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团宠小女喜种田>第313章 拳头大,才是硬道理!
  “当真?”邹桓高兴坏了,他是急于建功立业,却不是傻子,深入草原,危机重重,有一群靠得住的兄弟,自然是成功的最根本保障。

  “义父,您是怎么说的,大将军居然同意了?”

  邹桓高兴过后,突然就觉得这事太顺利了,于是赶紧凑上前。

  金胜也是问道,“冬日不入草原,不是戍边军的规矩吗?我听说有一年,一百人的队伍冻死在草原里了,这规矩就传下来了。”

  简大成笑道,“大将军估计也觉得扰乱蛮人跃冬是个好主意吧,而且大将军只给了二十人的名额,所有装备和兵卒的安家费,都有我们家准备,就算失败,对戍边军也没什么影响。”

  “不可能,”邹桓猜测道,“叔,你是不是……用你的功劳换了这个机会?”

  简大成愣了一下,到底叹了气,“你小子越来越不好骗了!你猜对了,就是拿屯田的功劳换的。

  一来,我在军中已经升无可升了,毕竟我不会带兵打仗。二来,我明年秋天就要准备进京去考试了,这份功劳留着也没什么用。

  不如给你换个机会,你若是成长起来,以后咱家在京都也有个依靠,是不是?”

  这些理由一个比一个强大,但邹桓却红了眼圈儿,跪倒在地。

  “叔,你那么辛苦,整整一年才得了的功劳,就这么为我浪费了。”

  简大成拍拍他的肩膀,笑道,“怎么能说是浪费呢,叔帮不上你太多,这就是极限了,以后啊,还是要靠你自己。

  “家里那边,妞妞已经琢磨很久了,想必又要给你更新装备了。你这几日,先选人,然后我带妞妞来给你送装备。”

  邹桓重重点头,慢慢起身,眼见简大成晒成古铜色的脸,心里愧疚之意更重,但建功立业的心也更强烈了。

  三里镇南庄里,这会儿,怡安也没睡,她正在一遍遍检查单子,然后挨个开始琢磨,攻克难题。hΤTpS://WWω.sndswx.com/

  冬日防寒,是重中之重。

  这一次比上次的装备,增加了冻疮膏和防冻膏。

  冻疮膏自然是治疗冻疮的,但防冻膏则是涂抹在脸部,免冻伤的。

  一个在与治疗,一个在与预防。

  说起这个防冻膏,还是一个来往山货铺子的山民提醒怡安的。

  山上有一种小兽叫懒兔,其实外形更像水獭,但生活在林子里。肉很难吃,皮毛也稀疏,但皮下油脂极厚。

  这种油脂熬制出来,涂抹在脸上,手背上,就能最大限度的防冻。

  怡安高价收购了几十只,熬了足足一大坛子白色的油脂。

  可惜,天气还不够冷,不能实验一下。

  但山民很淳朴,也用了好几年,效果应该不会差。

  另外,这一次她借鉴了前世的背带裤子,把连体的衣裤也琢磨出来了,还有长到膝盖下的马靴,防风雪的帽子,甚至还有简易版的墨镜。

  连体衣裤里边是鸭绒内胆,外边罩着轻薄却隔凉保暖的毛皮。

  贴身还有一层兔毛的保暖秋衣裤和纯棉的短裤。

  这样,保证趴在雪地里几个时辰,都不会冻坏,起身一抖就能把沾着的碎雪抖干净,最大限度在冰天雪地里保住一分暖意。

  当然,这样的衣裤也要考虑到大小便的问题。

  缝制的时候,老太太听孙女解释了前边系扣小口子的功能,也是臊的脸色通红。

  好在,她没问孙女是怎么想到这样的主意,否则就轮到怡安尴尬了。

  防寒的面罩,这次也升级成了毛皮的头套,只留了眼睛和鼻孔的位置,其余都包裹的严严实实,就是嘴巴也只在吃东西的时候才能露出来。

  手套分了两种,羊皮的细软手套在内,外边还有一双特厚连体手套。

  酒精也经过多次蒸馏,琢磨出来了,虽然只有两坛子,却耗费了足足三十坛子烈酒。

  酒精装进密封的小罐子,打开点燃,再罩上折叠的铜丝支架,缸子放上去,片刻就能把半缸子水烧开,谁看了都说神奇。

  还有睡袋,蚕茧一样的造型,纯狼皮缝制,随便找个背风的地方,扣好帽子,睡一宿绝对没问题。

  还有咸甜味道的肉干,各种高效的成药丸子,更是应有尽有。

  当然,最多的还是……毒药!

  无色无味大药粉,只要洒在干草上或者水桶里,就能让牛羊口吐白沫死去。

  主要是,有人吃了毒死的牛羊,也会呕吐不止,严重的甚至死亡。

  这是邹桓扰乱蛮人跃冬,逼迫他们春日时候大举进犯边塞的利器。

  戍边军如今不缺粮食,几乎算是脱离了朝廷的掌控。

  朝中那些老狐狸,不知道在琢磨什么办法,想要重新卡住戍边军的脖子呢。

  只有蛮人不停的进犯,才会不断的提醒他们戍边军的重要性,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否则戍边军打了败仗,蛮人大举入侵南下,他们这些只擅长阴谋诡计的人,就只能成为屠刀下的两脚羊!

  不说怡安在家忙的多厉害,只说简大成也开始不断出入城里。

  被服厂有了大批的棉花和粗布,已经迅速投入了生产。

  妇人们每日早出晚归,赚了工钱,还盼着赚额外的赏钱,手下不停,也状况百出。

  有人重速度,忽视了质量,打针小线缝的烂七八糟,被返工。

  有人犯了小毛病,偷偷在怀里塞了棉花,要带回去给自家攒着,打算给孩子缝件棉袄。

  前者还可以原谅,后者却是要坚决撵出去。

  毕竟前者可以改正,后者若是放任,怕是厂里的东西几日就会被偷光。

  而军中也征集了五十个自愿加入敢死队的兵卒。

  有家里父母双亡,无牵无挂的。

  也有死囚营里提过来,本来就是为了活命要拼一拼的。

  更多是想要建功立业,出人头地的。

  邹桓没有立刻择选,也没透露他是敢死队头领的消息。

  然后他们所有人搬进了一个超级大帐篷,一起睡大通铺,一起吃喝,一起训练。

  毕竟是以后要一起经历生死的兄弟,他和金胜要亲眼看一看,要亲手把他们打服,确立绝对的权威。

  男人的世界,说简单也简单,一切以拳头说话。

  就在这样的忙碌里,城里的各个家族等不得了。

  他们集体找到军营,美其名曰送猪羊,感谢戍边军一年的守护。

  实际上,话里话外却离不开新良种。

  好在,李敬大将军念着他们平日还算老实,先前也捐过不少粮食,所以,一家给了能种二十亩地的种子。

  胡家同样在其中,运了种子回家,第二日,简家的种子也送到了。

  还是卡大纲啊,要疯了,明天一定恢复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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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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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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