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人世间,从为郑娟寻亲开始>第一百三十六章 我叫白玉兰
  周蓉见她在炕头坐好,也坐到炕沿,问道:“妹子,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家住哪呢?”

  “我叫白玉兰,家在太平胡同。姐,你怎么称呼?”这个叫白玉兰的姑娘反问道。

  “我叫周蓉,送你过来的是我丈夫,叫陆天。

  咱们也算有缘,我家也在太平胡同住,还是邻居呢。”周蓉浅浅一笑。

  “姐,你也在天平胡同住?”白玉兰问。

  “是啊,这是我妈家,我自己的家,就在天平胡同。我家是89号,小白,你家多少号?”

  “我家,我家146号。”

  “那和我家隔着两个胡同口,怪不得我没见过你。”

  “是啊,我就说么,要是离得近,这么漂亮姐姐,我怎么没见过。”白玉兰嘴很甜,周蓉听着很舒服。

  二人正说着,门外传来开门声。

  陆天进到里屋,后面跟着一名五十岁的大叔,还有一名十二三岁、眉清目秀的小姑娘。

  “孙叔,又得麻烦你了,快坐。”周蓉起身道。

  “举手之劳的事,有什么麻烦的。我家小宁,你没少帮着辅导,帮着揉揉脚算什么事。”孙叔坐在炕沿。

  这时,冯玥从外面走了进来,拉着跟孙叔一起进屋的孙小宁手,道:“小宁,你也来了。”

  “是啊,我爸说要来你家,我就跟来了。”小姑娘柔声柔语道。

  孙小宁和冯玥是同班同学,冯玥是学习委员,孙小宁是小队长。

  因为两家离得近的缘故,上学放学常在一起走,关系也很好。

  孙家一共六个孩子,孙小宁是最小的一个。

  父母都没文化,孙小宁经常找冯玥一起写作业,赶上周蓉在家,还能帮着辅导一下。

  “小宁,晚上吃饭了么?没吃饭在我家吃。”冯玥说。

  “我家吃饭早,吃过了。”

  “那太可惜了,今天是我做的饭,还想让你尝尝呢。”冯玥多少有些失望。

  “没事,下次来,带着肚子,一定尝尝。”孙小宁笑着说。

  “大屋人多,你跟我来小屋。”冯玥拉着孙小宁走开了。

  孙叔让陆天取来一个海碗,将烧酒倒进碗中,用火柴点着烧酒。

  对白玉兰说:“姑娘,把袜子脱了吧。”

  “好好。”

  白玉兰弓起腰,将崴脚的袜子脱下。

  孙叔手伸进点着的烧酒里,蘸上点着的烧酒,在白玉兰的脚上揉搓起来。

  开始的时候,每一次揉搓,都会引起白玉兰的大叫。

  慢慢的,白玉兰适应了揉搓带来的疼痛,不像之前叫的那么厉害了。

  差不多半个小时,碗里的烧酒差不多用光。

  孙叔搓了搓手,对白玉兰道:“姑娘,伤筋动骨一百天,今天晚上最好不要走动。养一晚上,明天就能下地了。”

  “可是,我得回家啊。”白玉兰直了直腰说。

  孙叔摇摇头,“还是不动的好,一旦窜了筋,就不容易好了。”

  “那该怎么办啊。”白玉兰一脸为难。

  话都说到这了,陆天和周蓉都没有接话。

  陆天觉得,是白玉兰的前车轮撞到他的后轮,责任在她,现在找人帮她揉脚已经仁至义尽,没必要再和她纠缠不清。

  周蓉觉得,这个白玉兰长得妖妖娆娆,不像什么正经人。要是留在家里,保不准会有什么事。

  正当二人都不开口的时候,周母李素华从外屋走了进来。

  一脸堆笑:“小白,要是不嫌弃就在我家住一晚上吧。”

  “留在这?”白玉兰似乎有些犹豫,不过很快便有了决定,“留在这住一晚上,也行。不过,得跟我家人说一声。”

  “那好。小白,你家住哪?我让姑爷知会你家一声。”李素华问。

  “我家就在太平胡同。”白玉兰忙答道。

  “原来也在太平胡同啊。

  陆天,吃完饭,你去趟小白家,跟她家里人说一声。要是她家里人担心,用平板车送回去也行。”李素华对陆天说。

  “妈,我听你的。”见周母开了口,陆天只好答应。

  尽管通过【生存系统】将鸡蛋传送给了郝冬梅和陶俊书,可猪肉、大米、白面这些,也不是平常人家能常吃的。

  今天白玉兰在,李素华又多做了一个肉菜。

  白玉兰也没客气,菜里的肉大多都被她挑着吃了。

  也别怪白玉兰没有礼貌,这个年代肚子里都没油水,见到肉眼睛都放光。

  吃过晚饭,陆天按照白玉兰给的地址,来到太平胡同146号。

  敲开外屋门,开门的一个高瘦的小青年。

  “你找谁?”穿着黄棉袄的高瘦小青年愣呵呵地问道。

  “这是白玉兰家么?”陆天问。

  “是啊,白玉兰是我姐。”开门人依旧愣呵呵的。

  陆天觉得眼前这个人似乎在哪见过,却怎么想也想不起来,想到两家住的不算远,在哪见过倒不是多奇怪的事。便接着说:“是这样,白玉兰脚扭了,要在我家住一晚,让我过来说一声。”

  “这事啊,我知道了,就让我姐在你那住吧。没别的事了吧?”

  “没别的事了。”陆天答道。

  “没事的话,那你走吧。”

  说完,“咣当”一声,小青年关上的门。

  陆天见门关上,只好往回走。

  可是越走越觉得不对劲,这件事从头到尾在陆天脑海中过了一遍,这个白玉兰怎么看都像个碰瓷的啊?

  可是她又不要钱,却赖在家里不走了。

  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

  还有,刚才开门那个小青年言谈举止,也令陆天有些怀疑。

  白玉兰毕竟是个二十出头的姑娘,随随便便在外人家住,作为弟弟的也不关心,连在哪住都不问,陆天怎么想都觉得不对劲。

  想到这里,陆天决定再回白玉兰家问问。

  刚到胡同口,正看见白玉兰家走出三个人来。

  陆天下意识地侧过身去,身体贴在了墙根。

  看到白玉兰家走出来的人,晃晃悠悠向他这边走了过来。

  陆天躲回身躲到一户人家门洞,向过来人的方向张望。

  这时,传来了对话声:

  “强哥,你看还是我的主意好吧,现在花妹住进了周家。凭花妹的模样和手段,用不了几天,就能钻进陆天的被窝。”

  一个“黄棉袄”把手缩进袖子里,边走边说。

  “那个陆天再有道行,也想不出我们会有这么一手。我就是担心,陆天要是不上套怎么办?”

  一个大高个声音传了过来,陆天一下便听出是涂自强的声音。

  “奶奶的,原来是这几个人在捣鬼?”陆天暗道。

  “我打听到,陆天的老婆怀孕了。他老婆就算是天仙,现在也动不了,我估计都渴完了。

  花妹虽然模样不如他老婆,可身条可是一等一的,要不是有这本事,当年怎么能把孙老大迷得神魂颠倒。”另一名“黄棉猴”说道。

  听“黄棉猴”这么说,涂自强似乎想起了什么,说道:“对了,可千万别让花妹知道,我们是为七哥做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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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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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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