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福妻娇女来种田>第三百一十章 颐指气使
  沈捷目光潺潺的盯着苏婉,眼里透着显而易见的紧张。

  苏婉拿过银子,对了下数目,并没有错,这才道:“你路上小心,明天按时来私塾,别迟到了。”

  “好。”

  沈捷还以为会被辞退,听到她的话,心脏都跟着颤了颤,他是真的害怕!

  在姐弟俩的目光下,沈捷瘦小的身体背着装着干货的麻袋往回走。

  苏六郎扯了扯苏婉的衣袖道:“阿姐,你怎么知道他一定会来还钱?”

  “我不知道。”

  她一开始就不清楚这孩子心性如何,只是在试探而已,若是他们家没有人来还钱,那这孩子的人品可能就有点问题。

  到时候还留不留他上私塾就另当别论。

  毕竟干货这种东西在百姓家中是极为珍贵的过冬粮食,家里有干货又不吃,作为家里的成员肯定清楚原因。

  这不,沈捷就来了。

  还好这孩子心肠不坏,诚实得很。

  姐弟俩回到院子里,各自回了房中,日子过得倒挺快,眨眼间农活都干得差不多了。

  到了四月底,苏六郎也要进入归学书院读书。

  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跟在吴伯身边学武的孩子们体质基本上都加强了两倍。

  走起路来轻飘飘的,轻功虽还不是很会,但爬个树是轻而易举。

  “六郎,记得每月回来躺。”李氏拿着包袱交代。

  这是苏六郎第一次出远门,二房的人基本都不怎么放心,吴伯和薛郎中先把他送过去,等安顿好了两人再回来。

  “娘,我知道。”

  几人并不耽搁时间,该交代的都已经交代清楚了,吃穿用度的东西都放在骡子车内,只需要赶着骡子车走就行。

  苏六郎又转身看向苏婉道:“阿姐,家里就拜托你照顾了,我会经常回家的。”

  “你在书院好好读书,不需要经常回来。”苏婉交代了声。

  经常走动一来一回的很麻烦,还不如在书院里待着,不至于影响学习和心情。

  苏六郎可怜巴巴地道:“阿姐,你都不想我。”

  苏婉伸手递出个荷包,塞到苏六郎的怀中道:“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别给我省银钱,到时候你回来我发现你瘦了我就揍你。”

  苏六郎笑得讨好道:“我知道。”

  “走了!”

  吴伯高喝一声,扬起鞭子轻轻地抽在了骡子屁股上,目送着骡子车渐渐消失,苏婉心中空落落的。

  六郎经常和她粘在一块,此时走了还真是有些舍不得。

  她转身,看到同样红了眼眶的李氏和苏连成,强打起精神道:“六郎又不是不回来了,爹、娘你们哭什么?”

  李氏悄悄地擦了下眼睛道:“我没哭,就是觉得这孩子真是长大了,比我和你爹有出息得多。”

  苏连成同样感慨。

  孩子们比爹娘有出息是好事,可他们却觉得自己不够好,都不配当爹娘了。

  “行了,你们别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不管我和六郎怎么变,你们都是我们的爹娘,爹,你不是还要种红薯么?”

  “红薯?”hΤTpS://WWω.sndswx.com/

  苏连成眼睛一亮,注意力瞬间被转移:“就是你之前说的那个产量很高的红薯?”

  “是,可以种了。”苏婉想了想,就道:“红薯秧苗我已经放在地窖里了,我待会去拿出来,之后我教你怎么种。”

  “好!”

  苏连成不问苏婉那些苗子是从哪里来的,他多多少少知道她身上有秘密,但只要不危害她的身体,他就不会管。

  毕竟这个世上谁没有秘密?

  见他答应的爽快,苏婉转身就去了地窖,从空间里将红薯藤都弄了出来,这些藤可以种很多田地,采取插秧式。

  需要人工将藤蔓斜切,长短就是拇指到小手指的距离。

  这些很简单,几乎一教就会。

  苏婉先让人将红薯藤从地窖搬出来,然后就在院子里开始切割,佃户们都是干农活的,手脚比她想象中的要快。

  刚用过午膳,红薯藤已经全部切割好,还用稻草扎成一小捆一小捆。

  佃户们的午膳是在苏家吃的,几个丫鬟忙得热火朝天,并没有怨言,等吃过午膳,苏婉又让人将红薯藤挑到地里头。

  手把手地教,佃户们对庄稼是天生的喜爱,一看就会。

  忙到晚上,十几个佃户加起来,就种了好几十亩地,还好红薯藤种得多,不然还不够应付这些地的。

  ……

  与此同时,苏六郎三人赶到书院门口。

  看门的护卫上下打量了眼苏六郎,最后拧了拧眉道:“你们的书柬呢?”

  书柬就是证明学生身份的牛皮纸,是归学书院独一份。

  苏六郎从包袱里拿出来,递过去道:“在这。”

  护卫拿过扫了眼,眉眼皱得更狠了:“你们家经商?”

  “算是。”先是种地,后来阿姐开始办厂子卖东西,也算是经商了,说得也没错。

  听到这话,看门护卫脸色骤变,摆手道:“我们归学不收商户,你没听说过吗?去去去,赶紧走,别碍着别人进来,满身的铜臭味!”

  “什么意思,这书柬已经发给我了,怎么会不收?”苏六郎脸色涨红,变得异常难看。

  只要考出来的秀才都能进思学,而且是硬性规定。

  怎么一个护卫就能说不收他?

  看门护卫讥诮道:“书柬能伪造,你们满身铜臭的商人最喜欢来这套,别当我傻,你赶紧去你该去的地方,我看思学书院就很适合你!”

  思学就是苏二郎读的书院,只要给点钱就能买通关系。

  提到这个,这护卫明显是将他当成了用钱砸进来的学子,只是,他一个护卫哪里有这么大的能耐!

  苏六郎脾性算是好的,可被这么说,摆明是被针对了。

  脸色黑沉的道:“你凭什么侮辱我?这名额书柬是我自己考出来的,别你是什么人就把别人看成什么人,这上面印的官印怎么可能伪造!”

  护卫靠在门口,就是不承认苏六郎的身份,也不肯让他进去。

  他吊儿郎当地道:“行了,你装什么装,你若你是考出来的,那你是怎么考的,谁给你的引荐信?”

  有钱的商贾之前去思学不就行了,何必来归学凑热闹,还败坏归学的名誉。

  护卫心中腹诽,怎么看苏六郎都觉得不顺眼,他就是瞧不起有几个臭钱的就耀武扬威。

  话落,护卫拿过书柬摸了两下。

  下一瞬,就在众人的目光下,将书柬狠狠地扔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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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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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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