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寇莫追,赢哲栩率军进驻雍州,百姓夹道欢迎。
南苑王与百李氏迎接赢哲栩,行君臣礼,赢哲栩连忙搀扶起,“岳父岳母你们辛苦了。”
百李氏看着自家女婿,帝王相十足,满意之余也有些担心,自己的女儿虽然当了皇后,可是未来还不是要与很多女人共享一个夫君?
赢哲栩管不上岳母心中的小九九,她满心满眼只有自己的皇后。
为了提振士气,赢哲栩还是下令军中开了个小小的庆功会。宴会上,他意气风发,举杯而和:“不出十日,北戎与大晟联盟必然分崩,大晟也会撤兵。大家只需坚守阵线十天,守护我们的家园!”
将士们欢呼。
他们对赢哲栩的话,毫不怀疑。如此年轻英武的陛下,一定会带领他们走向胜利。
兵士之中,步湛和徐若然也来了,他们抱着复仇之心,为镇北王雪恨的。
南苑王早就安排好了住处,要让女儿女婿好好聚一聚。房间里一应用具十分雅致,小紫檀木的桌椅,上面搭配着天水碧的茶具,梳妆台上还摆着佰草相仪的护肤用品,床品都是宛州锦缎。
最让百草诗哭笑不得的是,门外挂上了大红灯笼,户牖上贴着红色窗花,俨然新房一般。
这是再成一次亲吗?
赢哲栩却很喜欢,春风都爬上了眉梢,染了快意和兴致。
甫一关门,他已经迫不及待将百草诗圈锢在怀,十指相扣高高举起,他另一个手指抬起她的玲珑小巧下巴,吻如急雨,嘈嘈切切错杂。
“羽……羽宝?”百草诗呼吸急促,身体更加娇软,这样的热情她抵挡不住。“你不是封了大重楼为帅,前来支援吗?”
赢哲栩轻声笑,他的皇后转移注意力的方式有点蹩脚。“那你先告诉我,北戎的豹骑和狼骑全军覆没,是怎么回事?”
“啊?”百草诗心虚地呼了口气,这样的大事,她自然不会瞒着他,只是说的方式一定要讲究技巧。倘若被他知道,她怀着身孕,带着两个兵、十七头狼就冲进了对方的骑兵阵地,他肯定要抓狂了。
所以,在给赢哲栩的信中,百草诗只说,意外发现了北戎骑兵的踪迹,白绍泽调动了当地北齐州兵,设了局将北戎骑兵一网打尽。
可赢哲栩岂会那么容易被忽悠?
“我行至途中,收到海东青的来信,就知道是你这个小妖精搞出来的,全然不顾自己的身子。说吧,我该怎么惩罚你?”
百草诗扁扁嘴,秋水似地眸子眨了眨,“不是该奖励吗?”
合该奖励的,嬴哲栩的吻又落了下来,而后将她抱上了床榻。
“御驾亲征本就是计定之意,裴元宪都亲自上阵了,我不出面这仗怎么打?至于说朝堂上封的大重楼,不过是个障眼法。现在,他们应该已经挺进大晟了。”
还是那个“围魏救赵”。
只不过围魏的是大重楼,亲征的是嬴哲栩。
百草诗将自己完全窝进了他的怀里,贪婪地呼吸他的气息。连日来疾走奔驰,追踪杀害师傅的凶手,她身心俱疲,此时慢慢驱散。“真好,羽宝你来了真好。我好怕,怕我会保护不了父母,就像我没能护住师傅。”
她更怕的是,她随时被系统召唤,回到现代。
只是这个,她没想好怎么和他说,这是无法言说的痛。
泪水顺着眼眶流下,她脆弱且无助。嬴哲栩擦干她的泪痕,轻吻她的额头,“接下来交给我。”
“可是……”百草诗又想到了一点,“北齐和镇北王剩下的残军,战损严重,而金疮药都没了。”
嬴哲栩轻抚着她的肚子,将温热传递给她,“你呀,什么时候能顾一下自己。我此来还带了很多金疮药,快把谷贤那老头子、梨花婆婆和霜叶累哭。”
百草诗扑哧一笑。
临阵换了主帅,一国之君出征,那弹药还不得备地足足的?估计是不免不休呢。
“真希望战争早点结束。”
她热爱和平,并且乐于在和平时期,种很多草,赚很多钱。
“诗诗,你想看到大炎一统吗?如果你想,我励精图治十年,大约可以达成,河清海晏之盛世;如果你想过安定生活,我们守住大炎疆土,发展农桑商业,国家也会很繁荣。”
百草诗探入了嬴哲栩的琥珀眸子,他是有远大抱负的,当他描绘未来时,无比迷人。
她抱着他脖子,亲亲他的喉结,“我想看到盛世如你愿,也想与你携手繁华。”
*
接下来几日,嬴哲栩亲率大军,以雍州为据点,收复失地。
将士们磨刀霍霍,枕戈待旦,勇武异常。
与此同时,一支由步湛带领的小队,在利剑平的护持下,进入了西凉的军帐。
谈判中步湛称,大炎陛下已经打通一条通往波斯和大食的商路,未来大炎的丝绸茶叶瓷器本草药妆会源源不断输往西方,如果西凉愿意做中转站,就会有数不清的财富。如果西凉愿与大炎夹击北戎,那么西凉将会扩大版图,并且丝路的生意也会做的更大。
