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彭老太太已经见过顾拂云,还是第一次见顾修云,笑道:“这便是大姐儿吧,一晃十年不见了,竟然出落得这般不凡。”顾修云已作妇人打扮,那一身的珠光宝气,和举手投足间雍容的气度,便知道所嫁夫家非富即贵。彭老太太又遗憾地道,“我听弟妹提起过,大姐儿嫁给了长公主的公子?”
顾老夫人笑道:“是。嫁了有三年了。只可惜你当时不在京城,没能喝上大姐儿的喜酒。”又对顾修云解释,“你当初出嫁,大姑祖母并不在京城,并未喝上你的喜酒,不过却也差人给你添了妆,那副镶百宝的点翠七叉垂东珠的头面,和八匹当初最为流行的云罗妆花缎便是你大姑祖母给你添的妆。”
顾修云笑道:“想起来了,大姑祖母好大的手笔,孙女都还未向您老人家磕头道谢呢。”
比起彭老太太的从容自信,另一位穿着莲青色绘枝宝相花对襟长衫头戴青金簪斜插小偏钗的老妇人,杨老太太则显得安静多了。
两位姑祖母都是顾家的姑老太太,可衣着,气质却大为炯异。大姑祖母彭老太太看起来富态圆润,雍容贵气,四姑祖母杨老太太则显得苍老些,身上的衣着也只是普通的杭绸,珠饰也再普通不过了。
同样是伯爵府的嫡女,彭老太太嫁的同是伯爵府的彭家。而杨老太太运气不好,轮到她出嫁时,与顾家差不多门弟的未婚夫便因守孝耽搁了婚事,好容易等未婚夫守完孝,却又与个烟花女子好上了,婚事便不了了之。但那时候,杨老太太年纪也给拖大了,只能找了个低门户的嫁了。故而杨老太太的婚嫁就不怎么如意了。嫁的只是普通从七品小官儿,还跟着丈夫去任上,奔波劳苦,十分辛苦。年轻时又难产,伤了身子,再无生育。亏得后来顾家绝地逢生,杨老太太才未被丈夫休弃,但这些年来,日子过得也并不如意。虽说收了庶子过继到名下,可到底只是面子情儿。横竖没有自己的亲骨肉来得实在,终究凄凉了些。
今日随杨老太太一道前来吃喜酒的还有儿媳妇钱氏,以及钱氏的女儿,杨慧。
钱氏母女顾拂云昨日就见过了,给她的第一印像便是小家子气,眼里的贪婪几乎遮都遮不住,顾拂云尤其不喜欢。
顾修云和顾拂云两姐妹都被留到顾老夫人这一桌吃饭,彭老太太仔细观察两姐妹,顾修云稳重内敛,高贵雍容,举手投足间,如诗如画般的优雅随性。一看就知是受过严格的贵女教养。相较而言,顾拂云就显得随意不少,尽管动作不难看,但比起顾修云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优雅,便知当初在学习礼仪教养方面,顾拂云肯定是没认真学,或躲了懒的。
可就这么一个没认真学习贵女教养的姑娘,却是顾家姑娘家嫁得最好的。
不得不说,同样的起点,同样的出身环境,还是得讲究福份和命运。
顾修云吃了两口饭,夹了几筷子菜,便优雅地拿帕子抹了唇,然后优雅地放下筷子,轻声细语地道:“祖母,还有两位姑祖母,我吃饱了,你们慢慢吃。”
顾老夫人道:“怎的才吃这么点?可是饭菜不合胃口?”
顾修云笑道:“还好,只是肚子还不饿。”为了保持好身材,她向来吃得少。
加上顾家的厨房,手艺着实赶不上公主府的厨子,自然就吃得更少了。
转眼瞧到顾拂云已经是添第二碗饭,不由笑道:“五妹妹倒是好胃口。”
顾拂云笑了笑道:“我一向胃口好。”当年的于佳惠,便是天生的吃货。成了顾拂云,还是不改吃货本领,食量虽然不大,但比起身边的姐妹,她的食量算得上海量了。
彭老太太语气就有些不悦:“姑娘家,吃这么多,也不怕不消化。”哪有这么能吃的姑娘,就算真的想吃,人前好歹也要注意一下形象。
顾老夫人笑道:“能吃是福,年轻时啊,咱们这样不敢吃,那样不能吃,等老了,什么都吃不下了。所以还是趁着年轻,能吃就吃,以免给自己留遗憾。”
彭老夫人道:“话虽如此,可年纪轻轻的就吃这么多,也不怕让人笑话。”
顾拂云惊讶地看着老太太,吃的多就会让人笑话吗?
这是哪门子的歪理?
杨老太太赶紧道:“大嫂说得对,能吃是福。大姐,我记得在闺阁时,你不也一样能吃吗?”
“在娘家倒是无所谓,可去了婆家,就知道个中滋味了。”彭老太太对顾拂云道,“五姐儿,听姑祖母的,在娘家随你怎么吃,但到了婆家,你这么能吃,婆家都会不喜的。”
顾拂云笑道:“听姑祖母您这么一说,真替嫁到彭家的几位表婶和表嫂感到难过。人家在娘家也是捧在手心疼的,到了姑祖母家,姑祖母居然连饭都不给吃饱,实在是……太可怜了。”蜀南文学
彭老太太气得直瞪眼,重重放下筷子,正要教训她,顾拂云已经扭头对顾老夫人道:“祖母,咱们家应该不穷吧?孙女应该有吃饱饭的权利吧?”
顾老夫人看了彭老太太一眼,道:“尽管吃,只要你吃得下。甭听你姑祖母的。”然后对不悦的彭老太太笑道,“姑老太太年轻时也是个能吃的,当初可没长辈不让你吃饱。再说了,五丫头年纪还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就该多吃些,身子才健壮。”
顾拂云笑嘻嘻地道:“还是祖母疼我。”
然后又对脸色不大好的彭老太太道:“姑祖母,我觉得,今后给几位表哥求娶表嫂,一定要加个条件,但凡嫁到彭家的姑娘,一定不能吃得太多。不是彭家养不起媳妇,而是这样能省好多吃饭的钱哩,是不是祖母?”
顾拂云身后坐着的女眷一听这话,扑嗤一声就笑了起来。
------题外话------
今天轮到黄老大上来,我已摩拳擦掌给他安排了包抄手的任务(可以吃三五天的那种)。谁知这小子五谷不分,把抄手皮买成了饺子皮,香葱买成了大葱。今天只能吃饺子了。但香葱不能少,又让他去买一元的香葱,他给我整回了韭菜。我很自责,看来我这当妈的没有当好啊,还得继续给他安排更多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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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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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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