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氏内心一阵火热,江家这些年来,也就靠四百亩良田收租,另加两间笔墨铺子和米粮店过活,一年有上千两银子的出息。但江家近年来嫁娶也多了起来,这些出息就不大够用。而这五姐儿,一个人就拥有一千多亩地的私产,三姐儿还有三百亩良田做陪嫁,这也太大手笔了。
文氏看顾拂云的目光就越发热切了。刚才顾拂云说的那些不愉快的话也抛诸脑后。
“五姐儿果真是有福气的,一个人就拥有这么多的产业。”再一次坚定了要把顾拂云娶回家的决心。
顾拂云心中厌恶文氏,便说:“表婶说笑了。我对俗务一窍不通,还得请教大伯母教我管理呢。”
文氏说:“这是自然,自该好生打理的。”
事后,顾晓云对顾拂云说:“以后离这个表婶远一些。”
顾拂云点头,酒逢知已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她们与文氏在庶务与婆媳理念上大不相同,这就注定双方都认为自己的观念才是正统,对方的观念都是不合时宜的。她们是小辈,而人家是长辈,为了争出个高低也没什么意义,索性敬而远之。
但让顾拂云无语的是,到了下午,文氏又还跑到她的院子里,说是无事,呆着闷,特地来她院子里逛逛。
来者是客,顾拂云再是不喜,也只能让人招待茶水并作陪。
文氏打量顾拂云的院子,暗自吃惊,不愧为伯爵府,姑娘都是单独住一个院子,还有这么多丫鬟服侍。仔细数了数,居然有十二人服侍。乍舌的同时,又见屋内摆设精巧雅致,顾拂云居家常服也是贵重的刺绣蚕丝缎面,头上没多少珠饰,但雪白手腕上却戴着碧油油的镯子,心头又是一阵眼热。这镯子翠绿鲜艳,如一汪碧泉,如此上等成色,就这么一个镯子,也是价值连城啊。可人家就这么随随便便套在手腕上,也不怕摔坏了。
此时,白将军从院子里奔进来,朝顾拂云奔来。
顾拂云高兴地摸了它的头,说:“怎么了?肚子可是饿了?”
白将军嘎嘎叫了几声。
果真肚子饿了。
顾拂云对青鸿道:“赶紧把白将军的口粮拿来。”
嫩绿的青草切得碎碎的,盛在竹筒内,放在地上,白将军低头便吃了起来。
文氏吓了一大跳,看着这头大白鹅,吃惊道:“姐儿还养鹅?”
顾拂云不愿与文氏多说,只简单嗯了声。
文氏打量这头大白鹅,心头又是一阵窝心的难受。原来这头大白鹅的脖子上,居然吊着个牛皮脖套,脖套下边还垂着个赤金的牌子,虽然牌子不大,也有约一两多重,一两多重的赤金,居然就这么戴在大白鹅脖子上,这也太暴殄天物了。
文氏忽然觉得,这个五姐儿也太败家了。于是便对顾拂云说了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又把那个没见过面的庆表嫂拿出来说项,庆表嫂朴素而节省,原来陪嫁了四个丫鬟,后来为了节约,主动裁了三个丫头云云。
顾拂云再是迟钝,哪有不清楚文氏的目的呢?就更加厌烦了。
于是顾拂云便笑道:“节流自然是好的,但想要家族长久发展下去,开源也是必不可少的。相较于一味节俭的人,也证明这种人不善开流。而我花再多的钱,却能挣更多的回来。人生苦短,干嘛要委屈自己?”
文氏不赞同地道:“那不成的,女子就该勤俭持家,一味的奢侈浪费,如何使得?姐儿在家中自是可以随心所欲,可一旦嫁入婆家,你这么铺张浪费,肯定会受婆家嫌弃。”
顾拂云淡淡地道:“养得起我的人家,如何会斤斤计较这些三丁两枣的花用?”
“可万一你的婆家养不起你呢?”文氏赶紧说。
顾拂云理所当然地道:“这样的婆家我也不会嫁啊。”见文氏急了眼,又慢悠悠地道,“表婶放心,我的未来婆家就算不能大富大贵,至少也要养得起我才是。其实我的花用也不高的,一个月不过百八十两银子罢了。”
“百八十两银子……”文氏心疼得倒抽气,直说,“姐儿你这也太铺张浪费了。”
顾拂云又悠吞吞地道:“表婶家是不是快揭不开锅了?”
文氏脸色大变,厉斥:“胡说些什么呢?我江家书香门弟,耕读传家,虽比不得伯爵府这泼天的富贵,却也衣食无忧。”
顾拂云“哦”了声,笑道:“那便好,不然我会以为表婶家穷得快揭不开锅呢,不然表婶何至于一个劲要我节省呢?”
文氏:“……”
刚好青娥进来,端了一盘子苦瓜烧的排骨,一份冬瓜绿豆汤,一份炒白菜,外加一碗紫米饭。
顾拂云便说:“我要吃午饭了,要不表婶也来一点儿?”
文氏看着一荤一素一汤,说:“这才午时啊,怎的就要吃饭了?”
顾拂云笑道:“咱们家都是吃两顿饭的,但我食量大,一天两顿饭吃不饱,所以中午我都要加餐的。表婶来得不巧,所以只做了这些。”却没有说让文氏也一道吃。
文氏也是一日两餐的,便说:“顾家其他人也都一日三餐吗?”
得知整个顾家,就只有顾拂云要吃三顿饭,就又说了顾拂云两句。
“女孩子吃那么多干嘛?家中其他人都吃两顿,你还要吃上三顿,成何体统?这要是嫁入婆家……”
顾拂云打断她的话,笑了笑说:“多谢表婶的关心。我又不嫁到江家去,又不吃表婶家的饭,表婶就少操心些吧。”
文氏脸色都变了,一股怒火集在胸口,气得说不出话来。
顾拂云却毫不当一回事,笑道:“表婶在家应该是勤俭惯了的,想必是看不惯我的奢侈浪费,可我已经养成了奢侈习惯了,还真的改不掉,也不想改。这可怎么办?”
文氏还能说什么呢?只能悻悻然地走了。
“表婶慢走,青丝,替我送送表婶。”
顾拂云冲着文氏的背影做了个鬼脸,气死你活该!
……
泸州地震了,6.2级,我坐在底楼,都能感受到震动,吓死宝宝了。这几年,地震太频繁了,离我最近的一次,也就前两天的20公里远。幸好震级不高。之前有好几次都是半夜里冲出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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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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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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