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心中清楚,得先稳住她,将她带走,免得她恼羞成怒之下破釜沉舟,在元家人面前乱说话。
于是她脸上笑得越发柔和。
李凤都快被突如其来的好消息给震傻了,她结结巴巴说道:“你说的是真的吗?”
她还以为自己得多建些功劳呢,结果这么快就可以跟着外甥女吃香喝辣享清福了?她目光落在红丹头上的簪子和身上穿的簇新衣服,想象着自己日后也能穿戴这些,心中美得冒泡。
红丹笑道:“当然是真的,你是我姨母,我还能骗你不成?”
“快把你的行李收拾一下,咱们尽快回去。”
李凤看了看自己屋子里的东西,全都是破旧玩意儿,最好的衣裳也就是一身前年做的棉衣。那棉衣已经洗得发白,还缀着好几个补丁。
等她去了吴家后,肯定有新衣裳穿。这衣服就不要了。
她摆摆手,说道:“不用带了,我现在就可以跟着你走。到时候红丹你多余的衣服匀我几套就可以。”
她钱都是随身带在身上的。
红丹愣了一下,心中冷笑:她怎么可能会有多余的衣服,想得可真美。
罢了,她自己不收拾东西,日后受罪也是她咎由自取,怪不得她。
她搀扶着李凤,“那就走吧。”
李凤脸上笑出朵花,走出屋子,她还趾高气昂地同邻居们说道:“我要跟着我外甥女去享福了,我屋子里的东西你们若是有要的,自己挑拣着拿回家吧,反正我也用不上了。”
邻居们愣了一下,“你走了后就不回来了吗?”
李凤更加得意了,“能吃香喝辣,回来做什么?我虽然没了儿子,但还有孝顺能干的外甥女,这辈子能见识一下别的世面,也算没白活。”
说完后,她催促着红丹赶紧带她走,以后她就是州府人了。
等坐了两天两夜的马车后,马车终于停了下来。
“到了。”
李凤从马车上下来,环顾周围,露出了失望的表情,“这就是州府吗?”
“应该是州府的郊外吧?”
放眼望去,都是一片农田,不远处倒有个庄子,庄子看起来很大的样子。
红丹说道:“这里是吴家的庄子,以后你就在这里种田吧。”
种田?
李凤如遭雷劈,她都这把年纪了,还下田干活,这不是要了她的命吗?
她一脸惶恐地看向红丹,红丹扬起了恶意的笑容,“你可别想着乱跑,这一片全是吴家的田,想下山的话,得穿过林子。林子里可是有狼群的。你这老骨头,只怕还不够狼群啃。”
“好好在这里呆着吧,这么多地,也饿不死你。管事们会好好看顾你的。”
说着,她上了马车,车夫一甩绳子,马车从李凤面前驰骋而过,蹄子踩出来的尘土扬了李凤一脸。
呸呸呸!
李凤将嘴里的土给吐了,跟着马车一起跑,“回来!你们回来啊!”
她凄厉的声音满是哀求和悔恨。然而马车还是越走越远,最后消失在她视线中。李凤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上,手掌心擦到地上的碎石头,血渗了出来,疼得她龇牙咧嘴。
他们居然把她丢在这里让她自生自灭,说好的要让她享福呢?全是假的。
悔意涌了上来,她就不该相信吴家的话,也不该和吴家合作。
早知道如此,她还不如继续呆在村里,在村里,她至少不需要下田做活,那些街坊邻居也不会眼看着她饿死。
浑浊的眼泪从眼角流了下来,慢慢滴落在地上的黄土,再也不见。
……
李凤的离开,也在村里引起了一阵的讨论。虽然她前段时间的所作所为让人不齿,但总的来说,大家还是祝福她的,说她运道不坏,临老还有外甥女照看。
然后又说李凤那外甥女嫁的是州府人,以后李凤也算是州府人了,出息了。
县城对卢山村的村民们来说,已经是很好了,州府那更是不敢想了。在他们的想象中,那就是个遍地是银子的地方。
李凤运气可真是好啊。他们村里有机会去当州府人的就是元家了。毕竟元家有钱,就算是州府的房子也是买得起的。
苏悦灵倒是知道李凤这回被带走,只怕没什么好果子吃。吴家又不是做慈善的地方,怎么可能好好对待她?
这是李凤自己的选择,苏悦灵也不会管她。
还有人问苏悦灵以后是否会去州府那边买房居住。
苏悦灵眨了眨眼,“再说吧。”
反正现在她是不可能出门的,这颠簸的路况都能把她烦死。苏悦灵才不是那种会让自己受罪的人。再说了,等卢山村家家户户都有脚踏纺车,迟早也能发展起来的。
随着元随风的归来,元随君终于能腾出手再去州府一回。再不去的话,只怕等十一月底就得下雪。他现在的身体虽然比起前几年好转了许多,但终究不比普通人,仍然受不得寒,出门一趟回来就得休息好几日。
他拿着自己这几个月写的稿子和那些放在盒子里的卖身契,跟着莫家的车队去州府。莫家的白砂糖在十月的时候便正式上市。因为量大的缘故,白砂糖的价格也不像以前那般昂贵,一斤十几两都抢不到。如今白砂糖已经下降到三两一斤。ΗtτPS://Www.sndswx.com/
元随君知道白砂糖的利润,也知道莫家只怕今年就能将买方子花的成本给收回来。
莫家在广宁县专门开了家店售卖白砂糖,所以每隔十天就有往返州府的车队。元随君便是跟着这车队过去的,比跟着镖局还更安全。
到了州府,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将那些卖身契在州府府衙登记。吴家的手目前伸不进州府,不用担心他们对卖身契动手脚。
等做完这事,元随君不着急拿着稿子去秋雨轩,而是准备先打听看看他写的话本是否受欢迎。
他进了一家酒楼,订了两天的房间,才刚询问最近是否有受欢迎的话本,那小二顿时笑了。
“要说最近最受欢迎的话本,那当然是黄粱客写的《苏园传奇》。”
苏园是元随君写的话本男主的名字,黄粱客是他的笔名。
小二说起这话本,那叫一个滔滔不绝。
“秋雨轩现在靠着这话本,生意不知道有多好。咱们州只有州府才有秋雨轩,这话本每个月才出三话,不知道多少人抢着买,排队都买不到哟。”
“你来得晚了,现在买也买不到了。前天刚上架第二本,听说秋雨轩都准备了两千本,结果还是不到半个时辰就被抢完了。”
元随君惊讶,单单州府这边都能卖上两千本,再加上其他店铺,只怕两万本不成问题。这年头的书籍较为昂贵,许多读书人舍不得拿银子买这种闲书的。
很好,看来他可以和秋雨轩谈新的合同了。
毕竟家里现在那么多张嘴,一年没交几百两家用,他都不好意思在家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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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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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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