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八零:我成了卖儿换粮的女配>第177章 名声极响的盗墓贼
  虎子在一旁听着,虽然听不懂,却也知道自家老妈肯定不会不管靳风沙的。

  他咧嘴一笑,利索的夹了一筷子嫩嫩的鱼腹肉到姜栀的碗里,表情虽然绷得很直,语气却带着些讨好:“妈,你多吃点鱼,能变聪明!”

  姜栀嘴角一抽,她觉得虎子这句话显得很不聪明。

  胡珊珊很快就吃饱了,迫不及待想要和几个漂亮的小哥哥分享玩具。

  她把筷子放下,匆匆跑回房间,小手费力的拖着一个竹筐往外走,竹筐里堆放着各式各样的玩具,都冒尖了。

  胡珊珊小脸憋得通红,招呼道:“哥哥,快来陪我一起玩呀!”

  小戈和小曜赶忙上去帮忙,虎子则大口大口咀嚼着米饭,翻了个白眼,语气略带得意地道:“胡珊珊的玩具我都玩过。”

  姜栀曲指在他额头上敲了敲:“去,和弟弟妹妹一起玩。”

  虎子撇撇嘴,老大不乐意的起身。

  他径直走到竹筐旁,帮忙把里面的玩具都倒了出来。

  “哗啦啦”——

  玩具七零八落的掉在地上,虎子弯腰捡起一把铁钎,左右翻转的看了看,疑惑道:“这也是玩具?胡珊珊,上回咋没见你拿出来给我和严宽玩?”

  姜栀下意识抬头看了一眼,当看到虎子手里的东西时,眼神却是一凝。

  她霍然看向胡永志,握着筷子的手也紧了紧。

  胡永志此时也看到了虎子手里的东西,脸色倏然一僵,皱眉走过去,从虎子手里拿过铁钎,不着痕迹的往身前藏了藏,严肃道:“这东西锋利,小孩不能玩。”

  虎子也没在意。

  胡珊珊却是拿起一个东西戴在脖子上,乐呵呵的插着腰道:“嘿嘿,给你们看看这个,这个厉害吧?”

  那是一个带着五个灯管的头戴式矿灯,已经很旧了。

  胡珊珊脑袋小,只能把矿灯往脖子上挂。

  胡永志面色猛地一变,严厉的呵斥道:“胡珊珊!爸爸是不是说过不可以拿那个包里的东西?!你为什么不听?!”

  在胡永志要动手拿下胡珊珊脖子上的矿灯时,姜栀先一步上前。

  她取下矿灯,放在鼻尖轻轻一嗅,黛眉就止不住地皱了皱。

  尸臭味。

  她望着胡永志,这会儿,也算是想起了到底是在哪儿听过这个名字。

  胡永志,《八零大明星》这本小说里赫赫有名的文物盗窃犯。

  同时,他也是个已经隐退的盗墓贼。

  客厅里的气氛十分凝重。

  胡永志和姜栀对视着,面皮抽了抽,脸色愈发阴沉:“珊珊,带哥哥们进房间里玩。”

  胡珊珊瘪着小嘴,有些害怕这一刻的爸爸。

  赵玉芳却是脸色发白,推搡着女儿往房间里走,嘴上还安抚道:“好了,快进屋里去玩,爸爸妈妈有事情要说。”

  小曜心思细腻,一下子就察觉到了不对劲。

  他飞扑着跑到姜栀身边,紧紧挨着她,小手也扯着她的衣摆。

  姜栀倒是很冷静,轻声道:“没事,进房间和妹妹玩,一会儿妈妈喊你,你们再出来。”

  小曜绷着小嘴,在姜栀的催促下,才亦步亦趋的跟着胡珊珊进了房间。

  虎子拉着小戈,一脸迷茫。

  几个小家伙进了屋,房门砰地关上。

  胡永志手里握着铁钎,哦不,或者说是洛阳铲更合适些。

  他一言不发的盯着姜栀,片刻,脸上的肌肉抽动了一下,温润的语调不在,变得阴沉沉的,整个人都如同一根锋利的弦:“你知道这些是什么。”

  胡永志用的是肯定的语气。

  姜栀刚刚嗅矿灯的动作清晰的提醒着他,她是在闻尸臭。

  赵玉芳被吓得魂飞魄散,她的嘴翕动了一下,有些颤抖地道:“都……都是误会。小姜,你,你应该不认识这些东西的,对吗?”

  她怎么都没想到,姜栀居然会认识这些盗墓用的东西。

  姜栀看了两人一眼,波澜不惊的语调一如她的神情:“别那么紧张,坐。”

  胡永志和赵玉芳互看一眼对方,僵硬了片刻,才缓步走近,在桌边坐下。

  两人脊背都往外冒着冷汗,凝眉不语。

  “没想到道上赫赫有名的‘祖师爷’,竟然会结婚生子,藏匿在小小的沁县炼钢厂。”姜栀手指摩挲着杯沿,语气夹杂着些莫名的感慨。

  八九十年代,是盗墓贼最猖獗的时候,也是倒卖走私文物的高峰。

  “祖师爷”是胡永志的外号,他家祖上就是有名的盗墓贼。

  胡永志在家中行三,从小就跟着懂风水的老父亲下墓,学了一手本事。

  小说里,胡永志隐退多年都没有现身,也不再从事“盗墓”行业,直到几年后,在一次文物拍卖会上,原本被黎初拍下的镶宝石蝶戏双花鎏金簪失窃。

  她因为是做古玩生意的,对小说这一段的内容看的很详细。

  鎏金簪是黎初拍下来送给施南珠的订婚礼物,当时在场上拍到了八百二十多万的高价,然而这件象征男女主爱情的文物,却在后台失窃。

  拍卖会后台文物价值更高的不是没有,鎏金簪只是其中体型最小的一件。

  事情闹得很大,最后,在施家,黎家联手下,才将盗窃犯抓捕归案。

  那是个形销骨立的中年男人。

  他被抓后很冷静,不哭不闹,只求黎初救他患了白血病的女儿。

  而随着调查,众人才知道,原来这个被捕的中年男人不止是个文物盗窃犯,还是道上名声极响亮的盗墓贼“祖师爷”,数起盗墓案也随之告破。

  她当时看小说的时候还隐隐唏嘘。

  一个盗墓贼,为了救女儿重操旧业,倒也算是有情有义。

  胡永志听到姜栀准确的喊出他在道上的外号,当即愕然的吃了一惊,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在心底弥漫,嘴唇颤抖道:“你,你怎么会知道??”

  他年少气盛时掘了不少大墓,但也不知道是下墓久了沾染了尸气还是做这行遭到了报应,原本强健的体魄日渐消瘦,到最后,已是到了走三步喘三喘的地步。

  为了活命,他放弃了盗墓,时而干上些盗窃的活计,足以让自己衣食无忧。

  直到成了家,有了女儿胡珊珊,他才彻底“金盆洗手”,那些龌龊事他已经很多年没干过了,道上知道这个名号的人应该也不多了才对。

  一时间,胡永志看姜栀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什么鬼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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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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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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