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对他们三兄弟也很失望,让他们都出去打工别留在家里丢人现眼,之后叶春明就带着三弟叶春光去了大城市。
之后竟然经历了一番奇遇,兄弟俩碰到一个和尚,那和尚说要收他们当徒弟,让他们去守寺庙。
就这样,兄弟俩做了五年和尚,并且学到了一些拳脚上的功夫。
所谓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兄弟俩在寺庙不愁吃不愁穿,原本都以为就那样干一辈子和尚了。
然而,在第五年的时候,那座山被规划成了风景区,大兴土木,好好打造了一番。
就这样,本来冷冷清清的寺庙,随着全国各地游客的慕名而来,香火旺盛的不得了。
寺庙里,五个功德香,几乎每天每个都过千,由不得不让人眼红,于是兄弟俩就开始监守之盗。
常在河边走,哪儿有不湿鞋,最终还是被发现了,几个和尚围着他们兄弟两,把他们毒打了一顿,随后还说要报治安队,让他们去坐牢。
那哪儿行,监狱里的苦头他们可不想再吃,并且曾经他们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地头蛇。
本性一恢复,和尚们武功再了得,也不敢拦两个手握菜刀的亡命之徒。
说到这儿,叶春明抱怨道“还特么出家人以慈悲为怀,我呸,拿了他们一点钱,不照样想把我们兄弟俩赶尽杀绝。”
“再说了,我们有拿他的钱吗?我们拿的是施主的施舍,再换个角度想,那群和尚不一样是骗子,骗游客的钱,我们不过黑吃黑,大家屁股都不干净。”
警员忍不住笑了笑,说:“叶春明,你的觉悟还挺高得嘛,那怎么还干的出这么丧尽天良的蠢事。”
“说到底,还不是因为穷,从寺庙出来后的前几年还好的,在寺庙待了五年,确实学到了一身拳脚功夫,我们兄弟俩就靠这开武馆,收徒弟为生。”
“正当我们赚了点钱,把场地搬到繁华的金山西路后,跆拳道,格斗,拳击这些玩意就跟约好了似的,全过来了。”
“结果,我们的这功夫瞬间就不吃香了,没办法,之后我们又开始重抄旧业,在道上混了起来。”
“可是,混也搞不到钱,所以,说到底,就是穷,穷怕了,这世上,觉悟再高的人,那也斗不过一个穷不是?”叶春明反问道。
“这些谬论就不用说了,继续说,你们后来是怎么一步步走上抢劫之路的。”警员道,“还有你大哥叶春光呢?怎么没听你提到他?”
叶春明勾了勾鼻子道:“说起抢劫这事,那就必须提到我哥了,我哥这个人,平时话不多,也不混,但他其实比我们都狠。”
“小时候我跟弟弟被人欺负,我哥从来不帮忙,他说打架的事别找他,没意思,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要么不动手,要动手就一定要弄死对方。”
“我哥比我们先进去四年,他不是判了六年嘛,我跟我弟弟判了四年,所以我哥比我们早出来两年。”
“我们出来后,就再没见过他,还是十二年后,也就是两年前,我们做的第一起案前不久,他主动回来找的我们。”
警员抬眼问道:“那这十二年,叶春光去了哪里?又干了啥?”
