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春光锦潇湘书院>第10章 初闯
  傻子果然不懂怯场,万老板赌赢了,极高兴,被贵人点跟前领赏,沈初夏要跟去,万立山不让,“贵人没点到你,上去小命不保可不要怪我。”

  没想到卡在这里,沈初夏明白人心险恶,抬头望向高高在上的看台,那些贵人高不可攀,连靠近的机会都没有,“万老板,该我得的银子……”

  “放心,一钱不会少。”万老板小小翼翼跟人去看台。

  沈初夏去迎胖哥,胖哥却被跟着万老板的年轻人领走,她以为胖哥不会跟,结果那年轻人拿了个热气腾腾的大肉包子,胖哥头也不回就跟年轻人走了。

  她心忽的一沉,要跟过去,被人拦住。

  直到这时,沈初夏才意识到自己考虑多么不周全,胖哥跟她虽投缘,毕竟时间不长,两人之间还真赶不上一个大肉包子。

  她又抬头去看高高的看台,上面的贵人不见了,他们散了。

  看台很大,好像在三楼,又好像是四楼,沈初夏瞄了眼,混在人群中,跟着忙碌的人群,竟躲过了护卫上到三楼。

  一间又一间,她提心吊胆一个又一个找过去,门口没有守卫的,她大胆推条缝朝里看看,有门卫守望的,就低头悄悄溜走。

  整个三楼没寻到,又寻到机会爬上四楼,它是这幢建筑最高楼层,走廊灯光昏暗,迎面来了一群贵族子弟,好像为什么争论,火药味很浓,走廊迎面、两侧之人纷纷行礼避到一边。

  眼看就要露于人前,沈初夏紧张的后背都湿了,眼看无处躲藏,顺手推了身侧一扇门,进去后就把门关上,耳朵贴在门缝听外面声音。

  “刘小个,你还敢跟爷斗?爷比你大,你懂不懂?”

  “死高个,你以为你姓高,你就高啦,谁不知道你脚踩高跟靴,脸抹胭脂,是个娘娘腔……”

  ……

  老天,好幼稚的斗嘴,沈初夏忍不住捂嘴笑了,听他们脚步声渐渐远去,放下心,抹了把汗瘫坐在地上。

  感觉有人看她,顺着目光看过去。

  一张如朗月般清隽俊美的脸映入眼帘,只是亮如星辰的双眸好像不太友好,冷冰冰的,像个没得感情的机器,看着怪吓人的。

  擅闯房间,扰人清静,是她沈初夏的不对,连忙起身赔礼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打扰到公子了……”边说边反手去开门。

  门却怎么也打不开,她以为是盲摸,没摸到地方,索性转身,门没拴上呀,她试着用力拉了拉,明白了,门从外面被关上了。

  她转身看向不远处,男子坐在矮几后,身形高大颀长,一身锦衣黑袍,大概是天气炎热,领口微微敞着,露出雪中的中衣,黑白相映,暗织花纹随着灯光反射,流光溢翠,极有品味。

  糟了,此人身份不低。

  沈初夏满面堆笑,小心翼翼朝前走,“真是对不起,打扰到大人清幽了,实在是刚才走廊里……那个……大人你应当……应当明白的……”

  沈初夏不知道刚才那些斗嘴的公子哥是什么人,只能模糊带过,可惜对方仍旧一副冷冰冰不为所动的样子。

  感觉他要拿桌上酒杯,沈初夏小跑过去,一把抢过杯子,双手捧上,“贵人,请喝——”

  男子垂眼,一双手在青绿瓷杯的映衬下并不细腻,但极纤细,有美感。

  他抬眼。

  “嘻嘻……”沈初夏挤出讨好的笑容,双手又抬高一些。

  男子注视着她,极为冷漠。

  五月天里,泛着寒气。

  沈初夏感知到上位者的生杀予夺,她现在才明白万老板那句‘贵人没点到你,上去小命不保可不要怪我’是真的。

  这里是封建王权社会,没有人人平等一说,对不起算个屁。

  这人社会地位肯定不低,但是沈初夏决定装疯卖傻蒙混过去,要不然,小命怎么丢的都不知道。

  她笑嘻嘻放下杯子,绕到矮几后面。

  突如其来,猝不及防。

  男子真没料到少年如此胆大,等他望向他,那双极纤、极具美感的手已经捏上他肩膀。

  “公子,感觉力道怎么样?”她探头,笑容纯真,像不谙世事的少年,纯净美好。

  男子眯眼。

  虚伪笑容背后,对他称谓三度变化,从公子到大人,又从大人到贵人,现在又轮回公子。

  昏暗房间内,站着数名暗卫,刀鞘已起,只等主人一声令下,那少年便如尘埃一般消失不见。

  奇怪的是,主人一直没有下令。

  “大人,感觉怎么样?”

  从进门到现在,男子表达情绪的方式——抬眼,垂眼。

  此刻,他又抬眼。

  眸光清冷,却极漂亮,不看白不看,忽略能杀死人的眼神,沈初夏没心没肺的笑着,“公子,桌上的菜太清淡,跟你的酒不配呀。”

  男子一直沉默。

  沉默就像一种无声的纵容,沈初夏得寸进尺,叽叽呱呱评头论足。

  “公子,要不,我讲个笑话给你听吧。”

  男子也不知有没有听她说话,骨节修长的手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

  沈初夏当他想听,“话说,以前有个财主雇了个长工,一年到头也不结工钱,终于大年三十那天给长工结钱,是十筐黍子,不过他要长工给他剃头,要是碰伤他头皮,碰一次就扣一筐……”

  房间清幽,灯光闪动,静谧中,只听沈初夏叽叽喳喳,自讲自笑,“公子,你说财主抠不抠门,为了少付长工工钱,居然舍得头皮被刮,你说可笑不可笑。”

  都讨好成这样了,男子仍旧冷冰冰的,没得表情,没得感情。

  沈初夏见他抿一口小酒,就帮他夹一筷菜,又讲其它笑话,直到一杯见底,她转身出了矮几,讨好的笑容满面,“公子,那个……天太晚了,我要回家了。”

  她以为男子会装没听到,没想到他竟抬眼。

  哎哟喂,大人物,终于正眼瞧她了,真是感激不尽,“大人……”软软腔调像是撒娇的小娘子,委屈的小眼神不时朝门口瞟过去。

  男子无动无衷。

  好一个铁石心肠,沈初夏不信。

  “公子……”声音又软了几分,似女子娇媚缠人,又似纯净少年牲畜无害。

  男子垂眼。

  老天,难道今天她出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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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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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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