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女尊快穿之妻主是个宠夫狂>第1070章 自此两清,再不相欠
  苏柒若看了一眼父亲发红的眼尾,这才接过去喝了一口。

  “医生都说了没什么问题,你不要多想,好好顾着自己,等小凌出来,你才能照顾好他。”

  “父亲放心,女儿没事儿,让您担心了。”

  “你是父亲的女儿,父亲怎会不担心你?我通知了让钟叔和万叔过来帮忙照顾小凌,给你搭把手。”

  “是,都听父亲的。”

  知道她现在没心情听自己说话,苏父也不再多言。

  司千凌自手术室出来后半个小时就醒了过来,看着守在床前的苏柒若,他虚弱一笑。

  苏柒若紧紧握着他的手,在他睫毛颤动的那一刻,鼻子就开始酸了。

  “姐姐……”

  声音很轻,可她她却听到了。

  “我在。”

  “我没事,姐姐别担心。”

  “好,你先别说话,好好养着。等你痊愈了,我们还要去度蜜月,去南方看蓝天碧海,去西北看大漠孤烟。”

  司千凌勾唇,眼角却不自觉地滑下一滴热泪。

  在昏迷的那一刻,他的心里是害怕的。

  他好不容易才有了今日的幸福,要是就此死去,实在不甘。

  司千凌的身体到底是比司千阳强不少,司千阳提前捐肾,而司千凌都能下床走动了,司千阳还在床上躺着。

  站在病房外,司千凌斜靠在苏柒若身上,紧抿的唇动了几动。

  “我没想过会是他。”

  苏柒若的语气里也带着几分感慨:“我也没想到他会主动站出来。”

  “算了,我恨了他们这么多年……那就自此两清,再不相欠。”

  司千凌出院这日,司母和司父就躲在角落里,谁都没敢上前。

  他们现在已经说不上对司千凌是什么感受了,苏家太过强大,已不是他们说道歉就能让人家原谅的。

  面色苍白的司千阳从二人身后走出来,看着远去的人群,眼底满是不舍和羡慕。

  哪怕他为司千凌捐了一个肾,她都不愿意多看他一眼。

  为了不欠他什么,她竟拿司家的公司做为报酬。

  “司千凌,我输了!”

  纵是受尽宠爱二十余载又能如何,不还是得不到自己喜欢的人?

  或许,老天从来都是公平的。

  他夺了司千凌的母爱和父爱,上天便还了司千凌一个完美的苏柒若。

  也罢,反正他并未损失什么。

  “我们也回家吧!”

  回家……

  苏家说到做到,很快就替司千阳洗白了。

  然而司千阳也没打算继续干老本行,而是回家帮助母亲打理司家的公司。

  苏柒若和司千凌的蜜月最终还是推迟了。

  苏柒若不放心司千凌的身体,后面就一直在家里陪着他养伤,推了所有的应酬,偶尔出去处理一下公司的事情。

  即便是去公司,也都会赶在饭前回来。

  大年初一,司千凌参演的第一步大戏上映,已经连续播了一个月还未下架。

  司千凌身体好些后,二人戴着口罩穿着厚重的棉衣出了门,坐在电影院里,看着屏幕上的沐秦手握长枪立在他母亲生前守护的国土上满身染血,周围的观众哭倒一片。

  苏柒若紧紧握了握司千凌的手指,司千凌回望过去,只见那人眼中满是对他的骄傲。

  是了,过了今日,他就再也不是过去那个无所倚仗的小可怜了。

  婚姻幸福,工作顺利,别无所求。

  不少知名导演通过各种渠道找到苏柒婳和徐哥,都想邀请司千凌去参演他们的新剧。

  奈何司千凌身体还未好全,苏柒若连门都不让他出,更别提出去工作了。

  哪怕后面学校开学,苏柒若都还不放心他,特意从公司找了个小助理跟在司千凌身边,陪他上下学,暂时照顾他。

  这天苏柒若出去应酬,没来得及接司千凌放学,苏许又去帮苏柒若到城西送文件,所以就让叶歌帮忙把司千凌送回去。

  叶歌去过苏柒若学校附近的那套房子,曾经还在那里陪苏柒若住过一段时间,虽然距离不远,可司千凌身体不好,她还是开车将人送到了小区楼下。んτΤΡS://Www.sndswx.com/

  “我说我自己可以回来的,就这么近的距离,还要劳烦学姐跑一趟,真是不好意思。”

  司千凌是真心觉得不好意思,他现在已经好了,苏柒若却还不放心,每次弄得大张旗鼓。

  而且他身边本来还有个生活助理陪着,两个人溜达过来也用不了几分钟,她却非要叶歌亲自送他到家门口。

  “都是一家人,你说这话就见外了。”

  叶歌将车停好,跟着司千凌往单元门里走,还不忘回头对那个小助理道,

  “我送他回家,你可以下班了。”

  小助理看了司千凌一眼,见他点头,忙道了一声是,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叶歌,就告辞离开。

  他现在这份工作实在是太轻松了,感觉都不好意思收苏总给的工资。

  主要是这位少主君忒好伺候,人长得好看,脾气也很好。

  司千凌留叶歌用过晚饭再回去,叶歌称学校还有事,把东西放到门口,连门都没进,就又走了。

  司千凌在心里又把苏柒若埋怨了一通,现在他们身边的人都知道她把他宠得太娇气了,弄得人怪不好意思的。

  夜晚,一片宁静。

  书房内,司千凌坐在电脑前,看着自己之前还未完成的小甜文下面的催更,不由得弯起了唇角。

  以前没被爱过,写的都是虐文。

  后来遇到了苏柒若,他便试着往文章里加一点甜。

  然而谈恋爱之后太忙了,他恨不得每分每秒都和苏柒若腻在一起,哪儿还有时间写什么加了蜜糖的文字。

  指尖轻点,以往不论怎么努力都想象不出的剧情现在如流水般泻于屏幕之上。

  青梅竹马。

  他做梦都在想,要是幼时就能与姐姐在一起就好了。

  既然现实不允许,那总得允他在小说里yy一下吧!

  这小甜文的男女主就以他们的名字命名好了,他并不介意别人知道这是他写的书。

  ——

  (之前做的大纲还没有写完,后面预计还有几个小故事,但篇幅估计不会像以前那么长,最后结尾的时候会续上苏氏集团继承人和司大影帝的婚后生活,以及他们的小宝贝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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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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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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