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一阵催促下,络腮胡终于摆出一副深邃的眼神,然后用他那略微傻低沉的嗓音讲了起来:“你听过最老土的搭讪是什么?我听过的是:你长得好像一个人”。
说这句话的,是一个80岁老头。当时,我在一家餐厅打工,上菜的时候,看见老头正在搭讪一个同龄老太太。老太太回答他:“那我长得像谁啊?”老头说:“我老婆。”没想到都一把年纪啦!还这么老不正经,真猥琐!
老太太也被气到了,连忙说:“你别胡说,我可是有老伴儿的”。说完起身就走。
老头贼心不死,赶紧挡住老太太,说:“你先别走,听我讲个故事,是我们那个年代的故事。”出于好奇,老太太便坐了下来。
老头说:“我有一个发小叫柱子,当年柱子才15岁。那年代没什么吃的,柱子用弹弓打了一只鸽子,拿回来炖了汤。结果隔壁村的刘小妹跑过来,慌慌张张,应该是家里出什么事了。”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柱子说:“大妹子,别着急,先喝口汤吧。”
刘小妹喝了口汤,终于镇定了些。然后她说:“你有没有看见我家的鸽子?”
柱子吓得一哆嗦,不敢告诉她真相,便安慰她说:“你别难过,鸽子一定是迷路了,过几天就会回来。”
第二天,刘小妹又来了,突然看到天上有一个白色的东西飞过。
刘小妹惊喜地说:“啊,我的鸽子!”
柱子不好意思的说:“那是我的白裤衩,被风吹走了。”
小妹叹了口气,眼神黯淡了下来。看着小妹这样,柱子更愧疚了,于是给她烧了个土豆。
接下来的每一天,小妹都会来找她的鸽子,柱子每次都会做点吃的安抚她,小妹每次都吃得很满足。柱子开始期待给小妹做饭,他喜欢上了小妹,他就更愧疚了。
有一天,小妹刚进门,就看见柱子站在院子里等她。
柱子兴奋地大喊:“小妹,你的鸽子飞回来了!”
小妹还没回话,柱子就从身后掏出了一只灰鸽。
小妹说:“我的鸽子是白的。”
柱子说:“这几天太阳多毒啊,准是你的白鸽子被晒黑了。”
小妹大喝:“你当我傻啊!”
无奈,柱子只好招了,承认鸽子是被他吃掉的,他愿意补偿她。
小妹说:“那你一辈子都给我做饭吧。”
于是,他们就开始处对象了。结婚几年之后,柱子才知道,小妹一直在骗他。那只鸽子本来就是小妹准备拿来吃的,还没来得及杀,它就飞跑了。小妹喝下那碗汤的时候,就知道那是自己的鸽子,但是柱子的厨艺太好了。
——后来她每天假装去找鸽子,其实是蹭吃蹭喝,结果喜欢上了柱子。她假装在等鸽子,其实是在等柱子对她动心,她等到了。
……
老头看着老太太,问:“我的故事怎么样?”
老太太说:“听得我都馋了。”
老头笑了,说:“那我再给你讲一个故事。”
50年前,我有个工友,叫小高。他是厂里最厉害的技术员。他的女朋友叫芳芳。我们厂一共有五朵金花,芳芳就是第六朵。小高在第二车间,芳芳在第三车间。他俩感情特别好,一分钟见不到,都很难熬。对他们来说,隔着一个车间,都像是异地恋。
小高下定决心要成为车间主任,这样就能自由地穿梭在两个车间之间,就能每时每刻看见芳芳了。于是小高开始努力上进,经过了很多个日日夜夜,组织上终于看到了他的努力。
——于是,就派他去西北支援建设了。
这下完了,他们真的成了异地恋了。走的时候,小高让芳芳等他两年,到时候他们就结婚。结果,小高到了西北,才进职工宿舍呢,就被组织带进沙漠,加入一个保密项目。从此与外界断了联系。
这一去就是四年。四年之后,小高一回到职工宿舍,就看到床上堆满了来信,全是芳芳的。
第1封信,“小高同志,我很想你……”
…….
第19封信,“小高同志,我在解放路发现了一家小吃摊,味道特别好,等你回来,我们一起去吃……”
…….
