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风华时代>第44章 荷东劲歌
  也可以说,金.弗雷的合作邀请,给《暴风一族》的英文版权提供了最合理的解决办法。

  丁贤没有拒绝的理由。

  但他也不着急磋商授权的具体内容。

  他问金.弗雷:“如果我要购买环球唱片的老歌,用途仅仅是重新编曲,仅限于在电台里播放,价格方面大致会有多少?”

  “只要你不把歌曲用于复制销售,价格就非常便宜,去年流行新歌的改编权不过是几百美元,如果歌曲年代足够老,你购买的数量又多,可能只需要几十美元。”

  “这样的话,我会派人到环球唱片总部,去采购一批老歌版权,到时我会向贵公司声明,由你来担任我公司的选歌顾问。”

  咦?

  金.弗雷心里登时大乐,这次来澳门,他只想从丁贤手中买走版权,可从未想过与丁贤做成其它生意。

  丁贤的提议,绝对是金.弗雷此行的意外惊喜。

  金.弗雷立刻给予积极回应:“丁先生,担任贵公司的顾问,我乐意之至,请问你什么时候会派人去环球选歌?”ΗtτPS://Www.sndswx.com/

  丁贤道:“等我们谈完《暴风一族》的合作,我会派遣同事跟着你返回美国。”

  金.弗雷笑起来:“噢,这么快,那可是太好了。”

  只要生意往来足够多,那无论任何商业谈判,双方都会以友好的姿态进行,金.弗雷与丁贤协商《暴风一族》的合作时,显然易见也会比较融洽。

  丁贤的买歌举动,引起吴正远的好奇,她换上粤语,插了一句话:“丁生,你原创水准那么高,为什么要去环球买歌?”

  丁贤对她解释:“我与商台要合作办节目,如果能熬过节目试播期,签署长期合作协议,到时要用到很多老歌,香江唱片公司的曲库太少,我只能寻找外资公司采购。”

  香江乐坛底蕴不足,曲库少的可怜,这也是华资公司的劣势。

  吴正远旋即说:“华纳的曲库也非常丰富,如果丁生你有意向,我也可以帮忙选歌。”

  她这么做不图钱,纯粹是想与丁贤建立合作关系。

  丁贤看了她一眼,并没有拒绝她的提议:“假如我能拿下商台订单,你公司的报价也与环球差不多的话,我会考虑合作。”

  这一次,丁贤给商台策划的音乐节目叫‘荷东劲歌’,他的目标非常大,这是让文志唱片走向国际的一次初步尝试。

  一旦他尝试成功,那就意味着一场新的流行风暴在他手上诞生,到时候,他会向全球最知名的唱片巨头采购老歌,以及后续的合作邀约。

  即使他最终失败,亏损数字也绝对不会高。

  因为他策划的音乐节目,主要投资就是欧美唱片公司曲库的改编费,但这些都是老歌,前期最多投入几万港币。

  他把这些资金注入节目里,假如节目效果达不到预期,那么他会果断终止节目运营。

  所以丁贤采购外资老歌能持续多长时间,这完全要看节目效果。

  如果刚刚开一个头,他的节目连试播那一关都过不去,到时他根本不会与华纳联系。

  但吴正远所图,也仅仅是丁贤愿意合作的态度。

  “好,我等着你的询价。”

  这一顿午餐,双方都吃的非常尽兴。

  合作意愿达成后,接下来,双方就要派遣各自律师出场,拟定正式的合作协议。

  三天后,金.弗雷带着一份满意答卷飞回美国,随行还有一位文志公司的采购经理。

  这位经理在环球唱片总部选歌的时候,丁贤也在抓紧音乐节目的制作。

  他对这档节目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投入全部心血与精力,几乎每天都早出晚归,即使假期也放弃休息。

  他勤力工作过了头,导致孟月桢与丁兆廉起了担忧。

  这天晚上,他十点钟才回到家,发现孟月桢与丁兆廉全都没有睡,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

  他进门后,孟月桢立刻起身去厨房,“给你煲的汤,都热了好几次了。”

  丁贤朝厨房喊了一声:“我不是打电话了吗,回来会晚一点。”

  他讲了好几次,不让等他,结果两人就是不听。

  他也没法。

  他在丁兆廉身边坐下来。

  面前摆着茶具,他给丁兆廉的茶杯蓄满,端给丁兆廉,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美美喝了几口,他笑着问丁兆廉:“老豆,马上过春节,你和老妈计划去哪里旅游呀?”

  丁兆廉与孟月桢中意旅游,只要两人都有假期,必定远离澳门,天南海北到处飞着玩。

  丁兆廉给儿子透露,“今年春节去加拿大,去给阿姍选一所学校,另外再咨询一下移民的事情。”

  丁贤听了,差点没把茶水喷出来:“移民?过的好好的,怎么突然要移民?”

  丁兆廉理直气壮:“元旦过后,葡萄牙的驻军全部要陆续撤走,这城市可能会移交给大陆,咱们家与葡萄牙人的关系那么深,不适合留在澳门。”

  去年葡萄牙本土发生了政局动荡,导致他们的当局决定放弃所有海外殖民地,澳门也在他们的放弃范围内。

  虽然他们与大陆的谈判还在进行,但驻军不会再留,从今年开始,葡萄牙人就会慢慢退出澳门各界。

  丁贤知道家族的情况,他大伯丁兆庚娶的是葡萄牙老婆,通过这一层身份,家族在葡萄牙与外海投资了不少产业。

  这是父母辈的决定。

  丁贤不会干涉。

  但他也有自己的态度:“我不会移民,你们不要替我决定这件事。”

  丁兆廉听他口气坚决,显得很意外。

  这几个月儿子非常听话,开公司拼命做事,遇到棘手事务时,总会给父母商量。

  但移民这种小事,儿子为什么反应这么激烈。

  正想教育几句,孟月桢端着碗走过来,“不到万不得已,谁想离开自己家乡?没有人愿意走,但也要做一下准备,先让阿姍去留学,其它事情等两地当局谈判结束,到时再商量。”

  丁贤接了碗,边喝边说:“不管葡萄牙与大陆怎么谈,咱们安心在澳门生活,就算将来局势有了变化,咱们可以搬家去香江,西洋太远了,我住不惯。”

  丁兆廉不理解:“有什么不习惯的,我这把老骨头都能住,后生仔接受能力强,你竟然住不了?”

  丁贤煞有其事:“我在葡萄牙差点撞死,心里有阴影。”

  这一句说出来,丁兆廉的立场马上软化:“那……那就留在澳门。”

  如果逼着儿子去国外生活,万一儿子变魔怔,那就麻烦大了。

  谈好这件事。

  丁贤给孟月桢讲起公司情况:“老妈,我最近给香江商台做了一档节目,需要冠名宣传,我想变更公司名字,文志不够靓。”

  他取的新名字是‘荷东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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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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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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