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草诗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态度。
好的嘛,博士就应该有博士的骄傲和性格。
“水平好不好要比过才知,倘若她是真大家,你们这些人要愿赌服输,听从指挥,配合练习。大家的目标都是一样的,不光光是为了太后大寿献礼,更重要的是,舞乐至高境界的追求。”
众人听着这话,就觉得很奇怪。
比起虚无缥缈的舞乐境界,太后大寿显然更重要吧。
红曲已经站了出来,她环视四周乐工伶人,声音极其平静,而说出的话,极其嚣张。“软舞健舞,丝竹管弦、十班乐器,你们任选,我奉陪到底。”
此话一出,乐工乐伎们的焦点,都落在了红曲身上。
那种挑衅的目光,刺痛了他们。
一个高鼻深目、腰肢盈盈一握,带着异域风情的女子,款款走了出来。
折羽认识这个人。
当日明王设宴请折羽的那次,于宴会上舞剑的西凉舞娘,叫扎伊雅。大概明王下狱,她被冲入乐籍。
“扎伊雅,姑娘如何称呼?”
红曲不想现在就暴露了自己的名字,她微抬下巴,整个人气势提高,“你选择什么舞图?”
扎伊雅一愣,要知道整个教坊人数以百众而计,刚刚那么多人表演,眼前这个女子只看了一会,就记住了大家的分工,记忆力不得不说很好。
“我选择《春莺啭》。”
《春莺啭》是大焱著名的软舞。时人著诗:“内人已唱《春莺啭》,花下傞傞软舞来”。
折羽附在百草诗耳边,说了两句话。
“这是个硬茬,据我所知她本是擅长健舞的,可今天却选择了软舞。”
百草诗听懂了,“这么说,这还是个多栖的舞蹈大家。”
乐工奏乐,扎伊雅莲步轻移,翩翩起舞。
音声博士赞道:“进退旋转,婆娑缦妙。”
只八个字,却道出了《春莺啭》的真意。
红曲眉眼专注地看着扎伊雅起舞,待到乐曲进行一半时,她加入。
众人只觉得眼前一亮,天地之间,只有一袭红衣,火凤声沈多咽绝,春莺啭罢长萧索。
高下立判。
曲毕,扎伊雅在众人震惊的目光中,咬着下唇,神色复杂地看着红曲,福了下身子,“姑娘舞姿惊为天人,我自愧弗如。”
红曲抬手,“姑娘之舞亦多姿多彩,能与姑娘共舞,我很尽兴。”
这便是惺惺相惜。
第二个出场挑战的是琵琶师。
她怀中横抱着五弦琵琶,用拨子演奏,弹奏的曲目是《六幺》。
几声铮铮悦耳,无形中提起欣赏者的胃口,弹奏正式开始。她的指法很凌厉,炫技部分轻拢慢捻,甚为华丽。
外行的百草诗看来,已堪为琵琶中的好手。
红曲不慌不忙,从现场借了一把五弦琵琶,初调音,而后与先前的琵琶者形成和音。
与她的炫技不同,红曲单手弹琴,文曲主左,武曲主右,一支曲子中包含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一面是高雅优美、细腻含蓄,一面是金戈铁马灼灼风华,如闻金铃玉佩相磋切,花翻凤啸天上来。
弹完之后,挑战琵琶师闭上了眼睛,额头是涔涔的汗水。
“文曲与武曲融为一炉,浑然天成,姑娘之技艺,我不及十分之一。”
这一次,红曲没有客气,反而解释道:“‘琵琶‘两字包含了四个王字偏旁,本就是乐器之王。且琵琶本出于胡乐,马上所鼓也,故而气势尤为重要。你若能在势上加强,而非一味炫技,未来必会进益非凡。”
琵琶者闻之,细细回味,茅塞顿开,当即朝着红曲行了一个大礼。“听姑娘一席话,犹胜苦练十年。”
按照一般的赛制,三局两胜,红曲已经连赢两回,再无比较的意义。
而此时,教坊判官潘良,两眼放光,大拍脑门,“我说初见时怎么觉得姑娘眼熟?姑娘莫非时一曲名动焱京的……红曲?”
被人当场认出是什么感觉?
红曲的红袖添香楼名妓身份,始终是横亘在心的一个结。她虽舞乐超群,却不愿当众表演,甚至视之为身份卑贱的象征。可在这些乐工乐伎人眼中,她就是顶端的存在,是真正的大方之家。
输给红曲,足以自耀了。
众乐工怀着膜拜的心情看红曲,红曲看向了百草诗。那一刻,她读懂了百草诗眼底的期许。蜀南文学
“红曲,我一直觉得技艺无高低贵贱之分。就像我善于种草,别人也觉得是腌臜的活计,但我种了草,治了病,救了人,我引以为傲。你于舞乐一途,有卓然天分,不该浪费掉。那些看你登台的人,很多从内心获得了美的享受,这才是舞乐的意义。所以,我特别希望,太后寿辰上的舞乐,你能成为……前头人。”
一番话,在乐工乐伎众掀起了波涛海浪,他们在内作使的带领下,好的舞乐被埋没,没有展现的舞台,所以浑浑噩噩,而今终是守得云开见月明。
不知谁说了一句,“我们愿听红曲姑娘安排演练,愿听太常寺卿大人吩咐。”
乌泱泱一堆人附和。
内作使被当成了工具人。
折羽为之鼓掌,“好,你们做出了最明智的选择。太后寿辰,六国当前,就是你们一展才华天赋的最好时刻。”
接下来,百草诗和红曲沟通了一下曲目。她虽不通音律,但受了前世音乐会、优秀古装电视剧的熏陶,审美直接在众人之上。她负责提出要求。表演既要有高雅音乐,还要有通俗音乐,而且压轴曲目,最好是一首类似于现代交响乐的,容纳各种乐器于一炉,给人以至高的享受。
红曲提出了太宗的《破阵曲》。
玉磬、方响、搊(chōu)筝、筑、卧箜篌、大小箜篌、大小琵琶、大小五弦、吹叶、大小笙、大小觱篥、箫、铜钹、长笛、尺八、短笛,皆一;毛员鼓、连鞉鼓、桴鼓、贝海纳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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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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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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