第38封信,“小高同志,为什么你一直不回信,是不是和其他女同志发展出了战斗友谊,我也要去和隔壁车间的小李发展发展……”
第39封信,“小高同志,上一封信是我意气用事了,都是骗你的,我根本没有和小李同志接触。”
小高一封封地拆信,看得又哭又笑。
但他拿出了最后一封信:“小高同志,我妈给我介绍了对象,如果今年国庆之前,你还不回来,我就得嫁给他了……”
国庆?小高一身冷汗,现在是10月中旬,国庆已经过去两周了。他立马去赶火车,心急火燎,花了两天时间,才回到老家。他直接冲到了芳芳家,她不在。是啊,她都嫁人了。他失魂落魄地去了芳芳提过的那家小吃摊。他点了碗面,吃着吃着就哭了起来。
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身前。是芳芳,她正微笑地看着他。后来,小高才知道,原来芳芳每天会来这里等他。到国庆那天,小高又没有出现,芳芳发誓,她再也不来这了。结果她还是来了。
当他们之间只隔了一堵墙的时候,她熬不过一分一秒,当他们之间隔了千山万水的时候,她反而熬过了四年。她一直等他回来,她等到了。
……
老头说:“我的故事讲完了。”
老太太点点头,说:“真是个好故事,还有吗?”
老头接着说:“那我讲一对老夫老妻的故事吧。”
男的叫老吴……老吴跟他老伴结婚40年,为了庆祝他们的结婚纪念日,儿子给他们报了一个旅行团,去米国玩。老吴很兴奋,每天都在练英语,老伴埋汰他,练了两星期,就只学了三句话。他们到了米国,导游带他们到时代广场自由活动。老吴特别兴奋,见到外国人就招手,嘴里不停说:“hello啊!hello啊!你们都hello啊!”这是老吴学的第一句英语。
他们一路看一路逛,老吴见到什么都问,这个howmuch?那个howmuch?这是老吴学的第二句英语。
老吴一路上都在卖弄英语,走着走着,却发现老伴不见了。他吓坏了,他到处去找。在人来人往的时代广场,一个瘦小的亚洲老头,在高大的外国人中东奔西跑,嘴里喊着陌生的语言,显得特别突兀。他走遍了他们走过的每个地方。从剧院到广场,从广场到商场。在一个商场听到争执声,他往前一看,正是老伴。
老伴杵在商场里面,死死抱住一根柱子不撒手,旁边站着几个高壮的保安,正在拉她。老吴冲上去挡在老伴面前,他很瘦弱,但又很强壮。老伴紧紧抓着老吴的胳膊,激动地说:“老吴!老吴!”
老吴对保安怒吼:“你们别碰她!Mywife!Mywife!”这是老吴学的第三句英语。
原来老太太走丢了之后,一直站在原地,直到商场关门。保安来清场,她还死抱着柱子不肯走。老吴又担心又生气,你傻站在这干嘛?
老太太说:“我不认识路嘛。我只会傻站着等你,我知道你一定会找到我的。”
是啊,她一直站在原地,这是最笨的等待,也是最执着的信任,她等到了。
老太太听完故事,心满意足,就跟老头告别,回家了。
……
我后来跟老头聊天,这才知道,老头讲的是他和老太太的故事。故事里的柱子是他,小高是他,老吴也是他。而刚离开的老太太,叫刘芳芳。刘小妹是她,芳芳是她,老伴也是她。她是他的妻子。他们10多岁的时候在农村相识,到了20来岁,一起进了工厂;后来结了婚,约好了,要牵手走完这一辈子。
但是,老太太爽约了。三年前,老太患上了老年痴呆,到现在谁也不认识了,她口中一直说的老伴,每天就坐在她面前,她却再也认不出了。老太太每天都会来这家餐厅,老头就每天来这给她讲故事,讲过去他们之间发生的事,希望有一天能让老太太想起他。我小心翼翼地问:“万一她一直记不起来呢?”
老头说,“上半辈子,都是她在等我,下半辈子,换我等她了。”
他不知道需要等多久,但他会一直等。“你长得好像一个人。”这句话,其实是老太太以前对他说过的。重逢的那天,他在小摊上吃着面,边吃边哭。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冒出来。“你长得好像一个人。”小高抬起头,发现是芳芳。小高哭得更凶了,哭着说:“像谁?”
