
柳如烟和李儒在楼下听到的动静,是靓仔乐撞在书架上的声音。至于后面的,是书架倒了,书从书架上掉下来发出的。
“你没事吧?”李月脸色惨白道。她的脸色不完全是吓的,还因为她现在确实很虚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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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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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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