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穷书生家的彪悍娘子>第七十四章:钱似水决定去帝都
  不管石锦华心里再怎么呐喊,他得面对,家里人越来越多的现实。

  钱似水是甩手掌柜,把苦力丢给张天去安排。

  把脑力丢给死男人石锦华去费解,她没事依旧晃悠悠的带着虎娃进山里去游荡。

  家里多了一个奶娃娃,并没有改变,主要是家里人太多,奶娃娃吃饱,穿干净,好睡的很。

  一晃,半月就过去了,地里黄豆也基本收完了。

  石锦华在小屁屁养好后,又火急火燎的跑回书院去了。

  家里王半吊接替了文职,明年开春后,石锦华得参加举人考试了。

  算下来,时间没有多少,天天把老村长看的着急上火。

  “姑娘,立秋后,这边冬天来的快,要准备过冬的东西了。”

  “嗯?”

  钱似水在思考问题,一时没注意,张天在说什么。

  “天会冷的很快,地里黄豆,花生一收,出去一个月天就慢慢冷了。”

  “嗯,你给李园园去消息,让他大量收购各种皮毛。”

  “姑娘是想收来坐衣服?”

  “嗯,越稀缺越好。”

  “马上就安排,姑娘还有其他事吗?”

  张天现在被钱似水收拾的服服帖帖的。

  “你挑几个能力比较好的,十人就够。”

  “姑娘想去哪?”

  “帝都。”

  张天爷不问去做什么,听了后,立马下去安排人。

  钱似水不想去帝都,但是又不得不去。

  下午张天就来告诉钱似水,人安排好了。

  王半吊得知了,死活要跟着去。

  他已经不安于大山里的药材了,用他得原话来说就是:

  “我得出去走走,混个名气。”

  二瞎听了,问了一句“你不是混成了王半吊了嘛?”

  还混?

  再混,半吊可能都没有了。

  王半吊听了,气的直接跑回家找爹爹了。

  “夜里子时出发。”

  钱似水眼神比平时更冰冷了。

  张天听了,心里暗道:

  这是不想别人知道啊。

  立马又下去安排工作,重点把石锦华的护卫安排好。

  “你得好好看护这里,没有我们这个大家庭,你跟奶娃娃都不安全。”

  意思就是:

  你死,我死,大家死!

  你考虑清楚!

  “我叫魏重!”

  “哦,胃重啊,你怎能叫胃重呢?这对你身体极度不尊重,尤其是胃!”

  “是鬼字旁的魏!”

  魏重咬着牙齿解释道。

  再理解错,小心老子干你啊!

  二瞎听了,一副恍然大悟道:

  “鬼字旁的胃重啊,刚才我家二当家说的话,你可得记住了。”

  “没有姑娘,你跟奶娃娃都得死。再有,我他娘的不识字。”还鬼字旁的胃?鬼在旁边站着,也不是什么好喂!

  这是你唯一能藏身的地方了,一时半会刘家堡的人是找不到这里的。

  那群傻逼玩意儿,估计还以为人跑出关了,那想到人确实跑出关了,可是遇见爷爷们又跑回来了。

  “我知道。”

  魏重扶着墙站起来。

  张天一看,得,就这鸟样,在他们回来前,能自理就不错了。

  夜里子时

  钱似水一身黑衣,身上披着披风,连着帽子。

  外人在怎么看,也只能看见钱似水光滑洁白的下巴。

  跟不点而红的嘴唇,没有任何弧度,如一张面具一般,冰冷且无情。

  一共十一人,骑着马,举着火把,绕道而行。

  不进城,直接走小路,张天对路况十分熟悉。

  谁叫他当过土匪头子呢,不熟悉怎么逃命?

  “姑娘,从黑山岭出发,快马,半个月就到帝都。不眠不休,马受不了,我们需要休息,所以只能走捷径。”

  张天拿出地图,递给钱似水道。

  钱似水接过,看了一眼,脑子里已经有地图的模样。

  递给张天道:

  “走五桥河过,可以节省时间。”

  “嗯,对的,姑娘。”

  姑娘才看一眼就记住了,这脑子是用什么做的?

  这是逆天了?

  钱似水只想最快达到,然后再用最快的速度回来。

  张天一群人也不问钱似水去帝都做什么。

  反正跟着姑娘,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日夜兼程,在大半个月后的深夜,钱似水一群人总算是到了帝都城门外。

  “姑娘,只能先露宿一晚了,明儿早上,才能进城门。”

  钱似水盯着城门看了很久,调转马头。

  一晚上就这样静悄悄的过去,在城门打开后。

  张天带着人先进去,钱似水一人牵着马慢悠悠的走过城门。

  一群人打眼,都三人,一组分开了。

  离的不远,互相都能看见。

  “姑娘,接下来去哪里?”

  钱似水看了一眼刚升起来的太阳,眯着眼睛道:

  “等天黑。”

  夜黑风高夜,最合适杀人放火。

  几人听了,互相看了一眼,各自找客栈休息。

  钱似水跟二瞎还有三傻坐一桌吃饭。

  大堂里,早上特别热闹,各种八卦。

  “你听说没有,镇国大将军自从死了后,镇国公府现在是二老爷当家。”

  “要我说,这个二老爷也是运气好,什么也不用做,就能坐享其成。”

  “谁说不是呢,老镇国公,如今也很少看见了。”

  “我跟你说……”

  四处看了一眼,然后的靠近对方耳朵道:

  “老镇国公,给二老爷软禁起来了,在地下牢房里。”

  听着的人,一脸吃惊道:

  “这,这不能够吧?”镇国公,那可是大庆国镇国吉祥物啊!

  “怎么不可能?我娘家大舅儿子就在镇国公府当差,给送了几次饭,你们可别乱说,搞不好……”

  说着做了一个摸脖子的动作,大家各自领会到。

  纷纷选择闭嘴,但是心里在想什么,彼此就不知道了。

  “你们说……”指天上“知道不知道?”

  意思就是:

  皇帝老子知道吗?

  “你说呢?”

  这样的事能不知道?

  “可惜,老哟!管不了了,自己都没顾过来呢。”

  钱似水听了听,面无表情,继续喝茶听八卦。

  “哎呀,快看,镇国公府嫁姑娘了。”

  “这是准备去接,还是去送礼?”

  “送聘礼,听说,本来是定镇国大将军唯一闺女的,但是之前不是传的沸沸扬扬的,说这个大小姐,跟奴才私奔了。”

  钱似水听到着,想了一会跟二瞎提道:

  “多准备铜油。”

  二瞎听了,起身就准备去了。

  十人,一人两桶桶,保证够够的!

  夜幕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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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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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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