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大成心里叹气,他当然也知道这道理。
但在冬日深入草原腹地,实在太危险了。
不说蛮人发现之后如何,只是风雪,食物短缺都可能是致命的原因。
但世上哪有无缘无故的成功,哪有不付出辛苦就能得到的富贵。
邹桓这是心急了,急着建功立业,急着同京都那边的仇人对抗。
不想在发生先前那样的事,连累家里。
这般想着,简大成就不能拦着了。
“行,你自己决定了,就去做吧。”
邹桓神色一喜,又小心看向怡安。
怡安更明白他的急迫,虽然也担心不舍,但还是说道,“入冬时候家里就要杀一批鸡鸭,到时候我给哥哥做一些保暖轻便的衣裤。”
这是答应了?
邹桓彻底松了一口气,反而又开始愧疚。
他在外边拼命,家里肯定要担心。
“叔,妞妞,你们放心,我一定会加倍小心。”
简大成拍拍他的肩膀,应道,“你也别逞强,若是累了,咱们就不出去。家里总要去京都的,到时候再想办法。”
邹桓点头,“我知道,叔。”
又说了几句闲话,三人就散去了。
接下来两人,怡安闲着无事就给哥哥做好吃的。
然后列单子,把她能想到,也能做到的,一切需要改进和准备的东西都写下来。
最后再精简,直到升级为更好的野外装备。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酒精了,无论是野外短暂生火,或者是受伤消毒都用得到。
邹桓去军营那一日,在城门口遇到了钱家送金胜的马车。
虽然儿子在家住了一个月,但钱夫人还是舍不得,红着眼圈儿。
红英也蔫头耷脑,抱了哥哥的胳膊,不愿意撒手。
金胜倒是潇洒,辞别了爹娘和妹妹就跳上马背,同邹桓一起往军营跑了。
红英掉了眼泪,哭得很丑。
怡安心情也不好,但看她哭得鼻涕眼泪,又想笑。
最后小姐妹俩一起去逛街,哄哄自己。
牛嬷嬷和春分跟在后边,拎东西,跑腿儿,买首饰和衣料时候,她们还能给些意见。
这让红英很是眼馋,回家时候就同老娘说要个嬷嬷。
钱夫人正需要找件事,占占心思,难得闺女这么懂事。
于是,很快,她就找了个严厉的嬷嬷回家。
红英就开始了水深水热的生活,大早晨从被窝叫起,学规矩,做针线,行走坐卧就没有不需要学的。
她被折磨的差点儿疯了,一万次后悔,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这些,怡安都不知道,因为她也忙的不可开交。
某个异常温暖的白日过后,夜里就落下了今冬的第一场小雪。
李静大将军的消息就在这个时候送了回来。
粮食和物资还有六七日就到边塞了。
虽然粮仓早就建好了,但被服厂的进度却有些慢。
简大成选定的厂子就是先前买院子时候,没有看中的那个大院子。
因为空旷,一直没有卖出去。
如今戍边军接手,四周建的都是通长的厂房,一面储存物资,一面搭建了又宽又长的案板,方便妇人们干活儿。
城北的妇人们,别管出嫁还是没出嫁的,只要会针线活儿的都可以来上工。
当然军属优先,能写会算的优先。
被服厂有两种工钱待遇,小工一日三十文钱,每十个小工,还有一个管事负责,管事是四十文钱。
每日有任务量,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的多,还有奖励。
总之,一切拷贝后世的流水线。
简大成研究了很久,也见惯了自家的作坊和铺子这般运作。
所以,这次完全照搬过来就成,根本没有难度。
城北妇人们为了每日多那十文钱,居然还掀起了一股读书热。
人人都想学认字,学写算。
但学堂里,连女童都不收,更何况她们这些妇人。
当然他们也是舍不得束脩银钱……
不知道谁先想到了大院儿,想到了喜鹊和雪娘几个。
她们能开铺子,当然会写算了。
于是,这一日来大院儿卖菜的妇人们,都会问一句,“能不能教我们写算啊?我们可以帮忙干活!”
众人都被问的头疼,最后找了老太太商量。
正好怡安从被服厂过来,寻奶奶一起吃饭。
听得这事,她倒觉得这是好迹象,就同奶奶说道。
“大伙儿都要做生意,不能单独拿出空闲教导水,不如在大院外边的墙上,挂上薄石板,每日用墨水写几个简单的字。
这样来往的人都能看到,学着也方便。不懂就进来问,无论是谁都能告诉一声。”
“哎呀,这办法好。”
“是啊,一日就算教三个,一个月就是九十个字,一年就是……一千个!”
“可是不少,足够用了。”
众人都是点头,高兴的七嘴八舌说起来。
其实,怡安不认为有几个人能坚持下来,一年间天天来学三个字。
但一百个人里,有两个坚持下来,那就有两个妇人会写字了。
甚至附近的孩子,家里贫寒不能去读书的,都会因此受益。
喜鹊办事麻利,第二日,大院儿门口两侧就分别挂了两块石板,加一起四块,写了四个字。
天、地、日和月。
但凡近处的客人,或者附近的男女老少都跑来围观,跟着读,在手心练习笔画。
简直是盛况空前,惹得大院儿里人人都是兴高采烈。
但五六日后,谁走过都会看一眼,真正停下来继续学习的却没有几个了。
喜鹊是个有耐心的,每日都去写,倒是让老太太很高兴。
怡安却顾不上这些了,因为大将军回来了!
这一次,戍边军终于占了主动,又有军功顶着,大将军让朝中那些老狐狸狠狠出了一把血。
一斤新良种,换了三斤粗粮或者一斤细粮,额外还有不少塞外紧缺的东西。
车队里每辆车都装满了,车辙压了多深。
所到之处,兵卒们都忍不住高声欢呼。
特别是后勤营的几千老兵,互相拥抱,掉了眼泪。
这一年,他们付出太多辛苦和汗水了,今日的一切,起码有他们一半的功劳。
大将军一到营地,就吩咐下去,采买猪羊和烈酒,犒赏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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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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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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