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大明:登基为帝,开局陆地神仙!>第一百一十二章 弃城而逃,头颅酒器
  一夜过去。

  经过鲜血滋润的平原大地上,青草草根多长出几根嫩芽,略带红色,近处观看着,隐约觉得有些妖艳。

  而天空上。

  则是弥散不去的难闻气味。

  为了助燃,浇上了桐油和猛火油,和死尸烧起。

  真是一言难尽。

  此地。

  短时间内恐怕无人经过了。

  二十万步兵,从平原之南抵达,对骑兵袍泽的事迹和军功,无不升起羡慕之情。

  国朝对杀异族尤为重视。

  一来,是军功,军士升官、封爵的必要之物。

  二来,有金银奖赏。

  先帝时期,曾制定下,杀异族步兵一人,奖银五两,杀异族骑兵一人,奖银二十两。

  不过。

  因之前将帅们的大缺大德,军功和金银奖赏,从没落到过普通士卒头上。

  普通士卒在战争中,习惯性先保命,是有原因的。

  可从前锋将军兼蓟辽督师孙传庭,重组训练九边十三镇之兵时。

  就调阅了过往十数年的杀敌记录,对手刃异族而没有奖赏的普通士卒进行了补发。

  即便有士卒战死沙场或身故,也把奖赏发放到其家眷手中。

  当然。

  这部分奖赏金银的来源,则是出自孙传庭杀掉那些军中贪污老将军们,抄家所得。

  属于是“取之于兵,还之于兵”了。

  介于此。

  全军上下恢复了相信杀敌能升官能得金银的制度。

  重新燃起了对手刃异族的血气和渴望。

  而这里倒下的二十万后金骑兵。

  那就是四百万两纹银。

  平均下来。

  这一战,骑兵袍泽每人能得到十几两纹银。

  以每月军饷三钱为例子。

  这可是三年以上的军饷。

  不算暴富,也是小发一笔财。

  心中不免有点后悔,没有成为骑兵中的一员。

  也有点恨,这后金下战书非要约骑兵决战,约步兵决战多好。

  虽然步兵没有配备陌刀、十字弓弩和明光铠,但现在步兵已被奖赏金银蒙蔽眼睛,哪怕真战起来,拼死也要在后金军士身上撕下块肉。

  热血沸腾之下。

  步兵纷纷找到了上官,要求立刻上战场,惹得步兵上官们哭笑不得。

  这辽东。

  就只有后金是异族敌人。

  可皇太极已弃城而逃,其余辽东各镇的后金军士,加一起估计还没有我军步兵一半人多。

  就是全部找到杀了。

  也不过能获得二三十万两纹银,每位步兵能分到的,也就一两纹银左右。

  但军心如潮。

  步兵上官们不敢明说,步兵能保持汹涌战意总归是好的。

  好声好语的劝军士们先回营帐,之后,就分批进到了主帅帐中。

  步兵上官,仿佛是排练好的,每个人看见主帅孙承宗就先哭。

  哭诉无仗可打,哭诉军士们不好带,哭诉在骑兵后头连汤都喝不上。

  等哭完,就隐晦提条件。

  仗。

  步兵和骑兵,必须同时打,必须都有军功能拿。

  对此。

  作为主帅的孙承宗,统一回复“下次一定”。

  到此。

  步兵主官们才会用袖袍擦干眼泪,勾肩搭背兴高采烈走出主帐。

  各回各军,向军士们宣布这个“好消息”。

  临近日暮。

  主帐总算安定下来。

  孙承宗本想出帐透透气,可刚出帐,就又回来了。

  太难闻了。

  虽然已经烧完了,骨灰进行了抛撒和掩埋,但气味没什么改善。

  相反。

  整个草原像是蒙了层灰色纱布,没有了之前晚霞千里的美景。

  “主帅,传庭求见!”

  孙传庭的声音,在帐外传来。

  显然,是等步兵上官都离开,找好时机来的。

  “是伯雅啊,入帐来!”

  亲卫掀开帐帷。

  孙传庭走入,满脸堆笑,拱手作揖道:

  “给主帅道喜,末将来主帐途中,看到步兵各帐皆士气盎然,军心可用,此乃国朝军方百年未见之景,可见主帅统兵治兵之强,真当世兵仙也。”

  “我用得着你恭维我?”

  孙承宗瞪了他一眼,没好气道:“个个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看到军功和银子就不要命,孙伯雅,你训练出的兵怎么都这样?”

  我军步兵如何?

  不可否认的说,在身体素质和战斗力上,已踏入强军之列,再掌握攻城拔寨等技能后,在国朝历代军队中,也能够得上精锐。

  可惜。

  这里是平原。

  进行的骑兵决战。

  即便等收复辽东后,进攻女真王庭,那是草原,也依然是骑兵的主场。

  这一个个的,嗷嗷叫的要打仗,那特孃的是上战场,是要死人的。

  用骑兵肯定比用步兵死的人少,鬼才会用步兵给自己增加战损。

  “人心,不患寡而患不均,难免的嘛。”

  孙传庭笑了笑,摇摇头道。

  是谁看到袍泽大手捞军功捞金银,都不免生出异样的情绪。

  可以理解。

  “罢了!”

  孙承宗只是被烦了一天,吐槽之后,心里舒服多了,摆摆手道:“带来了什么消息?”

  “回主帅,锦衣卫从后金占领的辽东各镇传回情报!”

  “念!”

  “因后金溃败之军四散,辽东各镇谣言四起。

  诸多后金败军言之凿凿的说,我军如神兵,手持神器,不惧刀枪,在决战中不伤一兵一卒,就一战覆灭二十万后金骑兵,连带着后金可汗皇太极和三大贝勒全部战死。

  诸多后金守将相信之后,或是弃城而逃,或是弃城返回女真王庭,准备争一争可汗、贝勒之位。

  弃城名单抚顺、清河堡、开原、铁岭、辽阳、海州、定辽、盖州、复州、金州、广宁、宁远。”

  孙传庭念读道。

  脸上表情很是滑稽,没想到,这还没来得及对后金所占之城进行攻击,后金守将纷纷跑了。

  而且。

  天降神兵?

  不费一兵一卒杀敌二十万?

  皇太极和三大贝勒全部战死?

  这都什么玩意?

  这波。

  后金败军立大功。

  谣言。

  害人啊。

  “这么说,只剩沈阳城了!”

  孙承宗默默计算道。

  后金在辽东,占的地方就这些城池,这一下,几乎全还回来了。

  “回主帅,情报末尾,据锦衣卫调查,后金在沈阳城守城将领,是正白旗旗主多尔衮,此人,是努尔哈赤第十四子,皇太极的十四弟,后金的和硕额真亲王。

  在后金朝廷书房馆大人范文程的建议和配合下,果断斩杀了回到沈阳城的败军,和建言弃城的后金诸将,在杀鸡儆猴之下,又大肆散布我军胜利是假,方稳住了局势。

  多尔衮放出话来,他就在沈阳城等着,等着可汗和三大贝勒拎着我军主帅孙承宗和我军前锋将军孙传庭的脑袋凯旋而归,届时,拿二人脑袋做酒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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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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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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