这是非常有有活力的,因为海上丝路已经开通,西凉统帅看到了产自安南的香料和咖啡。
他们想做“陆上的安南”。
共识已经达成,西凉却没有马上出兵,所有人都在等一个消息,一个惊天的足以改变战局的消息。
十月中旬,大晟传来消息,炎军接连攻下几座城池,突破裴元宪重重封锁,直捣黄龙向都城。
裴元宪意识到大势已去,不得已回军守国。
恰在这时,大炎、北齐和西凉军,三面围攻北戎,形势急转直下。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一个多月前,还是左贤王带人围攻大炎。一个多月后,风云转换。
但,这一战,激发了北戎虎骑和残余狼骑的血性。右贤王执可汗令,帅狮骑驰援。
战争陷入胶着状态。
许是天不亡北戎,北地下了一场罕见的暴雪。无数士兵在雪中受伤、冻死,大炎、北齐、西凉主力军不得撤兵回城。
左贤王撤兵时,却遭遇了嬴哲栩率领的精锐小队。
“左贤王,今天是你的死期。”嬴哲栩的话,言简意赅,透着稳操胜券的自信。
左贤王驱马连连后退,他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
然而后方也是大炎的小队,由真一楼带队。“好叫你知道,你的狼骑和右贤王的豹骑,都是我杀的。今天杀光你的虎骑。”
左贤王怒不可遏,挥着巨斧朝着真一楼砍来,可真一楼的一片袍角他都碰不到。
“砰!”他被一脚踹下了马,大炎士兵围将过来。
“士可杀不可辱。”左贤王梗着脖子做最后的倔强。
“嗖!”一支箭飞来,穿透了他的胸膛,黄骠马上的嬴哲栩,拿着帕子擦了擦弓,他的嘴角噙着胜者的微笑。
左贤王捏着胸口的箭,不可思议,愤怒羞耻。
不是该生擒他吗?不是该拿着他要挟右贤王吗?他活着的价值,远超过一具尸体啊。
血沫子从嘴角溢出,左贤王死不瞑目,他的最后一句话,却是“国师救我!”
嬴哲栩歪着头,思索,国师大概就是那个神秘人吧。
他并不耽搁,暴风雪没有停下的趋势,他必须及时赶回城里。
统计伤亡的任务花了整整两天,因为涉及到北齐好几个城池。嬴哲栩带来的金疮药也不够用了。如果得不到妥善医治,这些人都会死。
百草诗在雪中走访了这些伤兵,倍感棘手。
“羽宝,我现在有个想法,那就是火速研制一批金疮药。”
研制金疮药谈何容易,要知道当初百草诗给大焱朝廷供应时,明确提出,因金创药所需的龙骨有限,故而不能保证时时都有。
“诗诗,我亦知金疮药终要,可现在冰天雪地的,去哪里找龙骨?”
百草诗踱着步子走向窗外,向着南边的方向,师傅留给她的财富,该是派上用场了。“羽宝,我知道有一处有龙骨,量大管饱,只是路途比较远,往返需要一定时间。”
“在哪里?”嬴哲栩神情激动,捏着她的指尖问。
“药王谷!”百草诗斩钉截铁地回答,“那里藏着一条龙。”
龙,存在于每个人的意念中,它是天子的象征。虽然无论是大焱还是大炎,都信奉玄鸟,但不能否认,龙在人心中的分量。
嬴哲栩目光灼灼。“如果是龙,那一定很危险。朕陪你去,龙遇见真龙天子,大概也要俯首叩拜吧。”
百草诗莞尔一笑,抬手在嬴哲栩脸颊拂过,“是死龙,只有骨架,但制作痔疮药足够了。这样,我带着利剑平和十几个精锐士兵去,到时候他们运送龙骨回来。”
嬴哲栩想了想,说道:“让真一跟着吧。他护送你们去药王谷,然后转道去云昭,给铁岚歆宣旨意,出兵迎战赢哲明小朝廷。铁岚歆是铁了心,不肯听差调动。我知道,她在等朕开口,给她和真一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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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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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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