芳芳说,我丈夫。
小高一愣,芳芳接着说:“我已经向组织请示过,组织同意我们结婚,明天你就跟我去办手续,不许再跑了。”
“你长得好像一个人。”本来我以为,这是最老套的搭讪,没想到却是最深情的告白。
有一天,老太太照常来了,坐下。我算着时间,老头也差不多该到了,这时,门被推开,进来的却不是他,是一个年轻人,长得跟老头很像,胸前佩戴一朵白花。他坐在了老太太对面。年轻人说:“奶奶,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我心里一沉。那个风雨无阻,每天坐在同一个位置,面对同一个人,讲着同样的故事的老头,走了。
他等了好几年,想等她看着自己,露出熟悉的微笑。可是,最后他还是没有等到。在这个浮躁而快速的时代,我们真的很没有耐心。泡面需要3分钟,我们嫌太长;电视剧一集30分钟,我们要快进。然而我们愿意花三五年,甚至一辈子,去等待一个人。普鲁斯特在《追忆似水年华》中说,尽管我们知道再无任何希望,我们仍然期待。等待稍稍一点动静,稍稍一点声响。
老太太看着年轻人,她望着他的脸出神,表情困惑。
“小伙子,你长得好像一个人。”
……
到这故事就已经讲完了,大家都觉得心里很沉重,但又被什么感动着。这时萧镇打破了大家的沉默:“好了,我觉得咱们不用表决了吧,都干了这一杯吧。”
大家没有异议,都拿过酒杯一饮而尽。
“好了,来看看下一个是谁了。”
曹安像是活动司仪一般,立刻扔出了手中的骰子,然后从络腮胡开始数着点数:“哦,是甄姐。”
筛子的点数正好数到了李甄的位置。
李甄尴尬的一笑说道:“哎呀,我哪有什么故事啊,我还是罚酒好了。”
说罢就伸手拿过一杯酒,慢慢的喝了下去。
“哎呀,这多没意思啊。我们还想着听听甄姐的趣事呢。”曹安惋惜的说道。
正当李甄又要去拿第二杯酒时,白铄抢先拿到了酒杯,说道:“甄姐都连喝两杯了,剩下的我帮她喝吧。”说完径直喝了一杯,然后又拿起最后一杯一口干掉。引得曹安只叫不公平。
筛子继续转动了起来,按照点数下一个应该是张敏娴,张敏娴也是一脸尴尬,柱子解围道:“我们还是罚酒吧。”说罢就伸手准备拿酒。这下大家不乐意,曹安更是不依不饶。
这时敏娴止住了柱子拿酒杯的动作,说到:“既然络腮胡听来的故事都算数,那我也讲一个我亲身遇到的别人的故事吧。”
大概去年“十·一”之前,我们公司推出了一个活动,手机话费充200即送200的我们公司官网的购物券,这200元的购物券呢,活动结束后可以在我们公司的官方网站上选购任意产品,并且用作抵扣现金之用。我们部门正好负责这个活动的推广。
那几天有一个年轻女子几乎每天都要到营业厅来,为不同的号码充值200—400元的话费,有时充值十几个号码,有时甚至充到了三十多个号码。几天下来,我大概算了一下,她总共为两百多个号码充值了5万元左右的话费,当然同时又领取了相同价值的购物券。然后没过几天,我们的同事发现有人在大量的出售我们公司的购物券,一张200面值的购物券,大概只卖150元。突然出现了这种情况,引起了公司领导的注意,而且我们公司官网上的东西都是质量很好的东西绝对不会存在假货,不过价格肯定没有市面上那么优惠,比起市面上同等物品的价格大概要贵上10%左右。但是如果150元买到200元的购物券,再到我们公司换取相应的产品的话,还是很划算的。
于是公司领导为了查清此事,选择了报警。很快警方便抓到了售卖公司购物券的嫌疑人,正是那个每天来充值话费的女子。后来经过审讯得知,那个女的原本也是我们公司下面一个小型私人承包营业厅的临聘人员,不过当时这个活动是总公司直接对接官网的活动,就并没有把活动下放到那些小的私人营业厅。
据她交代,在得知我们公司有这个活动后,她立刻做了调查,了解到许多人并不想去购买官网上的那些产品,因为官网上大多是手机、电脑一类价格比较贵的电子产品,最低的一样都价值上千元。就算拿着几百的购物券,也还需要自己补不少的钱,如果一次性的充值上千元的话费,显然又觉得不划算。不过如果是充值话费能够获赠同样金额的话费的话,大家就乐意接受得多。
同时她还了解到,又有许多人不愿意一次性充值两百那么多,但是如果充一百的话,还是可以接受。于是她便自己更改了我们公司的方案,私自在他们营业厅里打出了充值100元话费,送100元话费的宣传,同时她还跑到社区、学校、工厂里做宣传,几天下来就达到了之前的那个效果。
