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栀拍了拍他的小脑袋:“吃完饭再说话。”
她放下碗筷,起身去开门。
今儿过来的人可不少,安天赐,黎初,甚至还有个黎登云。
姜栀冲几人点了点头,熟稔道:“进来吧,吃饭了吗?”
安天赐笑着回道:“吃了过来的。”
他走进病房,看向正在吃饭的小曜小戈兄弟俩。
小戈显然对自己的老师有着些感情,一看到安天赐,当即饭也不吃了,从床沿跳下来,小跑着抱住他的腿,开心道:“安老师!你怎么来啦?”
安天赐抬手摸摸小戈的脑袋:“来看看你,还有你哥哥。”
他脸上带着温和地笑意,那神情,和看自己的孩子没什么差别。
黎登云一进门就把他的神色看在眼里,心头不由感慨,这还没成功上位呢,就已经摆出后爸的谱了,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小哥俩是他亲生的。
姜栀关门后,就察觉到了些微不同。
这种不同并非是因为安天赐,而是因为黎初。
往日里活泼好动,每每和张樱子见面都要斗嘴的少年,今儿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整个人恹恹的,低垂着脑袋,用她上辈子的流行话来说就是太“丧”了。蜀南文学
姜栀看着黎初,疑惑道:“你这是怎么了?”
闻言,所有人都看向黎初。
黎初对上姜栀关心的眼神,一下就绷不住了,哭丧着脸道:“姐,我爸妈也不知道是吃错啥药了,明明说好把我送来沁县待两三个月的,这才几天啊?”
“今儿他们突然传电报过来,说让我明天就回上京去!”
“我就这么任他们摆布了。”
黎初说到“摆布”二字时满腹委屈,声音都跟着哽咽了起来。
他是真的想哭,好不容易有了目标,能够施展拳脚,这下倒好,一下子夭折了。
姜栀还没说话,张樱子就突然道:“你要回上京去了?”
黎初蔫蔫的点了点头,也没心情与她呛声了,放在以前,他肯定是要回一句“咋的,是不是舍不得小爷”这样的话,但现在却是提不起精神了。
张樱子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一时心情五味杂陈。
姜栀看了两人一眼,才道:“不管你在哪儿,出版社都有你一份。”
一听这话,黎初抬起头,到底年纪小,惊喜之情溢于言表,脱口而出道:“真的?”
姜栀觉得好玩,笑着道:“当然。”
黎初长舒一口气,终于是端正了坐姿。
他把随身带着的黑色背包递给姜栀,咧嘴笑道:“给你姐,这是卖货的钱,数量太大,所以才叫我哥和天赐哥送我过来,你点点,应该是没错。”
姜栀挑眉,打开背包,往里看了看。
背包里,堆满了一摞摞的大团结钞票。
她也没当着别人的面数,只拿出两沓递给黎初:“总不能让你和登云白干活。”
霎时,所有人的视线都放在了姜栀手中的钞票上。
小戈和小曜对金钱没有概念,边吃东西边看大人。
张樱子则倒抽了一口凉气,一会儿看看姜栀,一会儿看看她手里的大背包,这是不是说明里头都是钱?像黎初当初说的一样,有两三万那么多?
她咕嘟咕嘟吞咽着口水,抑制着自己不惊呼出声。
万元户?
她长这么大,从没见过这么多的钱!
安天赐看着姜栀递过去的钱,抿着嘴唇没说话。
他在车上已经听黎登云说了事情的始末,对于姜栀的二道贩子身份,他除了起初的惊讶外,剩下的就都是心疼了。
她一个女人,偷偷摸摸当二道贩子,为的不就是养活孩子吗?
那个抛弃她“跑掉”的男人,如果有一天他能见到,一定会狠狠揍他一顿!
黎初看着近在咫尺的钱,挠了挠头,又转头看看堂哥。
黎登云见状,瞪了他一眼,旋即越过安天赐,上前几步,把钱推回去,说道:“本来就是仗着情分帮的忙,再收钱像什么样子?”
安天赐也道:“开一家出版社用钱的地方很多,留着吧。”
姜栀却摇了摇头:“亲兄弟,明算账。”
她做生意久了,只擅长与人谈利益感情,她一直认为没有利益维系的感情都是脆弱的。
黎登云皱了皱眉,他真没见过这么固执的女人,居然还有人硬把钱往外推?
姜栀耸了耸肩,把钱塞进黎登云手中:“收着吧,你们不收,我心虚。”
闻言,黎登云苦笑着摇了摇头:“你倒手卖这些东西能赚多少,就敢分两千出来。”
姜栀没吭声,把背包拉链一拉,放在床头。
她这般随意搁置的态度倒是让黎登云高看了一眼。
这年头,两万七千一百块,对于任何一个普通家庭来说都是一笔泼天富贵。
即便是他们家,吃喝不愁,要凑出两万块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在场的,除了黎初这个生来不知人间疾苦的少爷,还有安天赐这个家世优越的富家子弟,谁能不对这么多钱动心?
倒是一下子变成巨富的姜栀本人,好似全然没有成为“万元户”的得意张扬,看待那一包崭新的钞票时,就像是看一堆白纸,全无波动。
他自问看人还是准的,他能瞧出,对方是真的不在乎这些钱。
为什么?
黎登云心头疑惑,脸上也不禁浮出几分茫然。
姜栀瞥到他的神色,却没给他解惑的意思。
她又不能说上辈子的事。
那时候,她曾为了自己的喜好,从拍卖会拍下一件元青花凤首瓷壶,成交价三个亿。
眼下才刚刚赚到两万多,值得骄傲得意吗?
这个年代,虽然大多数人都过得拮据,但也不是没有有钱人,只不过,有钱人不敢太过张扬,都十分低调罢了。
她记得清楚,那会儿出过一个贪官,在困难时期都能随便贪下五十多万,更有富豪嫁女,嫁妆动辄过亿,这对于八十年代的人来说显然是天方夜谭。
一切才只是刚刚开始。
黎初闷闷不乐地道:“姐,我回了上京,你需要联系我的话,就找我哥。”
姜栀应道:“好。”
黎登云看不惯黎初的样子,不由道:“行了,你就不是个伤风悲秋的性子,装啥?”
说着,一巴掌打在黎初后脑勺上,吐槽道:“刚来那会儿天天嚷着你爹妈瞧不起你,才把你丢到沁县来,这会儿能回去了,怎么反倒这么婆妈?”
黎初翻了个白眼,小声嘀咕了句:“你懂个屁。”
蓦的,他像是想起什么,忙道:“姐,出版社赶紧开起来,小说也赶紧刊登发行。《射雕英雄传》要是再不连载下一章,粉丝们估计都要在人民文学出版社门口聚众闹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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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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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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