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有一座百草园小说>第182章 纸鹤里埋下伏笔
  手指还在小瓶罐间摩挲,欢颜垂着眸,不让自己去看,却还是忍不住。蜀南文学

  “菊花枸杞茶,于你的伤并无帮助。”

  元羡不是苛待下属的人,尤其像欢颜这样的心腹,有些东西他可以眼睛不眨地送出,而有些,则敝帚自珍。

  “欢颜,不是这个意思。”

  她在意的,从始自终是送茶的人。

  “一场破冰的外交之旅,势在必行了。传信给鸿胪寺的人,前往焱京,和谈与大焱再起通商一事。”

  相比大焱的农桑为本,宋国的商业活动、对外贸易占据了国家税收的大部分,但宋国的国土、人口和军事实力都不如大焱。而大焱的消费力,远高于北齐、西凉和北戎。是以宋国的外贸,还有赖于出口大焱。

  包房门外响起了敲门声,三七端着托盘进来,为客人布菜。她偷偷瞄了眼欢颜,今天的客人怎么都是这样的神仙人物哦?

  “一起吃吧。”元羡道。

  这让欢颜更加诧异,她曾几何时有过这样的待遇?不敢想象。

  三七退出去后,欢颜才道:“眼下这个节骨眼,大焱自上而下,只怕都不愿意与大宋通商。”

  元羡取了一张鸭饼,包了两片红润鲜亮的鸭肉,碧绿的瓜条、葱丝,咬了一口。“这世上,从来没有容易的事,使臣一职又岂是那么容易担当的!有难处就去攻克,告诉徐正卿,找到那些可以影响圣听的人。”

  “是。”欢颜郑重答复,“先生那您……?”

  去不去?

  “我还要会一个老朋友。”

  哪个老朋友,是菊花枸杞的主人吗?

  元羡忽然沉声,刚刚的春风和煦都收敛,“欢颜,如果你猜不出我要见的人,那这些年真是白白跟在了我身边。”

  欢颜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只有在涉及到那个人的时候,她的理智就会缺席。“欢颜明白了。”

  一餐吃完,元羡带着欢颜下楼。三七准备了茯苓饼,用布袋装好,他笑着接纳。

  在他走了之后,三七回到了留言墙处,盯着那个纸鹤,而后悄悄摘下了纸鹤。

  “三七,愣着干嘛?”山药的声音在耳旁响起。

  三七手一抖,纸鹤掉在了地上,她连忙拾了起来。“没,没什么。”

  客人的便签本来就是公开展示的,山药也不以为意。“别毛手毛脚的,去做事吧。”

  三七蹬蹬跑了出去,在无人的檐下打开了那个纸鹤,咦,上面没有字,寥寥几笔倒是更像一幅人像,一个侧颜。哦,看起来还有些熟悉,天呢,是……她?

  **

  时间如水,流过指缝。

  十一月初九,宛州突然降温,天空飘起了细小的雪粒。

  百草诗带着百小树从医馆出来,坐上马车直接去了皮草店——宛记。

  初冬已至,全家都要添衣了。她像个大管家,管着一家人的衣食住行。

  才一进店,她看到了一张纯色的白狐皮,非常漂亮。如果做一件大氅,一定很暖和。

  “掌柜,那张狐皮怎么卖?”

  “姑娘好眼力啊。这种雪狐最难捕捉,但皮毛也最保暖。一张完整的皮,要百银。”掌柜热络地介绍。

  价格也相当咋舌。

  “姐姐,贵死了。”百小树和自家姐姐咬耳朵。

  “很衬你姐夫是不是?他出入书院,要体面,需要一件顶漂亮的披风或大氅。”百草诗拿了白狐皮在百小树身上比。

  百小树撇撇嘴,唉,到底是不是亲姐姐,这样的好事咋就轮不到他呢?不过姐姐连自己都没顾得上,满心满眼只有姐夫。

  如果姐夫对姐姐不好,哼!百小树攥紧了拳头,别怪他不客气。

  放下白狐皮,百草诗又看了下日常中最常见的灰鼠皮,想着给母亲和师傅各做一件大毛的褂子。弟弟和真一嘛,年轻人,可以穿皮的,顺便耍耍帅。

  “姐,我喜欢这个。”

  “好,给你买。”

  准备付钱时,就见一个穿着貂貉满襟暖袄、生了一双蘸黑深沉的眼眸,年纪约二十五六岁的公子,朝那件白狐皮伸出手来。

  “这是我们先看中的。”百小树去拉扯白狐皮。

  “大胆,我家王……公子想要的东西,你们也配抢!”说话的是护卫模样的年轻男子,从其衣饰来看,也是非富即贵。

  掌柜上前来,两厢作揖,都是大客户啊,“姑娘、公子,白狐皮只此一张。要么大家再看看别的,这边还有猞猁狲、灰鼠、银鼠皮毛。”

  百草诗笑笑,目光落在他腰间的纹饰上,像极了一只振翅的朱雀:“公子,凡事总有先来后到。我看公子穿的,极为保暖,貂绒质感上乘,想必是不差这一件白狐皮的。”

  不错。

  男子打量了一番百草诗,女子生的很有灵气,尤其一双秋水剪瞳,似雾蒙蒙的。“不瞒姑娘,我是打算赠送佳人的,请姑娘割爱。”

  割爱两个字,咬字颇重,透着不容置疑。

  “不瞒公子说,我是买给我相公的。他身有寒疾,一到冬天直接去了半条命。请公子体恤。”百草诗化身百变戏精,装可怜直教人潸然落泪。况且她也没说谎,以前确实是这样地。

  男子忽然有所感,倘若那人对自己有这份心思,他还有什么可奢望的呢?“原来是夫人。我看这里其他的皮毛,更为保暖,狐皮只是看起来漂亮罢了。”

  百草诗摊手,忽然凑近了些,低声道:“公子,这件白狐皮,我付了一半的定金。我观公子身份贵重,必是簪缨世家,通情达理,你总不能让我地银钱打了水漂啊?”

  眼力还不错,看出他身份贵重。

  男子果然向着身后的护卫道:“取五十两银子给这位姑娘,算是我对她的赔偿。”

  护卫张了张嘴,有点不情愿地掏腰包。

  百小树不明所以,就见百草诗拿了银子,别的皮毛也不买了,转身就出了宛记。

  “真小气啊,说补偿也没多给二两。”百草诗顶着凛冽的北风,咧嘴吐槽。

  “姐,这人也不算恶,至少还给了你补偿。”百小树安慰道,他是个天生的乐天派。

  百草诗摇了摇头,真是个傻孩子。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全靠聪明的大脑,坑蒙拐骗。

  如果她没猜错,那么,明王已到宛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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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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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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