也许你们会疑问,她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她其实是这样操作的,别人给她100元,她就自己拿出100元帮人家充值200元,这样就完成了所承诺的交易。同时她可以在我们公司领取200元的购物券,也就是说她花了100元换取了我们公司200元的购物券。等活动结束后,她又寻找那些又购买相应产品需要的人,卖出购物券。大家一看,在我们公司买一部2000元的摩托罗拉手机的话,市面上大概只需要1800元就可以买到,但是如果话1500元购买2000元的购物券得话,那正好就可以换取一部同样的摩托罗拉手机,比市面上的优惠价格还便宜300元不说,质量品质还更有保证。于是她的购物券很快就销售一空。但是她200元的购物券每张可以赚50元,5万元的购物券,她就可以赚取12500元。也就是说她在短短的几天内,利用我们公司的活动,利用我们公司的营业厅,自己赚取了一万多元。
“这营业员还真是个人才啊!”白铄若有所思的说道。
“那后来这女的怎么样了?不会坐牢吧?”曹安问道。
敏娴继续讲到:“那到不至于,她只算是利用了我们公司的漏洞而已。警方见涉及的事情并没不严重,也就没有做处理,让公司自行处置。不过最后公司还是把她从营业厅给开除了,扣除了她当月的奖金。”
“什么?这样的人才你们公司居然扣了人家奖金,还给开除了。无论怎么说人家可以帮你们公司拉了5万元的营业额啊。”梁荧有些愤愤不平的说道。
“呵呵,你们国企的通病。”白铄帮梁荧补刀到。
敏娴也挺难为情的说:“可是公司领导坚持要严肃处理,我也没办法。”
曹安见敏娴有些不好意思立刻说道:“嫂子,我们不是责怪你,这事你也做不了主不是。对了,那女的叫什么名字啊?”
“听说这个女人她男人丢下她跑了,还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也挺不容易的。好像叫肖邻。”
“嗯?这名字挺熟啊。”白铄喃喃的说道。
曹安猛然问道:“哎,嫂子,是不是一个大概二十四五岁,一米六左右,胖胖的,胸挺大的女人啊?”
敏娴愣了一下:“嗯,差不多吧,不过好像并不算胖,只是长得比较**吧。”
白铄这时也反映过来:“啊,胖子,你是说可能是宏万的那个销售经理?”
“对呀,庚哥,就是那个胸很大,还对你一直送着秋波那个肖邻啊。”
“咳咳,人家那有对我送秋波。”白铄差点被曹安一句话给憋得没缓过气来。
“好啦,其实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就是如果商品低于市场价,就会出现一种情况来恢复它原有的价值,现在那些倒卖车票的黄牛党,金融市场上的羊毛党、金融分析师,其实也是一样的道理。不过这个故事挺有启发性的,我看算过关吧。”白铄赶紧顾左右而言他,举起了酒杯,大家纷纷举起了酒杯一饮而尽。
这时,曹安的筛子又扔到了梁荧的点数。白铄看见梁荧沉默着,只是拿着酒小口小口的不停泯着,突然冲着梁荧说了一声:“梁大少,我一直觉得你也是个有故事的人,这么久了,是不是也给我们讲讲你自己的故事啊?”
梁荧略微思考了一下,然后微微一笑,缓缓的把手中的空杯子推向络腮胡子给了一个倒满的示意,眼神逐渐变得深邃,一副“我有故事,你有酒吗?”的样子。
(本章节里借用了一些我个人比较喜欢的故事,在这里利用小说情节给大家做个分享,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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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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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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