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吃过早饭,要去城里的时候,听说这事就忍不住唠叨。
“大成真是,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怎么也不来南院呢?”
刀大叔笑道,“许是怕家里担心吧,大成是个稳当的,心里有数,应该没什么事。”
老太太想了想,也就不惦记了。
毕竟孙女每日出入军营,也没听说有什么事。
结果不等她出门,邹桓就开口说起,“奶,我明日就要进军营去当兵了。”
“什么?”老太太惊得厉害,一把扯了邹桓的手,恼道。
“你才多大啊,去军营干什么?实在太苦了,还要同蛮人打仗,太危险了,不成,绝对不成!”
怡安也是惊讶,她虽然知道早晚有这一日,但突然来到,还是有些不高兴。
“是啊,哥,是不是太早了?明年再去吧?或者秋日时候都成,那时候粮食丰收,起码吃的好一些。”
邹桓摇头,笑着安慰她们,“我和叔商量过了,这个时候是最好的时机。而且冬日马上过去了,也不怕挨冻,以后都是好日子了。”
老太太瞧出这小子没有半点儿不愿意,甚至还跃跃欲试,就知道劝不住了。
她索性喊了刀老二,“今日不进城了。”
邹桓赶紧拦着,“奶奶,还是要进城啊。我缺点东西,也要进城去买。而且还要去钱家一趟,以后我怕是不方便回来,跟金胜打个招呼。”
老太太无法,只能叹了气。
“你这孩子……罢了,奶奶给你拾掇行李,缺什么少什么就尽管买,奶奶给你拿银子。”
邹桓也没推辞,笑着应了,“好,奶奶别心疼就行。”
他扭头瞧见怡安也不高兴,就哄道,“放心,你每日都去军营,我也能同叔一起回来,同如今没什么区别。”
怡安又不是小孩子,怎么会不知道这话是哄她。
但她也没有拆穿,因为邹桓的身份摆在那里呢,如论如何这也是必走的一步。
“走吧,晚上回来,还要去同老先生和木源打个招呼。”
本身家里离得就不远,家里人也是来往的勤快,邹桓缺什么,家里随时都能送去。
所以,他要带的行李不多,不过是一套换洗的中衣,两双袜子,两双半高的保暖皮靴子。
再就是常备的药瓶了,里面装了风寒痢疾的成药丸子,伤药和冻疮膏之类。
还有平日一些用顺手的小东西,比如插了十把小匕首的牛皮腰带,藏在袖子里的小弩箭……
东西不多,但零零碎碎也拾掇了小半个时辰。
祖孙三个进城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了。
老太太去了大院儿,怡安就和邹桓在街上乱逛。
怡安盘算着家里还有狼皮,晚上要加紧缝制一个隔凉保暖的狼皮褥子,毕竟营地里的普通兵卒没有火炕可以住。
简单的木板床,夏日还成,但这样的冬末春初,还是很凉。
还有,狼皮的护膝和狼皮的马甲也不能缺了。
平日营地里的兵卒们训练起来,常要趴在地上,时日久了都容易落病。
有狼皮护着关节和肚子,总能好一些。
这般,她就扯了邹桓去布庄找耐脏又耐磨的粗布料子。
结果刚进门,就碰到了红英和金胜。
红英高兴坏了,上前一把抱了怡安,嚷道,“妞妞,你们怎么在这里?”
金胜也是同邹桓碰了碰拳头,问道,“你不是忙的厉害,怎么有空闲逛街?”
怡安和邹桓不好多说,就赶紧挑了料子,然后寻了个茶馆,要个包厢,四人边喝茶吃点心,边说起进军营一事。
红英就道,“你们家里家业这么大,怎么还要去参军?那家里怎么办?”
金胜却是羡慕的不成,反驳道,“那有什么的,男子汉大丈夫,就该自己建功立业,承继家里的算什么本事?”
红英瞪了他一眼,“你知道什么,你当军营是好玩的?那里可吃苦了,不信你问妞妞?”
怡安赶紧当和事老,笑道,“当兵肯定吃苦,但我哥学了好几年的本事,又有我爹照看着,应该没事。”
邹桓也道,“我以后也会常回来。”
金胜赶紧说道,“那我能不能去军营看你?”
邹桓忍不住笑,“这个怕是不成,但到时候求求我叔,应该也能有机会。”
四人转而说起别的话,一直聊到中午才散了。
邹桓和怡安又去大院转了一圈,村里人这会儿也知道邹桓要去当兵了,见到邹桓都纷纷叮嘱几句。
但到底因为简大成就在军营,大伙儿也没那么担心。
当晚,老太太张罗了不少菜,众人好好吃了一顿,算是给邹桓践行。
只是简大成太忙,当晚没有回来。
第二日,家里准备了一些食材,然后李师傅赶车,早早送邹桓和怡安去军营。
马坚强当然要跟着,金子凑热闹,也跳上马车,趴在了怡安身边。
简大成上午不算忙,等在后勤营地,见邹桓到了,就要带他去主帐。
不想,后勤营守门的兵卒来报,“先生,门外有个叫钱勇的人,要求见您一面。”
钱勇?钱镖头?
简大成惊讶,亲自迎去了门外,结果就见钱勇带了金胜等在门外。
金胜一脸兴奋,翘脚往营地里张望。
倒是钱勇皱着眉头,神色有些复杂。
简大成迎上前,问道,“钱兄,你怎么找到这里来了?可是家里有事?”
钱勇父子赶紧行礼,小声说道,“是有点儿事,听说先生最近没回家,就来这里了。”
简大成想了想,就把他们带进了后勤营,坐在班房里喝茶。
钱勇扫了一眼门外,金胜同邹桓一起给马坚强刷毛,他叹了一口气,开门见山说道。
“先生,我家这小子,昨日在街上碰到桓哥儿,听说桓哥儿要来参军,他回家就闹起来了,也要过来。我们家只有他一个小子,按理说,我和他娘都不同意。但这小子天生喜欢习武,也算学了点儿本事,就想杀蛮人,建功立业。我也拦不住,所以就……”
简大成明白过来,钱勇这是想把儿子送来,同邹桓一起参军。
他也有些为难,当兵吃苦,而且还有危险,特别是戍边军,是抵抗蛮人第一条防线。
今年还要屯田,秋日时候丰收,蛮人肯定要来破坏,冲突在所难免。
他就是掌管着后营,在戍边军里有几分颜面,能护着金胜几分,但谁敢保证没有个万一啊。hτTΡδ://WωW.sndswx.com/
他把这些顾虑,都说给钱镖头听,末了说道。
“你们家里再商量一下吧,若是金胜还是想来,我倒是能把他和邹桓安排在一起。若是他改了主意,就更好了。”
不想金胜在门外听见了,冲进来,噗通一下跪倒在地。
“先生,我就想参军,我不改主意!我就想和桓哥儿一起杀蛮人!我不怕吃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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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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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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