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战朱门>第四百四十二章 杨福大婚
  沈千重带回的母女俩,当娘的瞧着四十岁左右,当闺女的瞧着十七八岁,虽脸色苍苍,但母女俩瞧着都是一副好颜色。

  “沈掌柜真的看中那当女儿的?”

  杨氏不敢信,但又忍不住相信马嬷嬷的判断力。

  这些天,马嬷嬷帮着她料理杨福的婚事,及整理内务,杨氏对马嬷嬷的敬仰之情,如那秦淮河水,绵延不绝。

  马嬷嬷笑笑:“有年轻靓丽的不要,干嘛要一个黄土埋半截的?沈掌柜又不缺钱。”

  霍惜很是赞同马嬷嬷说的。

  沈掌柜可不缺钱,他做为大掌柜,这些年光分红,一年就能得不少钱,存了这好些年,应是存了不少。

  哪个男人不喜欢年轻有姿色的呢?就是女人见着年轻好颜色的男人都忍不住多瞧两眼。

  沈掌柜在外头应酬,经常有人给他介绍,打着给他送丫头的名义往他身边塞人,他拒过不少,就没动过心思。怎么这回春心萌动了?hτTΡδ://WωW.sndswx.com/

  沈洛原是住霍家多,他爹经常不在家,他一個人也料理不了自己。

  后来他爹虽然给家里买了下人,但他还是往霍家跑。

  小时候,有邹阿奶阿爷照顾他,给他做饭,长大了他也喜欢住霍家,只偶尔回自家住几天。这回见他爹带两个女人回家,一堵气索性把自己的书都搬到霍家来了,一副要在霍家长住的样子。

  霍惜和杨福见他一副面色不虞的样子,打趣了他几句。

  也没令他开怀。

  “你都快成亲了,怎么你爹还不能找个知冷知热的人了?”

  沈洛有些别扭。自从小时候被杨福和霍惜救下后,免了他进宫当太监后,早把霍惜和杨福当一家人。这会也愿意敞开心扉对他二人说几句抱怨的话。

  “我原先跟我爹说过,让他找一个的,他念着我还小,不想找。我就习惯了家里只有我们父子俩,这冷不丁,他带回一对,我这心里……”就是不舒服。

  习惯养成后,一旦打破,就有点难以接受改变。霍惜理解。

  “你这童生试都过了,明年再考一场,拿个秀才稳稳的,然后就该议亲了,再然后成亲,剩你爹一个人孤伶伶的,你瞧着不难受?”杨道说他。

  杨福马上就要成亲了,激动得每天晚上都睡不着觉,就盼着被窝里躺个知冷知热的人。能理解沈掌柜,忍不住就替他说话。

  “我没说不让我爹找,我就是……”就是别扭。

  “那个女的,就比我大三岁!”他怎么跟人家相处?叫“母亲”?他叫不出口。叫什么都不是,想想就别扭。

  霍惜和杨福对视一眼,噗嗤就笑了,“要你选,你放着年轻的不要,要那个当娘的?”

  “我……”

  沈洛觉得娶那个当娘的也不对,他爹还得给她闺女贴一笔嫁妆。梗着脖子:“娶就娶呗,干嘛让那个当娘的也住家里!”

  “你爹不是说了吗,她男人死了,就剩她母女俩了,不住一块,住哪里?你爹再出钱给她买一套宅子住隔壁?”

  霍惜不满地瞪他:“还有,你读了这么些年书,孝道都读进狗肚子里去了?”

  沈洛想反驳,见霍惜面色不善,又抿紧了嘴。

  “大户人家规矩多,怕是没这种女婿和丈母娘住一个屋檐下的,但咱普通老百姓,干嘛讲那么多规矩?我将来出嫁,若我娘愿意,我也带她一起住。还有娄姨和囡囡,囡囡出嫁,不带着她,她一个人要去哪里?你瞧你说的什么话。”

  杨氏正想来寻杨福问些事,听见霍惜此话,眼眶就湿了,在眼角上抹了抹,转身走开。

  马嬷嬷跟着她身边,笑笑:“感动了?”

  杨氏连连点头:“我苦了十来年,没想到救了惜儿和念儿,剩下的都是甜。”

  “所以,好人有好报啊。”

  杨氏嗯嗯地点头:“将来我和他爹就愿意跟着惜儿和念儿过日子。就是没有安安,我们也不觉得遗憾。”

  “你和老爷都是心善的,定是上辈子积了功德,才换来如今的福报。小姐和大少爷,也是前世攒的福报,才遇上你们。”

  沈千重那边把母女俩安顿好,隔天就正式把她们介绍给了霍惜等人。

  那母女俩是沈千重在通州遇上的。

  当娘的姓孟,男人去后,族人要抢男人留给她们母女俩傍身的财物,说都是族产,不肯留给她们,还给她女儿安排了一门婚事。

  当娘的看不上,为了留住男人的财产,也不想女儿跳进火炕,连夜带着女儿跑了。

  到了通州,慌不择路地躲到沈千重的马车里。被沈千重带到了北平,护了她们母女俩几个月,也护出了感情。

  当娘的见沈千重是个可依靠的,把自家女儿崔元娘许给了沈千重,毅然决然跟着他南下。

  杨氏听了她的遭遇,感同身受。

  当年她爹娘还在的时候,也被人说绝户。他爹为了保住家财,才决定给她招赘。

  女人在这世上犹如浮萍,男人没了,就跟没了根一样。没生个儿子,夫家不容,娘家也回不去。

  若只生女儿,若遇上个好女婿,还有一口养老饭吃,若女婿不是好的,还得天天看女婿的脸色,活得艰难。

  杨氏见那孟氏人品不错,又喜她性格坚毅,很快就把她当成了自己人,拉着对方说了半天话。

  孟氏见自个母女得了大伙的认同,松了一口气,当天就帮着杨氏料理起杨福的婚事来。

  八月十八,杨福的吉日。

  他的新宅里,披红挂彩,热闹非常。

  杨福这些年忙活广丰水的生意,也颇认识了些生意上的朋友,发出去二百来封请贴,客人几乎都来了。

  把他的宅子挤得满满当当。与霍家相熟的渔家朋友,都只能招待到霍家宅子里。

  霍惜花了大价钱请了内城两家相熟的酒楼,把他们的厨子请到家里做婚席,又把作坊里的女工、工匠、伙计、船家、及琼花巷相熟的人请来帮忙,还是不够,后来多亏了裴家和万家,借了好些小厮和丫鬟,这才忙活开。

  不然光她一家,每人生出八只手都忙不开。

  吉时到,杨福穿着一身喜服,骑在马上,去秦家接亲。

  秦家离杨福的新宅子不远,所以从秦家接亲后,又吹吹打打,绕着莫愁湖走了一圈,这才把新人接进了家门。让来莫愁湖游湖的人看够了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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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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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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