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之涅槃1992>第004章 【想考清华大学】
  下午上完第二节课,老班赵卫青安排完语文作业之后,宣布周末‘放假’。

  被憋了六天的同学们纷纷朝校外奔去,哪怕是一些住校生,也朝着校外奔去;这个时代虽然没有网吧等娱乐场所,但好玩的也不少,逛街、爬山、游泳、户外聚餐.....一点也不缺乏娱乐精神。

  李东升谢绝了好友何晓春的邀请,决定回宿舍学习,并考虑一下如何能让自己喝上牛奶的问题,毕竟前世自己身高仅一米七二,是自己的一大遗憾,谁不想成为长腿欧巴呢!

  趁着自己才16岁多,说不定还能发育一两年,身高再增长一点。

  这个时代想赚钱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关键是李东升是个高三学生,没有时间去做小摊贩,也没有一笔启动资金;否则就是去支个烧烤摊,也能赚取一笔财富。

  做生意显然不适合自己现在的处境,李东升很快就PASS掉了;很快他又想到了一个可行的赚钱渠道,那就是做文抄公!

  《故事会》、《知音》这些杂志在这个时代火得发紫,而李东升脑海里根本不缺素材,不管是悬疑故事,还是都市情感故事,自己要多少有多少,毕竟看得多了去了。至于文笔方面,一是投稿要求不高,二是李东升的文笔起码也是个高中水平。hτTΡδ://WωW.sndswx.com/

  就以投稿《故事会》需要的内容,李东升可以选择以一些重生前看过的悬疑网剧为蓝本,还怕在这个时代不吃香吗?

  虽然,网剧在哪个娱乐至死的年代有些遭人诟病,但现在这个年代绝对吃香的。

  最终,李东升决定抄袭《鬼吹灯》网剧系列,这种系列故事,可以让自己的稿费更高,而且这也是李东升印象比较深的网剧之一

  说干就干,李东升在本子很快就写下《鬼吹灯系列之黄皮子坟》,内容大概是:男主胡八一出国在即,整理旧物时翻出一张老照片,勾起了二十年前当知青的回忆。那时他和胖子正作为知青在大兴安岭的山区插队,山里的生活让年轻气盛的他们如鱼得水,为了换几斤水果糖,上山去打黄皮子,没想到二人误入一座坍塌的黄皮子祠......

  写起来没有什么难度,毕竟自己还对这些电影记忆尤新,就是小说也看过;唯一的难度就是需要缩小篇幅,大概在6000字到8000字左右,以及全篇需要手写,这让用惯了电脑的李东升感觉很吃力。

  从下午五点,李东升就开始动笔,中途去食堂吃饭花了20分钟,直到晚上10点半关灯,也没有写完。中途一些同学很好奇,李东升遮住本子说自己在写日记,他不太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写过小说。

  直到第二天上午十点,李东升总算完成了稿子,至于什么错别字,语句不通的地方,他都没有检查,直接打算邮寄给《故事会》。

  至于邮寄地址、电话什么的,那还不简单,去外面找个书店,一定有《故事会》出售;自己甚至都不需要买下来,悄悄的记下背后的联系方式便是。

  ......

  新的一周开始,李东升又重新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当中。

  如果不能考上一所本科大学,他觉得自己的重生毫无意义,至于那些所谓的青春回忆,更是无稽之谈。

  考上一所名牌大学,能让自己在外打工的父母非常高兴,甚至比他们多赚几万块更高兴,甚至身体都可以年轻几岁,寿命都可以多活几年;

  考上名牌大学,能让自己周围的人都对自己刮目相看,自己就是他们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考上名牌大学,将来自己在事业上有一番成就后,那么自己就可以亲自证明‘文凭无用论’、‘老板都是小学生’等言论是错误的;

  考上名牌大学,也可以让自己有资本去享受真正的青春,而不是在蹉跎年华,同样是在玩,名牌大学的学生叫做全面发展,野鸡学校的学生叫做不务正业。

  这一世,李东升有自己的人生规划,考上一所名牌大学,最不济也得是一所本科院校;然后选择电子工程系,最后去成为一家高科技公司的老板。

  至于在高中时期谈一段恋爱什么的,李东升觉得完全没有必要,代价也太大。

  就以曾经给李东升惊艳的沈静茹为例,不说自己现在追她,追不追得上的问题;就是追上了,那也是人间惨事。

  早恋很影响成绩的,就算李东升不在乎高考,那作为一个成年人,也得考虑沈静茹的未来吧!

  当然了,既然重生了,那对于沈静茹,李东升觉得她以后还是让自己来照顾比较好。高中最后一年可以刷一些好感,等高考结束后,再付之行动,岂不是一切都迎刃而解。

  .....

  通过差不多一个礼拜的学习,李东升惊讶的发现,自己就好像开挂一样,学习能力非常的强;很多数学公式记几次便了然于胸,一些数学题目也是水到渠成;偶尔一些不懂的,找同学请教一番,别人将几个关键点道出,自己便会做了,同类型的题目也会了。

  这让李东升欣喜的同时,也将自己的目标提高至名牌大学,至少也得是后世的双一流大学;若是可能,他最想考的便是清华大学,所以他便在心里给了自己一个宏大的目标。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李东升基本上是两耳不闻窗外事,每天除了睡觉、吃饭、上厕所,将所有时间都放在了学习上。

  期间好友何晓春难免发现了李东升的异常表现,还专门调侃了一番。

  李东升正色道:“离高考还有九个月,我们再努力九个月,说不定能考取一所好大学,多么划算的买卖。再说了,等上了大学,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玩,而且还是在大城市玩,可比我们这个小城有趣多了。”

  何晓春听完,二话不说就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也像模像样的学习起来。他成绩和李东升差不多,要是真听进去了,说不定也有考取本科的希望。

  就这样,在李东升的以身作则下,他周围的几个同学似乎都被带动了,就是不知道大家坚持得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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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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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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