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有一座百草园>第524章 公主追夫火葬场
  大炎的队伍,浩浩荡荡开始了西进回京之路。

  居中簇拥的,是帝后的行殿,最让人振奋的,不是行殿巧夺天工的设计,而是行殿是来自原宋国、今大晟的战利品。

  行殿之内,百草诗被赢哲栩“勒令”,好好躺着休息。

  “羽宝,宝宝显怀以后,孕妇要多运动的,这样可以防止胎儿过大,不好生。”百草诗努力争取走路的权利。んτΤΡS://Www.sndswx.com/

  赢哲栩摸着她的肚子,盼了念了好几年,终于有了和她的孩子,那种感觉,有种血脉相连的奇妙。

  “我觉得你好生养的。诗诗;我们要两个好不好?这样,他们互相有个伴,我们把他们养大,让他俩相依为命来治国,咱们就去游山玩水采草药。”

  百草诗垂了眸,一瞬间心酸不止,一个孩子她尚且不知,能不能坚持到生产,如果系统抽风,提前把她送回现代该怎么办?这可真是所有穿书小说不曾遇到的尴尬啊。

  “嗯,如果这一胎是双生就好了。”

  赢哲栩嘉以耳朵贴在他肚子上倾听,百草诗的肚皮鼓了一个小包,就像宝宝在踢他。“诗诗,我感觉到了,他动了。他大概也迫不及待和我们见面。”

  生命的律动近在咫尺,令百草诗欣喜。“是的,五个月以后,就能听到胎动了,羽宝!”

  畅想了许久宝宝和未来,赢哲栩问;你打算怎么处理沈黎清?”

  “沈黎清啊?”百草诗想到自己初来异世,学写字,写不好的时候,也曾幻想让天命风女来给研墨。世事兜兜转转,沈黎清才是她一生之敌。

  按照爽文的套路,这种人最好打掉她一身荣耀与尊严,比如做成人彘,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但百草诗毕竟是百草诗。在她的意识里,生死大过天。

  她说,“安乐死吧。”

  这实在便宜了她,但赢哲栩没有否认。

  百草诗在行殿里为绿头翁设了灵堂,祭拜师傅。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行殿陪伴师傅比她还多。

  平时,百草诗喜欢在栏杆处,望着行殿外的风景。

  又快过年了,万物萧条。但有一幕场景,百草诗见过好几次,就是大重楼骑着快马,似乎好像被人……追着跑?谁这么大胆子,敢在军中搞南风,追大重楼?

  “羽宝,大重楼孤军深入时,大重楼是如何突围的?能从裴元宪那只老狐狸手下逃脱,似乎并不容易。”百草诗问。

  赢哲栩揽着她的腰,声音温柔,“把他叫来问问就好了。”

  就这样,被追赶的大重楼得以解脱,进了行殿。

  了解了皇后的疑问,大重楼几乎尴尬地要在行殿里扣出个三室一厅。

  “回陛下,回皇后娘娘,臣带了十万大军深入大晟,起初靠的是出其不意,打大晟一个措不及防。占领了几座城池之后,我们要派人镇守,也给队伍一个后路,所以军队人数越来越少,面临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晟皇退兵的消息一传来,我们就开始回撤,可还是与大晟狭路相逢。臣不才,在这个过程中损失惨重,是……是……”

  大重楼说不下去了,支支吾吾。

  “是什么?有话直说,朕恕你无罪。”孤军深入本就是危险重重,能把士兵带回来这么多,赢哲栩还是比较满意的。

  大重楼头低低的,“是有人给臣支招,队伍,以整化零,在约定的地点汇合;而后再以整化零,如此反复,保存了有生力量。”

  百草诗想想着,这就是打上了游击战啊,“能想出此计的,必然是帅才啊!陛下,还不召见贤良?”

  “不要不要!”大重楼的手,摆出了重影,如果让人知道,他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他越是如此,赢哲栩越是要见人,最后拗不过,才宣见。

  进来的是个三十左右的人,男生女相,眉宇之间自有一股英挺之气。

  拜见了帝后之后,那人径自坐下,“皇弟、诗诗,好久不见。”

  开口脆。

  百草诗认出来了,这这这不正是化了妆易了容的长公主赢哲哲吗?

  当初长公主和礼王起事,礼王兵败身亡,而长公主的人也被大重楼拦下。

  太后出面求情,免去了长公主的一应俸禄,遣散了府中势力,成了孤家寡人光杆公主。

  而大重楼,立了许多大功后,便恢复了本来的容貌。反正他以前不出现在朝堂上,也没几个人记得他的模样。

  所以,长公主追到了军中来,莫非还想再续前缘?也难怪大重楼如此尴尬。

  “皇姐,军中非儿戏,你来做什么?”赢哲栩沉着脸问。

  赢哲哲大剌剌地指着自己的鼻子,不施口脂自红润的唇瓣吐出话来,“咦,阿栩诗诗你们这么聪明,难道看不出来吗?我来追夫啊!”

  放眼这天下,除了赢哲哲,还会有哪个女子不顾脸面,能说出这等惊世骇俗的话?

  连百草诗都瞠目结舌,嘴巴里惊讶的可以塞进鸡蛋。

  “皇姐,你纵然是身份贵重的公主,也不能勉强别人。况且大重楼还是朕的得力干将!皇室的脸面、朝臣的脸面,总要顾一顾的。”赢哲栩道。

  赢哲哲冷笑,插腰,“皇弟啊,皇姐还没怪你偷梁换柱、暗渡陈仓呢!你告诉我他是谁,你们好歹换张脸、装一装。”

  她信手一指大重楼,大重楼眼皮子狂跳不已。

  “他是皇姐的驸马!他杀了本宫那么多俊俏的面首,我只好让他自己赔!”

  这是什么桥段,百草诗直呼好大一桶狗血啊!

  “公主,我记得你和驸马和离了呀。当时我还颇为感动驸马的和离书,从此一别两宽,各自欢喜。大重楼怎么会是你驸马?”

  赢哲哲用脚踢了下大重楼的腿,恨其不争的模样,“你倒是说句话啊!邰温,外人不知,你可要摸着自己良心说话。你要和离就和离,我都依着你。可你为什么偏偏在和离前爽一发?你自己痛快了,可让我们孤儿寡母怎么活?如果不是为了那可怜的、还未出生就没了父亲的孩子,你以为我会来军中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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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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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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