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的士停在中心球场的不远处,停下车,给了车费,两人便迈脚快步走向中心球场处。
原本在台阶上看球的几十名飞仔,看到李琛和蛮牛下车,便纷纷站起身来大喊打招呼:
“琛哥好!”
“琛哥早上好!”
“琛哥、琛哥!”
李琛对着台阶上的飞仔点了点头,随后便往小区方向走去。
而旁边的蛮牛则是对着这些飞仔高声大喊:“走了,大佬有事要做,快点埋堆集合!!”
台阶上一位魁梧肌肉爆炸的青年,听到呼喊声,马不停蹄地对旁边的飞仔转告道:“听见没有,老大叫我们集合,快点过来!”
霎时间,十几名无所事事的飞仔精光四射,立马从栏杆胯下,纷纷走到李琛眼前。
魁梧青年走到李琛的身侧低声询问道:“琛哥,是不是要抢地盘啊,是潇洒哥的对吧?”
“昨晚的事情我们都知晓了,还是老大威风。”
刚才李琛一个人追着十几个人砍的事迹还没传开来,但看见他满身是血,还精神奕奕的状态,就知道有事要做了。
李琛点了点头,对着魁梧青年开口:“信仔,等下召集小弟集合,今天晚上有事情要做,刀管准备好,随时准备行动。”
阿信点了点头,招手叫了三两个小弟,叫他们走去屋邨小区做准备。
等这些小弟走光之后,阿信有些好奇的询问:“琛哥,是抢地盘么,潇洒哥不是都死了么,怎么还遇到埋伏?”
听到这话,蛮牛眼神闪过一丝杀意:“潇洒哥是死了,现在他们的一群小弟乱成一锅粥了,但是还是有忠心的小弟找来报仇!”
蛮牛算不上有多聪明,但是有些事情还是会避过,转移注意力的。
身为李琛的死忠小弟,听到这话阿信顿时恼怒,眼珠子都红了:“琛哥,我等下立马叫人砍回去,就那些小混混,算什么东西?”
“行了。”李琛摆了摆手:“今天晚上我就会安排,你先准备好工具,今天晚上大干一场!”
听到这话,阿信的怒气才稍微少了一点,既然老大都说有安排了,听他的准没错。
三人一路走向李琛的家中,三十平米的大厅上聚集满了中心球场的飞仔,虽然只有几张简易家具,但让人一看就觉得拥挤。
李琛大马金刀的坐在靠窗旁的位置,摸出一根香烟点燃,对着这些小弟说道:“昨天晚上,我跟蛮牛对潇洒哥倾数,结果没有谈拢,直到刚才,他的那些小弟说我拽,二十几个人拿刀砍我,辛好我跑得快,不然就遭了。”
李琛的话刚刚说完,客厅内的小弟顿时就懵逼了,整个大脑都转不过来。
谈不拢,就被小弟砍?
不是你把别人老大的脑袋割下来,才会这样么?
“老大,不是你把潇洒哥给宰了,别人才来复仇的么?”角落的四眼仔小弟低声询问道。
阿信立马给了他一巴掌:“听老大继续说,你插什么嘴。”
吐出一团云雾,李琛摆了摆手:“我怎么可能会把潇洒哥给宰了?”
“明明是潇洒哥听见我饿了,要把他的脑袋割下来给我吃的。”
“我跟潇洒哥可是亲如兄弟,情同手足,怎么可能会做出这种事?”
这丧心病狂的话语一出,众位小弟更加懵逼凌乱了,饿了谁会把自己的脑袋割下来给别人吃啊?
不过也没有人说话,静静的等待着继续的自己老大发话。
“我的兄弟潇洒哥为了我不饿肚子,亲手把自己的脑袋割下来给我吃,我心可是一阵感动啊!”
“可我兄弟潇洒哥好像不知道,脑袋搬家了,自己就活不成了,这不,他地盘的一群小弟为了抢占潇洒哥的地盘,纷纷大打出手,就连我都不放过!”