“他是杀人犯,当然是跑路去了,你们不知道?”叶春明觉得有些奇怪。
前往他们老家调查情况的警员还没有回来,他们不知道很正常。
“杀了谁?”探员问道。
“我哥前女友的老公。”叶春明道,“我也是出狱后,一直见不到我哥,才打听到的消息。”
“我哥在入狱之前谈过一个女朋友,我们都不知道,而且这个女人还怀了我哥的孩子。”
“我哥进去后,女人果断打掉了我哥的孩子,然后重新找了个男人嫁了,我哥出狱后知道这些,就跑去找那女人算账。”
“我哥让她二选一,要么跟她老公离婚,跟我哥回去好好过日子,那我哥就既往不咎,要么就还他儿子。”
“那女的骂我哥神经病,我哥当时就狠狠甩了他一巴掌,那女的恐吓我哥,让我哥等着,我哥怕过谁,说等着就等着,不但等着,不还儿子,还要她吃不完兜着走。”
“之后那女的就叫来了他老公,他那老公也不是个善茬,跟我以前一样,是个混子,他们当地的地头蛇。”
“可地头蛇再牛,那也是不敢真把人往死里弄的,这一点我最清楚,我哥不一样,为达目的,他可以不择手段,他可以不要自己的命,自然也可以要对方的命。”
“那男的哪里知道,从他叫嚣着要我哥好看的那一刻开始,他的命就已经交给我哥了。”
“他带了四五个人,我哥单枪匹马,他在那哔哔没完,我哥二话不说,抽出准备好的匕首,追着他就捅。”
“他的那些小弟直接都蒙了,眼睁睁看着他被我哥捅死在地,我哥是刚刑满释放人员,这要是被抓回去,基本就是枪毙的,所以他当即就跑路了。”
“连四弟遇难入葬都没回来,我们都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再回来了,但前年,他突然出现在我的武馆前,把我吓了一大跳。”
叶春明回忆起见到一别十二年,哦,不,加上他比大哥晚出狱两年,是一别十四年的大哥。
那一刻,叶春明别提有多激动了。
……
“大哥,你回来了?太好了,太好了。”叶春明抱住他的双臂,不停上下打量他。
他身穿一件黑色夹克,手提一个黑色帆布包,带着一顶鸭舌帽,看起来有些落寞和沧桑。
“大哥,包给我,里面请,我给你倒杯茶先,不对,我得先通知三弟。”叶春明有些手足无措。
待三弟回来后,兄弟三人相互拥抱过后,却又陷入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沉默。
“开了武馆?”还是大哥叶春光先打破沉寂。
“嗯,大哥,以后你就跟着我们一起,我们兄弟三人一起经营这家武馆。”叶春明道。
叶春光笑了笑,说:“我有命案在身,你们不怕我连累了你们?”
“大哥,你这说的什么话?我们是亲兄弟,老三,你说呢?”叶春明道。
“对啊大哥,以前要是没有你和二哥,我和四弟可能早就饿死了,我永远也不可能忘记你给我们偷地瓜偷红薯,差点被人打断腿的那事。”叶春亮也说。
叶春光颇为欣慰的说:“好兄弟!”
“大哥,你放心,在我这儿,不会有人找到你。”叶春明道。
叶春光再次环顾了一圈这冷清的武馆,意味深长的说:“你们只怕是有心无力,这武馆怕是要不了多久就得关门了。”
……
叶春明拉回思绪,说:“原来我哥已经在暗中观察我们很久了,他知道我们生意惨淡,之后他跟我们说,他倒是有个不错的生意。”
“至于是什么生意,你们也都知道了,就是抢劫。”
警员看了他一眼,说:“他说抢劫就抢劫?你们也不好好想想,他是杀人在逃犯,抢劫也不过是个死,而你们完全可以有更好的选择。”
“一开始我们还有些犹豫,不过我哥的一番话完完全全把我们给说服了。”
“他说什么了?”警员问。
叶春明回想起大哥叶春光跟他和三弟说的那番话。
叶春光说:“像我们这种没文化,又有前科的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可是你们甘心就这样吗?”
“现在可能混一天还能是一天,等上了年纪呢?怎么办?我们四兄弟,没有一个是成了家的,别说有人养老送终,我们家怕是连香火都要断了,”
“咱妈常说,有没有赚到钱不要紧,再穷也不能去做违法的事,可是穷真的不要紧吗?”
“这个世界上,没钱,能行得通吗?”
“四弟就是这样,老老实实在煤矿上班,符合咱妈踏踏实实过日子的标准,对吧?”
“结果呢?有人愿意嫁给他这个踏实过日子的人吗?人家嫁女儿嫁的从来就不是人,而是钱!”
“咱妈还常说,以后只有指望四弟给他老人家送终,最后又怎样了?四弟遇难后,矿老板只赔了一万多,一万多,好干嘛?能干嘛?”
“看看,我们的命多贱,这样苟且的活着多累啊!我不想这样,我也不想你们这样,所以,我们也要大干一场,就算是失败了,那也是为大财而死。”
“不过你们也用不着那么担心,警方没人们想象的那么牛,你看我,至今不是还逍遥法外吗?”
“只要我们计划周详,他们别说抓我们,连是谁干得都不知道。”
叶春明的这番话就像是一块烧红的铁,深深烙印在叶春明和叶春亮的心上。
叶春明道:“所以,我们没有不干的道理。”
警员不禁冷笑道:“你哥不去当心理医生,那真是可惜了,死得都能让他说成活的,那我直接问你结果,现在结果怎样?”
警员总结道:“到头来,不过是害人害己罢了!叶春光说的这些,也只是在为其极端的犯罪思想找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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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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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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