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世子独宠锦鲤妻>第 66 章 相陪进山
  什么脏臭,还救她一命?她完全不知道,也不打算领情。

  老太太躺在床上直哼哼,想用虚弱博取儿子同情。

  “儿啊,娘这是怎么了?你说的那些,娘可都不知道?”

  萧苛想到娘这一次是真的从鬼门关走了一圈,心不由的也软了下来。就将她误食毒蘑菇,被林恬儿催吐救了一命的事说了。

  萧苛以为,她娘听了之后能感恩一番,哪知她才有一点子力气,就破口大骂。

  “小娼妇,贱蹄子,竟然利用我性命来要挟退婚!”她一把抓住儿子的手,“儿啊,现在娘没事了,你把婚书要回来,她想逃离我的手掌心,没门!”

  “娘!”萧苛真是不知道该说啥。

  要不是他亲眼所见林恬儿给娘催吐的画面有多不容易,他这会也不会怨娘没良心。

  “娘,你这次能抢救下来,多亏人家。日后的身子也还得靠林恬儿调理,你那些个埋怨的话,就不要再说了。”他说着,第一次觉得娘的无知与跋扈无法交流。

  他起身出门,信步往外走,不知不觉就来到了林恬儿家门前。

  此时,二人划清了界限,心境起了变化,他才发觉,小丫头的生活条件有多苦。

  破旧的房舍,孤立的灶房,单薄瘦小的女孩子孤零零的住在这样阴森的老旧房舍里,当初他怎么就狠的下心不管她?蜀南文学

  林恬儿出门泼水,就看到萧苛傻愣愣地站在院门前。

  见他来找自己,问,“可是你娘的身体又不好?”

  萧苛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你的医术这么好,当年我爷爷走的时候,你可有救他?”

  林恬儿想,这人是有毛病吧,忽然间扯这么一句。

  不过没事,只要不是来要婚书的,万事好商量。

  林恬儿搜索原主脑海里的记忆,好半晌才恍然道:“你爷爷当年并没有得病,只是赶上了饥荒年月,家中的粮食不够吃,长时间营养不够,算是被饿死的。”

  萧苛不信,上前一步,死死地抓着林恬的肩头,“你胡说,我朝有律例,家有征兵可免一半的税赋,我家有十亩中等田地,一年产下的粮食怎么可能不够用?”

  林恬儿被他摇晃得头晕,伸手拂开他,“萧苛,与其你在这里问我,不如去问问你那一向跋扈的老娘,你问她,当初家中是真的没有粮食吗?那为什么饿死的人不是她?”

  林恬儿懒得与他多说话,将手里的刷锅扫帚挥舞开,“你走吧,别耽误我干活。”

  萧苛被赶也不生气,讷讷地看着她瘦削的身影忙进忙出。

  好一会,见林恬儿真的不搭理自己,这才拖着僵硬的步子离去。

  半路,遇到蹲在地头抽水烟袋的老爹。

  萧苛停下步子,“爹,再几个月你就要随我进城住了,这边就把田租出去吧!”

  “爹舍不得啊,种了一辈子田,现在你有功名在身,咱家又免了税收,这地里产多少,咱们家就能留多少,都是粮食啊!”

  萧苛忍不住问,“爹,我走的这些年,家中可有吃不上饭的时候?”

  萧老头又抽了一口水烟袋,“你走的那年,日子的确不好过,不过都挺过来了。”

  萧苛忍不住问,“那我爷爷是怎么去世的?”

  萧老头提起这事,就是一声长叹。

  “唉,这事,谁也怪不得。那时家中粮食不够吃,总要上山挖点野菜掺了粮食一同充饥。你娘小气,嫌林丫头小,吃白饭,就经常饿着她。你爷爷就偷偷把自己的饭省给她吃。你爷爷长期吃不饱,加上年事已高,没多久竟然就去了。”

  萧苛愣在原地好一会。

  原来,原来信里说,林恬儿害死爷爷,竟然是这样害死的。

  他没在家中,不知家中的条件到底有多艰苦,可爷爷宁愿自己不吃,也要给林恬儿一口吃食,可见当时林恬儿的处境有多难。

  他不敢往下想,今日的因,皆因从前种下的果,林恬儿能那样抵触自己,甚至怀恨自己,宁愿退亲也不要嫁他,这些都是原因吧。

  他来到他爷爷的坟前,隔壁葬着的,就是林恬儿家人,只是那坟前长满了蒿草,一看就是久无人打理。

  他蹲下,一点一点将林家坟前的杂草除了,最后坐在坟前,久久出神。

  “爷爷,如果我早一点知道,她这样善良,我肯定会对她好的,不饿着她,不关着她,不让她天天想的都是逃走。”

  “爷爷,我要是早知道娘在骗我,我也许就不会应了古家和夏家的婚事。”

  从前,想着男子娶三妻四妾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可如今,失去林恬儿,他竟然有一种,万物皆失色的感觉。

  萧苛一直不明白自己的心境,坐在野山坡上吹了一晚的冷风,他才明白,原来在他心里,早就在意她了。

  他竟然喜欢林恬儿,这份喜欢远比他自己知道的还要重。

  意识到什么之后,他急奔下山,直奔林恬儿家中来。

  可林恬儿家的小院冷清清的,灶房上空连烟火都没有,他进院找了一圈。

  “人呢?人又去哪了?”

  林恬儿此刻已经和宋宁轩进山了,林恬儿身上背着一个大篓子,葡萄在她身前蹦蹦跳跳开路,宋宁轩身上背了一张弯弓,腰间挎着箭篓子。

  “真没看出来,会读书的秀才,还会拉弓。”

  自从婚书在县里销了底,林恬儿就像脱胎换骨了一般,全身上下都发洋溢着欢快的气息。

  她说,要做一顿大餐,好好庆祝庆祝,靠山吃山,丰盛的大餐自然来自林间,于是天才亮,林恬儿就去找礼叔,陪她来的确是宋宁轩。

  宋宁轩望向她,眼底温柔一片。

  “读书与习武一样,在幼时都是必学的功课,只是从前身子弱,极少摆弄这些。”他拉了拉弓,对准远处,瞄准……射。

  “所以,这一次,我叫礼叔歇着,我陪你进山,我也许久没在山里走动了!”

  他话音落,已大步来到十丈外,那里一只才被射中的灰兔,已经死了。

  林恬儿见他箭不虚发,忍不住赞他。

  “真没看出来,你这么厉害,我们才进山,这就有收获啦!”

  宋宁轩也不知怎么了,特别喜欢听林恬儿夸他,听到她说自己厉害,嘴角上扬,将猎到的兔子挂在腰上。

  “运气好。走吧,你不是说要采木耳和春笋吗?过了前面这片湿洼地,就有竹林了。”

  林恬儿点头,“这山,之前我也进来几次,每走到这里,只觉得阴森森的,压抑的厉害,今天再次来,我怎么没发现,这片林子其实长得挺漂亮。你看那树叶,风一吹,全都闪着光,你听这声音,沙沙声是不是特别好听?”

  宋宁轩始终跟在她三步外的地方,一脸温柔地看着她在林中翩翩起舞,像只小蝴蝶,一边踩着林间的蘑菇,一边和自己说话。

  他问:“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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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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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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