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暖如老狗。
一缕缕的光线打在玻璃上,耀的人满脸金光。
一百多名警员,装备齐整的守在一家小饭店周围,并将街上的一些人慢慢疏散。
埋伏在这种人来人往的地方,显然是有点不符合惯例的,但余温书等不及了。
他们从中午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通过外卖网站的手机号和订单号,也经过了照片的辨认等多种手段,令人没想到的是,嫌疑人整个中午,都在陪着老婆孩子玩淘气堡。
也就是现在饿了,一家三口才出了商场,到了后面的一个小巷子吃饭。
虽然还可以再等,但再等下去的风险也是越来越大的。
他们面对的可是贩毒团伙成员,是专职杀人的家伙,与偶尔杀一次人还准备不充分的普通桉犯不一样,说不定什么时间,一个电话打过来,他就跑掉了。
说实话,要不是淘气堡里都是小孩子,余温书都有考虑在商场里进行抓捕。
现在这条后巷里的小饭店,已经算是不错的选择了。
小饭店里,化名李军,真名李明宇的男人正满脸宠溺的望着自己六岁的女儿。
都说七八岁是狗都嫌的年纪,六岁的小女儿应该是最后的可爱年纪了。李明宇很珍惜这段时间,总想将大部分的精力放在家庭这边,以至于连杀人都有些拖延起来。
“哎,我过几天还是得出去一趟。家里就你和孩子了。”李明宇喝着小饭店里的澹茶,低声念叨一句。
妻子“恩”的一声,道:“那你早去早回,老板要求太多,你就别伺候了。其实你就送送外卖,偶尔打点零工什么的,也挺好的。咱们平时开销也不多,省省也够用了。”
“那哪里够用。”李明宇笑笑,心道,家里的开销又不是单单吃吃喝喝就行了,买房子交房贷,买车子交学费,还有日常出来玩的开销,节假日的惊喜,攀比用的奢侈品等等,哪一样都少不了。
李明宇当初要不是加入了贩毒团伙,他就一个快递员或者外卖员的身份,房租都快要交不起了。
不过,自从开始杀人以后,他反而更喜欢自己的外卖员的工作了。
骑着心爱的摩托车,在不断变化的城市里转悠,时不时的送一份餐点,又或者剁死前几天写差评的人家的狗,晚上回到家,吃着老婆做的饭,耍弄耍弄小女儿,这种充满烟火气的生活,最是惬意不过。
“吃饱了回去吧。”李明宇起身,打了一辆滴滴。
带女儿出门,他就不骑摩托车了,来市中心的话,连自己的车都懒得开。
李明宇临出小饭馆前观察了一下,接着就下意识的停下了脚步。
“继续走,跑就开枪了。不想当着你女儿的面被逮捕,你就配合我们。”长阳市的刑警负责抓捕,配了好几把枪,还有好些电棍电棒。
按照他们的计划,李明宇要是持枪反抗的话,当场就要给他弄翻了,美式居合也在所不惜。
这可是职业杀手,或者低端一点的说,是犯罪团伙里的枪手,大部分的刑警都只听说过,没见过这种人。
第一次见,又是在闹市区,唯一的见法就是躺着见。
李明宇的脑袋“嗡”的一声。
他充满烟火气的生活结束了!他预见过这一天的到来,早几年,他甚至还期待过。
然而,退场之时来临,他才发现,自己依旧是什么都没准备的样子。
“我不跑。”李明宇道:“我给女儿说一声,喊一嗓子。然后我就束手就擒。”
“可以,你跟我出门来。我给你上手铐,上了手铐,你再喊。”负责抓捕的刑警也不是同情心泛滥。放在古代,李明宇这种人就是所谓的亡命之徒,他连自己的命都不在乎了,很难讲他有没有什么后手。
给他一点点满足,让他有一点顾忌的同时,也让他放松警惕。
李明宇被顶出了小饭店的门,几名刑警立即冲了上去,电棍举起来又落下。
“你们说好让我喊一嗓子的。”李明宇拼命的挣扎。
负责抓捕的中队长道:“我也说了,上了铐子,你再喊。”
李明宇被人骑着上了铐子。
整个过程要让外人看来,就仿佛刑警霸凌了李明宇一样。
接着,两名粗壮的刑警将李明宇给扶了起来,背后的手铐闪闪发亮,给领导们难得的安全感。
“妞儿,爸爸提前出去工作了,电话过来了,回头我给你们打。”李明宇说着放松下来,闭眼被送上了囚车。
后面的老婆孩子喊了什么,他也顾不上了。
……
作战室
余温书和白健站在了电脑屏幕后面,总有点不真实的抽离感。
“所以说,凶手真的就是一名外卖员?还靠杀人赚来的钱买房?”余温书有点难以置信。
搞来搞去,职业杀手竟然只是副业吗?
如果职业杀手是主业就更惨了,那说明跑外卖是副业,杀人的收入竟然还不够生活的。
江远也倍感意外。他原本以为外卖服就是简单的做个伪装,没想到凶手竟然早早晚晚的积极出车,积极送外卖,以至于他在黄袋鼠家的站点工作了好几年,都没被注意到。
也就是刚刚落座的时间,李明宇已是交代了出来。
“贩毒团伙,竟然在市区里制毒。”负责的刑警将电话打过来的时候,余温书都听不下去了。
将房间里的几个小年轻赶了出去,余温书直接放了免提。
就听说话的刑警一五一十的报告道:“李明宇也不知道团伙内有多少人。他们组织比较严密,互相之间要求保守秘密。团伙总部设在水东,是一栋普通的办公楼,内部装有多个监控和摄像头。他们隔一段时间,就在大厦内集中生产。”
“他们生产出来的毒品,主要也是卖到外地去,本地并不销售。”刑警接着道:“二号王兴寨是另一个贩毒团队的成员,对本地铺货这件事念念不忘,因此被李明宇干掉了。”
“两个犯罪团伙?”余温书更觉得崩溃,长阳市的地界,安静如斯,这突然就出现了两个贩毒团伙,实在让人……
白健轻声道:“余队您别着急,其实两个犯罪团伙,一个犯罪团伙,有什么区别,说不定两个犯罪团伙,都是从另一个犯罪团伙中分裂出来的。”
余温书不禁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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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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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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