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春光锦小说>第6章 怎么样
  小兔子一阵纳闷,“你咋知道有古怪的?”

  沈初夏斜睇他一眼,“要不然你能跟在我后面?”

  “你……”小兔子气鼓鼓的瞪了她一眼。

  见到老憨驼时,他与胖哥简直就是两个极端,胖哥又白又胖又嫩,二十八像十三四;老憨驼明明才三十六岁,又黑又瘦,说六十三岁都有人信。

  沈初夏举头望了一会儿天,老天爷这是捉弄她?给她开玩笑?

  腹诽归腹诽,既然来了,沈初夏肯定要试试是不是京城通了,她微微一笑,淡然坐到他对面,巷子两面墙遮挡了所有阳光,长长的巷子,阴暗潮湿,跟终年见不到太阳的山阴之地一样,令人不自觉遍生寒意。

  “方罗街口,有多少家食肆、几个杂货铺,有几拔碰瓷的?”她问。

  “你知道?”老憨驼不答反问。

  “能同时坐三十人以上的三家,能同时坐十人以上的七家,门口摆凳子的十三家,还有常流动小贩四到五个,五个杂货铺,大碰没有,他们看不上方罗街,小碰,类似小兔子这样的固定有五六个,临时起意的三五个,你看我回答的还对吗?”

  作为现代高级策划师,捕捉市场动态,是沈初夏的必修课之一,再加上她天生过目不忘,几天街可不是白逛的。

  沈、元两家跟着沈初夏出来的孩子,站在后面听到她说这些,个个惊得目瞪口呆,她……什么时候知道这么多东西?

  小兔子啧啧嘴,果然是干大事的,这才几天,方罗街已经被她摸的透儿精。

  老憨驼眉尾扬起,“既然小娘子什么都知道还来找我干什么。”

  沈初夏眯眼笑,摆摆手,“一些皮毛,与驼叔知道的相差甚远,还请驼叔相帮。”

  “付得起多少钱?”老憨驼黑瘦的脸没什么表情。

  对面小娘子看着年纪小,道行却不浅,抛砖引玉玩的倍溜,老憨驼不把她当小孩子玩过家家了,眸光微凝,注意她的一举一动,暗暗把控局面。

  沈初夏转头:“韶安,带大家出去,我有话对驼叔讲。”

  “啊……”元韶安正想听老憨驼帮不帮呢,居然叫他带人出去,而且,慌忙之中,他一点也没有意识到,平时,大表妹叫他大表哥,一有事,直呼他名字。

  这个细节,沈得志注意到了,上次逃跑,他发现大堂妹就是这样叫他们,他觉得很奇怪,带着疑问,跟韶安把弟弟妹妹们都带了出来,包括小兔子与胖哥。

  巷子里安静的只听到穿堂风。

  “帮你一起报仇算报酬,怎么样?”

  “我没跟任何说过此事,你是如何知道的。”老憨驼波澜不惊的瘦脸露出一丝惊讶,更多的是紧惕。

  “猜的。”沈初夏说的风轻云淡。

  老憨驼显然不信,目光紧紧盯着她,似要把她看透。

  “真的。”

  要想与长期合作的人建立彼此信任的关系,坦诚,是最好的第一印象。

  沈初夏开诚布公:“见到你之后,我打量了你,岁月吹皱了你的皮肤,却没有打败你的眼眸,它仍旧年轻且坚毅,一个形容落拓至此的人,还有这样的眼神,说明什么,说明人生有明确目标,一般人有目标,不可能流落到连乞丐都不如,那只能说明一点,你的目标跟仇恨有关,我说的对吗?驼叔。”

  老憨驼默认了。

  “长年累月住在这样阴暗潮湿的地方。”沈初夏朝长长的巷子看了看,“你一直找不到报仇的突破口,是吧,驼叔?”

  老憨驼坐在墙角,一身褴褛,又脏又臭,苍蝇蚊虫乱飞,他的头就差垂到地面。

  沈初夏明白,他的心情极不平静。

  四月末,天气越来越热,坐在这里,却寒意渗人,留给沈初夏的时间不多了,大街上到处都在说摄政王殿下要回京了。

  在他回京之前,她要亲口听到他便宜爹说出有没有勾结乱臣贼子,一旦有,她要赶紧带着沈家人逃亡。

  仿佛很久,亦好像极短,老憨驼做出了决定,“可以。”

  沈初夏悄悄松口气,“那咱们开始吧。”

  “现在?”老憨驼没想到这女小娘这么急。

  “时间不等人。”沈初夏马上问,“我想知道大理寺狱吏住在什么地方,他们是分散住,还是衙门专门有拔的地方住,谁手中有权限能让家属进去探监……”

  等沈初夏出巷子,天色都快黑了,他们连忙朝家跑,这一次,沈小秋跑不动,胖哥直接背她跑,明明很胖,跑起来却很轻盈。

  果然值十文。

  元韶安一边跑一边忍不住问,“夏儿,你身上的铜子还够我们吃几天?”沈元两家,一共九个孩子,嘴可不少,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再不赚钱,真要喝西北风了。

  “放心,我心里有成算了。”

  “要去干一票了?”小兔子忍不住欢呼。

  “不是。”

  “那是什么?”小兔子又急了,“会打架的,京城通都有了,你还不出手等到什么时候?”ΗtτPS://Www.sndswx.com/

  “我又不干碰瓷。”

  “啊……”不仅小兔子惊讶,所有跟着沈初夏的丫头小子都奇怪。

  “那你天天出来转来转去转什么?”元韶安第一个问出口。

  “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小生意做。”

  “大姐——”沈小秋第一个惊叫,“我都告诉你了,沈元两家都不许做生意。”

  “那京城有田种吗?”沈初夏反问。

  众人默。

  讹来的钱眼见一天一天变少,沈初夏不可能不急,她想好了,先让舅舅开个早饭小摊,卖简单成本低的杂粮煎饼。

  为何不是她自己做,一是她先要打听清便宜爹的情况,二是舅舅最近出去打听事情,并没有达到她想要的效果,还是先让舅舅做小生意,看看能不能混张嘴。

  沈初夏与沈柄堂说做生意时,他既没打听到消息,又把二百多文花得差不多了,正纠结不知该如何是好,听到做小生意想也不想就答应了。

  “舅不觉得做小生意丢脸?”

  沈元两家都是乡下耕读之家,读书人有个通病,那就是不耻做小生意,认为那都是铜臭。

  元柄堂苦笑,“没田没房,吃了上顿没下顿,那还顾得了祖宗家法,可生意再小也要本钱,你……那钱不是用来救你爹的吗?”

  他没本事帮忙跑腿,还要花人家的钱,真心说不过去。

  沈初夏就知道他会这么说,“放心,我已经打听到摄政王得力手下的小舅子的干娘了,正托人找关系,看能不能在月底探监时一起混进去。”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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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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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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