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医术助我拿下狂傲夫君最新章节>第286章 媳妇不好做
  雅慧先生对顾拂云是真心喜欢的,一般的姑娘写诗,不外乎是借景抒情,或为赋新词强说愁,讲对仗和押韵,谴词华丽,造句优美,确实是佳作。顾拂云或许没有系统学习过诗词技巧,也写不来诗。但这短短几个字,前者新人耳目,令人深省。后者副含人生哲理,振聋发聩,豁达有之,女子的铮铮傲骨也跃然而上。

  与之相比,大多数贵女所作的诗,只能算作优美,也只能称作诗词。

  顾修云细细品味,然后深吸口气,笑道:“五妹妹可真是深藏不露啊。”

  顾拂云惊呆了,她哪有这等水平啊,只不过是借用徐志摩的诗罢了,后边一句也是借鉴别人的诗作,再自己改动的。

  “先生过奖了,晚辈只是灵感忽至,随口说出来罢了。”对了,当时这话只在王家说过,怎么就给流传出来了呢?

  雅慧先生笑道:“这样的灵感,那给我来一打。”

  见顾拂云面露迷惑,又轻描淡写地道:“姚兰,是我的学生。”

  姚兰也是参加了王大姑娘生日宴请的。

  顾佛云讪讪一笑:“原来如此。今日与先生说话,受益良多。没想到在先生眼里,我也是有才学之人,嘻嘻。”

  正是因为雅慧先生的赏识和宣传,顾拂云居然还得了个才女的名头,这让她又羞又窘,可为了对得住雅慧先生的赏识,以及那“才女”的头衔,顾拂云只能在家好生发奋图强,拿出读书时代的学霸特质,猛啃书本,学习诗词歌赋技巧。んτΤΡS://Www.sndswx.com/

  顾拂云没日没夜地在家临时抱佛脚,顺带把青鸿也一道捉来跟着她学。

  青鸿天赋不错,人家才跟着她一起读了《论语》和《诗经》,在顾晓云回门那一日,抬眼看了天色,立即吟出一首诗来,谴词简单,意境却新奇。顾拂云那个羡慕妒忌恨啊。

  “不愧是我的丫鬟,不但能断文识字,还能吟诗,果真是有其主必有其仆。”这货慌不择路地忙往自己脸上贴金。

  书晴:“……”姑娘的脸皮,是越来越厚了。

  女子三日回门,对于娘家来说,也是头等大事。近亲的女眷在宴息厅齐齐坐了一堂。顾修云也来了,今日的她比上次低调多了,一身绿地绣白合花对襟开衫,里淡紫色白色绣牧丹上衫,鹅蛋青的汗巾子,下身是白色绘金牧丹七开福的月华裙,整个人看起来优雅清爽。

  夏天到了,湖绿、淡紫、莹白、秋香、天青、姜黄、青金之类的冷色调的衣物也多了起来。

  就是顾拂云,也穿了件淡紫色绘荷花的窄袖刻丝圆领小衫,白色汗巾子,下身月白色的绘泼墨荷叶的月华裙,头发也梳得简单,偏堕髻上一枚指甲壳大的红宝石桃心簪和茉莉珠花,拳头大的赤金翠羽喜鹊登枝双头钗,简单却又娇俏,清爽又精致,既有姑娘家的俏皮活泼,又有闺阁女孩儿的柔美讨喜。

  顾修云接连看了几眼,暗道:以前还真是小看了这个五妹妹,现在每次见面,都能给她惊喜。不但能说会道,讨人喜欢,连穿衣服的品味都上升了不少。

  旭日东升,顾家宴息厅外的那株梧桐树,抵挡了大部份来自阳光的热度,只把清风送入厅内。

  新人顾晓云携新姑爷云朗登门了。

  打量了面色红润眉宇舒展的顾晓云。顾拂云又暗自观察新姐夫云朗,虽然长得普通,但胜在斯文有礼,时下书生常戴的六合一统帽,一袭绣富贵祥云金团花的吉衫,配上玄黑绅带,腰间垂着的大红刻丝绘鸳鸯的五角束口荷包,不正是顾晓云的杰作么?

  一对新人给长辈们磕了头后,轮到顾拂云这些平辈见礼。

  云朗见顾家的小姐一个赛一个美,吓得都不敢乱看了,只能拱手还礼。

  云朗也没呆多久,很快便被领去外院喝酒去了,只剩下顾晓云坐在乔氏下首,面对众人问的“姑爷对你可好”的话题,只能羞涩地道:“才刚进门,好与不好,也说不得准的。”

  乔氏仔细打量一番,女儿眉宇间的春色令她稍微放下心来,又问姑舅可还和气,小姑子是否有礼。

  顾晓云道:“才刚进门,姑舅什么脾性也还不甚清楚。不过看起来还是很和气的。小姑子也是和气知礼的。”

  这么多客人在,顾晓云也不可能说婆家的不是。只能捡着好的说。

  吃了饭后,客人们大都走了,顾修云也去找周氏说话去了。乔氏则领着顾晓云回了舒涵院,与所有母亲差不多,问的都是婆家长辈是否好相处,与姑爷处得可好?姑爷屋里是否干净之类的。

  屋里只剩下乔氏,顾晓云和顾拂云母女三人,自然是无所顾忌了。

  “姑舅看起来挺和气的,没什么架子。就是老太太有些不好侍候,规矩大。昨儿敬茶时,还让我跪着听训。今儿去请安,又被说了一通。”

  女儿嫁到婆家第一天就受这样的气,可把乔氏给心疼坏了,也气坏了,恼怒地道:“太过分了,那你可不能为了贤良名声就逆来顺受。不然有一就有二。”然后又问,“对了,她训你什么?”

  顾晓云讽笑:“也就是为人媳妇的那些破规矩吧。”

  乔氏气得不行,但她本人又没个好主意,便想去找顾老夫人那寻妙招。被顾晓云赶紧拉住。

  “娘,我只是说说而已,应对之法女儿已有了,就不要再惊动祖母她老人家了吧。”

  “那你要如何应对?”

  顾晓云自信一笑:“娘请放心,我自有应对法子的。”见顾拂云若有所思的模样,小脸蛋儿带着天然的娇憨纯真,不由捏了她的鼻子,“在想什么呢?”

  顾拂云道:“姐姐要如何应对?”

  顾蓝云反问:“倘若妹妹遇上,又将如何应对?”

  顾拂云毫不犹豫地道:“肯定不能坐以待毙嘛。倘若非得鸡蛋里挑骨头,我就说,看来你们家对我这个媳妇不满意啊,那我就不讨人嫌了,收拾了嫁妆,回娘家去。”见乔氏喷火的眸子,又赶紧道,“云家门弟,与顾家也不过是伯仲之间,云家还有两个未出阁的闺女呢,又自诩为清流。这样的人家,最是重颜面和名声了。新媳妇才嫁过去几天就要回娘家,这对媳妇得多苛刻啊?姐姐尽管收拾了嫁妆回娘家,让他们知道姐姐不是逆来顺受的,就不敢再给姐姐轻易立规矩了。但是呢,这样的手段只能施展一次。但必须得一次性收拾过来。这其中的分寸,得自己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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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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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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