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营养和科学养猪什么的?
农村人又没人指导,哪会想那么多,只觉得能让猪吃饱喝足就不错了。
但是,林家就不一样了。
连给猪崽准备的水都是温水。
猪圈干燥采光不错。
看着就跟别家随便搭个棚子不一样。
林棠象征性地打了些猪草,就回家了。
她打算按照书里的知识,做些营养饲料。
那饲料是用麦秸,谷壳,玉米根,小麦麸等东西,配合一定比例,混合而成。
据说很适合几个月的猪崽吃。
林棠担心家人们心疼饲料里用的东西,就先做了三天的。
做好后,她弄出一部分。
添了些水,搅拌成糊糊状。
然后把饲料倒进猪圈的石槽里。
三只猪崽顿时疯了。
哼哧哼哧的拱在槽里,吃得欢快极了。
“小姑姑,猪崽喜欢这个。”狗蛋激动得脸红扑扑的。
虎头学着他爹的模样肃着脸,说道:“快快吃,快快长肉,出栏了家里就有肉吃了。”
妞妞在边上学舌,“吃肉肉,妞妞要吃肉肉。”
看着猪圈的猪崽,眼神不是一般的火热。
臭蛋性子温吞,见哥哥姐姐都高兴的样子,也乐了。
拍着小手道:“吃肉!”
林棠看着侄子侄女活泼可爱的样子,心里软软的。
肉会有,蛋会有,糖会有,新衣服也会有的……
喂好猪崽,林棠交代狗蛋照顾好弟弟妹妹,就去了生产队办公室。
大队的领导今天下午要去公社。
她要投稿的信,刚好让大伯帮忙寄出去。
到生产队办公室,林福正打算出门。
“棠棠,你咋过来了?有事?”
林棠笑了笑,把手里不算薄的信递给他。
“大伯,我有封信要寄,你帮我寄一下吧!地址我写在上面了。”
林福接过,脸上溢满笑意。
那一道道皱纹让他看起来很是温和。
“好。”
他先应了一声,随后目光带着好奇地看向侄女。
“这是啥?要寄到哪里?”像是随口一问。
林棠也不瞒着,回答说是自己的投稿。
这事没什么好瞒着的。
而且自家大伯也不是多嘴的人。
林福听到棠棠要投稿,眼睛亮了,一脸的高兴。
“你要给报社投稿?”
“嗯,我就试试,行不行还不一定呢。”林棠谦虚道。
她觉得自己的稿子没啥问题,还画了简图,图文并茂的,应该能通过。
但是,没到最后,谁能保证不出差错呢?
林福拍了拍林棠的肩膀,一副很相信她的样子。
“怎么就不一定了?你一定行。”
对侄女有种说不出的自信。
在他眼里,棠棠聪明又好学,做什么都是能成的。
林棠知道亲人们看自己好像带着八层厚的滤镜,也不争论,笑着道:“麻烦大伯了。”
“这有啥客气的,你要是能上报纸,可是咱们整个大队的喜事,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林福说道。
然后,小心翼翼地把手里的纸装到袋子里,郑重极了。
林棠说完事,就去地里挣工分了。
林福跟着队里的基层干部坐着牛车,往公社赶去。
路上,怀里的稿子被他摸了不下五遍。
生产队的记分员何军瞧见了,调侃道:“大队长,你这胸口放了啥金贵东西?我都见你摸了好几遍了。”蜀南文学
林福都没注意自己摸了这么多遍,尴尬地摸了摸鼻尖。
“没啥,我就是胸口痒,挠一挠,挠一挠啊!”他笑着说道。
车上的人没一个信的。
看出他不想多说,众人也不勉强。
顺势岔开了话题。
“大队长,你说咱们去找公社领导有用吗?
公社真能给我们安排一个养猪专家?”
说起此行目的,何军心一悬。
半点都不看好。
要是公社能安排个养猪专家,建明大队早就靠养猪发家了,哪会人人都欠一屁股账?
何军问出这话,其他大队干部的目光不约而同地落在了林福身上。
林福沉沉叹了一口气,也无法肯定。
“行不行总得试试,既然接了这任务,总不能瞎搞!
社员们的希望可是在咱几个身上呢,可不能让大家负了债。”
他作为大队长,压力不是一般的大。
生产队家家户户日子都难啊!
前两年没饿死几个人,都是靠着有两座山在强撑着。
现在日子才刚刚好过了,又接了这任务。
养猪要只是喂喂食,打扫打扫猪圈也就算了。
可实际上,养猪没这么简单啊!
隔壁大队不也试着养了吗?
可,损失大的吓人,每家每户最少背了几十块的债。
别看这几十块不多。
要知道这会儿农村一年都攒不下五十块,还要吃吃喝喝。
几十块可是个天文数字了。
也因此,周围几个大队,那是一听说养猪,脸色就变。
今年生产队接了养猪这个烫手山芋,双山大队拒绝不了,只能想法子养好。
哪怕赚不下大钱,最起码不要负了债。
林福见大家的情绪都不太高,拍了拍车梁子。
“丧气什么?事情还没到糟糕的那步呢。
这养猪的路子总有人得走,咱们尽力而为。
不成的话,咱们再找别的路。
要是养成了,你们想想会怎么样?”
怎么样?
那当然是美极了!
何军嘿嘿笑了,“要是成了,咱们大队不说发达,至少人人都能吃饱饭了……”
副队长李建材下巴一扬,一脸的蜜汁自信。
“我倒是觉得吃饱饭是最基本的,没准儿养的好的人家也能买起自行车呢!
就跟咱们在报纸上看到的那些富裕大队一样。”
李建材身侧坐着大队会计钱华。
钱华撞了下李建材的肩膀,说道:“你可真敢想,我就觉得能吃饱、不受饿就行了。
要是能偶尔吃顿肉,就了不得了!”
想着猪养成的美好日子,牛车上的大队干部脸上的愁容慢慢消失。
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奋发斗志。
一个多小时后,林福带着双山大队的大队干部来到公社。
双山大队所在的公社,名曰‘红星公社’。
公社占地不小,是这年头很少见的砖瓦房,看着很是气派。
墙面用的是稻草和泥敷的。
屋顶是红砖和木头搭的,地面干净,里面明亮。
跟别的房子比,那简直豪华的让人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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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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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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