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听说北平要营建,霍惜让沈千重到北平置了一些产业,包括内城的这处五进大宅子。
沈千重当初买了三房下人,另两房放在庄子上,只留一房人看守宅子。
老丘头得知主家来了,忙带着一家人来见主子。
霍惜打量了他们一家,见都是老实本份之人,让香草给了他们荷包,道了几句辛苦,便进了宅子。
老丘头的两个孙子女,有庆和双喜,偷偷拿眼打量霍惜。
见主子年纪不大,看着又和气,悄悄松了一口气。见爷奶爹娘帮着搬东西,他们两人也用不着,拉着手小跑着跟上霍惜。
霍惜扭头看到,笑了笑:“哥哥叫有庆,妹妹叫双喜?”
双喜还有些生怯,有庆却是眼神发亮地点头:“主子刚来,有庆带主子去看看吧。”
见这孩子七八岁的年纪,倒机灵的很,霍惜便点头让他领着大家逛宅子。
五进的宅子,只放一房人打理,着实是有些打理不过来。
但自两年前买来,就一直空着。
丘家一房人,老丘头看门和打理宅子里的花草树木,他老妻带着儿媳打理各处卫生,管理庭院,儿子做些力气活。不用侍侯人,只看管宅子,这一房人也算够用。
五进的宅子很大,但各处干净,不见枯叶杂草,可见平时打理得还算精心,看得出丘家一家人用心了。
宅子并不因没人住而显破败。但除了主院,有一些院子要住还得重新修葺过。
按霍惜的想法,这城里的宅子,买来不住,租也租不掉,白放着,要花银子修葺维护不说,资产也没盘活,并不是一个好的投资。
但好在现在北平城的宅子便宜的很,为了长远计,也还划算。
霍惜带着两個丫鬟在主院安置了下来,其他人安排在一进的客院。
“对城里熟不熟?”霍惜问机灵的有庆。
有庆想了想点头:“这一片我熟的,但奴才还小,爹娘不让跑太远,其他地方奴才不熟。”
感觉没帮上主子,有点小失落。
又说道:“但我爹我爷很熟的,他们以前就是大户人家的下人,这城里哪个犄角旮旯有什么,他们都知道。”
说完一脸骄傲,挺了挺小胸膛。
霍惜笑了笑,给了他一个银豆子:“行,去跟你爹说,等我休息好,让他带我去城里逛逛。”
见双喜巴巴地偷看她,也给了她一个银豆子,双喜腼腆地朝她笑了笑,道谢。
“好!”得了银豆子,有庆开心地很,紧紧攥着银豆子,牵着妹妹跑了。
“爹娘,爷奶,你们看,主子给我的。妹妹也有!”
老丘头等人一看,两个孩子手心里都躺着一颗银豆子,“看来主子是个大方的。”
“主子和善,是个好人。”
听哥哥说完,双喜也在一旁重重点头。她方才什么忙都帮不上,也不敢说话,主子还给她一颗银豆子,主子是个好人。
老丘头吩咐儿子:“一会你好好带主子到城里逛逛,用心侍候着,咱家遇上个好主子,将来一家人也有靠了。”不用担心被卖来卖去了。
丘大壮点头应了。
在宅子里安顿好,霍惜略做休息,留两个丫鬟在府里收拾,只带着踏月和丘大壮出了门。
季初一跑了来,紧紧跟着她身后。
“怎么不跟着诸掌柜去铺子?”铺子在主街,初一要找爹,跟诸寄去铺子那边熟悉一番,也好找人。
“我想跟着主子。”
霍惜看了他一眼,便让他跟着了。
北平做为兀朝大都,也是有过近百年辉煌的。汉人夺回政权后,太祖定都应天府,政治,经济,文化重心都向南移。又经过多年战乱,百姓逃离,人口一流失,北平逐渐荒凉。
如今走在城里,尤其显得空旷。跟熙熙攘攘的江南大为不同。
这大街上要跑个马车,都不带撞人的。
广丰水最早买的两个铺子都开在主街上,铺面都是七开间的,门脸极阔。因为做的是粮食和布匹这等民生生意,铺子里客人来来往往,比旁的生意人气足。
两个铺子不仅门脸大,仓库也大。如今广丰水船只多了,能保持至少一月一趟的频率往北平送货。
除了做粮食和布匹生意,后来广丰水开了作坊,诸寄到了北平后,又在布铺旁边买了一个铺子,卖些日常杂货。如今生意瞧着倒是还行。
看完铺子,便在城里四下闲逛。
北平曾做过兀朝大都近百年时间,城市规划,坊市街巷自然也是极成熟的。只是最近几十年,人口流失,有些破败了。
太祖建国后,把北平分封给燕王,做为他的封国。
太祖立国,施行的是郡县制与分封制相结合的政治体制,设立官府管理百姓,封皇子为亲王,锡土建国,以诸子守护嫡脉,以藩国拱卫中央。
藩王之中被分封在北方边境的九位亲王,又称为塞王。
塞王的职责是,随时对抗退到漠北的前朝残余势力南下侵扰,解除北方游牧对朝廷的威胁。
北平地理位置特殊,做为前朝大都,历五世十一帝,用了近百年时间才建成的宫殿,巍峨壮观,奢华富丽,不过最后都流于战火。
燕王受封地为前朝皇城,老子还在,总不能用前朝宫殿做为府坻。
最后只在前朝太子府隆福宫的旧址上,建了燕王府。
但如今燕王已成帝王,北平做为龙兴之地,这府坻就显得小了。如今永康帝又打算迁都,自然是要大刀阔斧的改造一番的。
只是兀朝宫殿是用了五世十一帝,花费近百年时间才修建完成的,这一下子要修宫城,哪是一朝一夕之功能成。那耗费之巨,岂能想像?
户部也没那么多银子呐。
于是便先修城郭城墙。
兀朝都城的城墙都是土墙,经年日久,风吹雨淋的,已倒塌不少。永康帝下旨营建北平城,先修的便是城墙。没钱推倒重建,便先用砖在土墙外侧包砌一层,进行加固。
一边修城墙,一边又把护城河挖深,河岸也砌上石块。
城墙各处,工匠民夫人头攒动。季初一瞪凸了两只眼睛,在其中寻找他爹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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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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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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