李琛看了看一脸懵逼的小弟,笑着说道:“你们知道为什么么?”
小弟们摇了摇头,就连昨晚的见证者蛮牛,都是一脸懵逼。
“昨晚我跟潇洒哥越谈越开心,越说越来劲,潇洒哥一上酒劲,就说要把他的地盘分我一半!”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那群小弟收到风,潇洒哥死后就立马来砍我了,为的就是不让我拿到我那情同手足的地盘!”
李琛侃侃而谈,硬生生把昨晚的深仇大恨说成了潇洒哥的内部矛盾。
这时,角落的四眼仔突然站起身说道:“我知道了,老大的意思是这些都是胡扯,潇洒哥人都死了,怎么说都是死无对证,只要找个理由把他的地盘吞掉就行,这样的话想要分一杯羹的社团也不好插手!”
话音刚落,李琛脸都绿了,妈的,你知道就算了,你他妈还要说出来。
一瞬间,竟有掐死这四眼仔的冲动。
但也只是想想,没有办法,这群飞仔大多数都没有上过什么学,被戳穿了也好,省的有其他解释。
四眼仔的话说完,其他小弟恍然大悟,纷纷说道:
“我靠,老大这计划阴险啊,把人宰了就算了,还要找理由把别人地盘给抢了,杀人诛心啊!”
“唉唉唉,话不能这么说,老大这叫什么……有句话怎么说来了,对,叫做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
“老大这叫合理吞地盘!”
“管他叫什么,反正地盘有了,我们一个个都吃香的喝辣的!”
……
看着他们不断讨论,李琛摆了摆手示意静止。
等飞仔们话题停下来,他对着四眼仔说道:“你挺聪明的,你叫什么名字?”
蹲在角落的四眼仔提了提眼镜,有些兴奋的说道:“我叫吉米仔,卖假药的!”
听到回答,李琛顿时一愣,随后反应过来。
占米仔,这是《龙城岁月》里那个一心想做生意,可为了不被欺负,只能被动加入和联胜,最后更是当了和联胜龙头的枭雄。
没想到这家伙没有加入和联胜,反而是在自己的地盘卖鱼了。
想想也对,现在才十几岁,还没有到电影的那种程度。
李琛对着吉米仔轻声开口:“以后你就跟着我吧,有什么时候提我的名字,或者提蛮牛的名字,这里的人没有一个不认识我。”
吉米仔立马点了点头,心里压不住的喜悦,这可是个一飞冲天的机会啊,谁不想找个好靠山?
显然,吉米仔是看中李琛的潜力,主动靠拢了。
“好了。”李琛站起身来:“今天的话就说到这里了,现在你们要做的就是养精蓄锐,今天晚上大干一场。”
“等这次搞定后,带你们去钵兰街嫖,每人一个妞,大战三百回合!”
众位小弟兴奋的点了点头,热情大喊道:“是琛哥、明白、随时开战!”
等飞仔们走的七七八八了,李琛这才对旁边的蛮牛说道:“去细波那里拿钱,事情之后每人一份,挂了的五份,必须送到他们的家人手中。”
在这个世道里,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
但李琛也不可能,为了点蝇头小利让自己的去小弟打算打死,还抠抠搜搜连安家费都不给。
如果做老大是这种人,最后肯定离心离德,甚至是被小弟捅刀子。
这时蛮牛低声询问道:“琛哥,要不要再叫多点人?潇洒哥虽然死了,但是毕竟他的字头还有几千号人。”
“就算把潇洒哥的地盘给吞了,也架不住他们的字头反扑啊!”
蛮牛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地盘不是抢了就行的,还要守得住才行。
李琛转头看向窗外,目光深邃:“我已经叫大圈帮的双花红棍帮忙了!”
“大圈帮这几年被几十个大小社团打压,几乎喘不过气,这是我们的机会,也是他们的机会。”
“更何况,我们都是一类人,家族都是从刀尖染血的人,他们也不会不清楚。”
“大圈帮一路坎坷走来,势必嫉恶如仇,这一次出手,必将撼动整个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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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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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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