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甚至已经草拟了在葡萄牙推广《暴风一族》的初步计划。
这个计划的第一步就是从丁贤手中拿到发行权。
他向丁贤明确提出,由他全权负责欧美市场的推广营销工作,性质相当于代理商。
丁贤在南洋市场就有一间代理商‘南国唱片厂’,虽然做代理的利润稍微低一些,但丁贤不需要付出什么成本。
丁贤只用提供唱片给代理商,其它的宣传与销售工作,可以全部交给代理商去做。
如果庄怀礼在欧洲做代理,他能把丁贤的《暴风一族》售出百万张销量,那他短期内就能暴富起来。
但假如庄怀礼在欧洲只能售出几万张,结果就是白忙一场,最多赚一个车马费,丁贤自然也跟着赚不到钱,却也不会有任何损失。
丁贤考虑后,答应了庄怀礼的提议,并承诺会尽快完成葡语与英语专辑的灌录。
定下这件事,丁贤又去找了叶振堂与肥妈,各自送了一张名片,并邀请两人明天去公司参观。
早前丁贤与唐.亨利争吵时,这两人做出维护丁贤的行为,不管他们是不是存有什么私心,丁贤都需要有所表示。
次日早上。
还不到八点钟。
丁贤赶到公司时,看见肥妈正拘谨坐在前台边的沙发上。
“阿肥,什么时候来的?”
“刚刚到!”
肥妈立刻起身,表情略显一些紧张。
她因为踏足社会早的缘故,导致面相有些老成,其实年纪只比丁贤大一岁,今年不过二十而已。
丁贤说话尽量温和:“你随我到办公室来,我有事情问你。”
从办公区一路走过去,丁贤也给她介绍了公司的大致情况。
等进了丁贤办公室,落座以后。
丁贤开门见山:“昨晚在葡京湾舞台的休息区,我与鬼佬在吵架,你为什么要插手?咱们只是一面之缘,并不是朋友,你没有义务帮我。”
肥妈实话实说:“丁生,我想跟你混,就这么简单!”蜀南文学
她出面搞那个鬼佬,就是为了引起丁贤的注意,她并不隐瞒她的私心。
丁贤笑了笑:“这间公司的业务有两块,一是做唱片,二是做广播剧,你说你想跟着我做事,那你具体想做什么样的工作?”
肥妈的梦想是唱歌,但她并没有挑挑拣拣:“我没有学问,读到中四已经下学,也没有一技之长,但我愿意从最底层做起!丁生,公司里的卫生、杂务、搬运都可以交给我!”
她以前做过其它公司的杂务工,不过因为薪水太低,她就跳槽去了搬运公司。
如今又做回老本行,她家庭的收入会锐减,但她不想放弃接触唱片公司的机会,即使丁贤开低薪给她,她也捏着鼻子认了,大不了再做兼职找一份散工。
丁贤听了她的表态,说道:“正好,公司的录音室刚刚装修完成,急需一位做事认真的保养员,专门负责录音室的维护,你有没有兴趣?”
肥妈面有难色:“但我不懂设备维修。”
丁贤摇头:“不是让你维修,你的任务是搞定录音室的卫生,活不重,空闲的时候你可以学一学有关录音、声乐一类的知识,一技之长需要学习才能掌握,你说对不对?”
肥妈赶紧点头,心里忽然激动起来,丁贤让她去管理录音室,分明是存了培养的念头:“谢谢丁生提携,我一定做好这份工!”
丁贤确实是想栽培她,先让她在录音室锻炼几个月,然后慢慢给她安排专辑制作方面的工作,等她完全适应这个行业,到时再评估她是否具有包装潜力。
“做搬运是挣的辛苦钱,你不要在这里多待,先回你的搬运公司,把薪水全部领到手,然后再过来报到!阿肥,我不会限制你入职的时间,你随时过来,我随时让你上岗!”
这种善解人意的话,肥妈以前从来没有在任何公司听到过,她心里感动的同时,也忍不住想,丁生是富家子,家教真是好,跟着丁生做事,将来肯定有奔头。
她离开公司的时候,心情那叫一个欢天喜地。
她走后没多久,叶振堂也来到丁贤的办公室里。
叶振堂是在澳门长大,中学毕业后前往香江发展,在香江歌坛混迹了十年,接触过很多唱片公司,对业内行规非常熟悉。
因此丁贤对待叶振堂与对肥妈并不一样。
“昨晚鬼佬的事情,我要多谢你帮衬!”
这是丁贤的开场白。
叶振堂笑道:“小事一桩,况且我并没有帮上什么忙,鬼佬傲慢归傲慢,却不会在咱们的地盘闹事。”
他昨晚的行为,仅仅是在表明一个态度,他愿意给丁贤做事,他目的归根结底只有一个,签到文志唱片发专辑。
丁贤也没有啰嗦,直接从他关心的话题开始聊:“我家收购文志唱片只有几个月时间,歌手只有我一个人,员工却有上百个,运营成本非常高,管理层没有计划签约新歌手。”
前些天丁贤去给演出彩排,期间遇上叶振堂毛遂自荐,想要签约文志唱片,丁贤婉拒叶振堂的时候并没有透露原因。
今天丁贤把叶振堂叫来,他实言相待:“阿堂,上次你对我提起签约的意向,我与公司管理层专门商量过,管理层把你的情况做了一番调研,你的新特乐乐队以前签过外资唱片公司,而且发行过一张英文专辑。
结果这张专辑滞销了上万张,导致唱片公司亏损十几万,然后这家外资公司就把你们雪藏了起来,雪藏两年后与你们解约,管理层出于风险考虑,建议我拒绝你。”
实际上,一直持续到八十年代,香江都没有唱片公司愿意签约叶振堂,他走红是依靠献唱丽的电视剧《浮生六劫》的主题曲,那时他已经是35岁的黄昏歌手了。
在歌坛挣扎十几年才苦尽甘来。。
包括叶振堂的搭档陈洁灵,走红是依靠演唱电视剧《星尘》主题曲,全都属于大器晚成的代表,而且走红带有一定的运气成分。
叶振堂明白自己的尴尬处境,如果不是因为无人问津,他也不会拉下脸皮,三番五次找丁贤毛遂自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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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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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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