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风华时代>第23章 配音
  马承邦正要问一问丁贤,《暴风一族》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んτΤΡS://Www.sndswx.com/

  却听门外忽然传来敲门声:“丁生,香江的郑生来了,正在前台等着。”

  丁贤立刻喊道:“把他带过来。”

  又给马承邦介绍一句:“这位郑生就是风行唱片的歌手郑绍秋,你应该还有印象吧。”

  马承邦点点头:“他是电视明星来着,我印象深刻。”

  其实印象并不深,若非丁贤提起,他记不住名字,毕竟郑绍秋还不是红遍华人区的巨星。

  但丁贤重视郑绍秋。

  马承邦以后决定加倍关注。

  他同时想到,郑绍秋是风行唱片的签约歌手,却来拜访文志唱片的老板,应该是有什么秘密业务要商量,他就不便在场。

  抬手指了指桌面的文稿:“这个故事我能不能先瞧一瞧?”

  丁贤随手递出去:“就是要拿给你看的,你来做一下完善补充。”

  《暴风一族》的故事大纲是取材于丁贤前世看过的赛车电影,如今要改编成这个年代的广播剧,马承邦更容易把握市场卖点。

  如果马承邦看了以后,打算调整大纲内容,那么丁贤会考虑他的意见。

  “我去外边的办公区看。”

  马承邦转身去了门口,刚刚伸手拉开房门,郑绍秋正好走过来。

  见了马承邦的面,郑绍秋赶紧抱拳拱了拱:“原来是马监制,好久不见。”

  目前郑绍秋正在发迹阶段,他对每一个认识的圈里人都非常用心,虽然他只跟马承邦吃过一次饭,却牢牢记住了对方身份。

  马承邦露着热情笑意,朝郑绍秋摆摆手:“快进啦,老板在等你。”

  郑绍秋心想,马监制是澳台的节目监制,竟然叫丁贤老板,难道已经跳槽了?

  他见这位马监制拎着文件出门,就没有多问,先去给丁贤打招呼。

  这个月初丁贤去香江灌录大碟,曾经约郑绍秋吃过饭,郑绍秋得知丁贤收购了文志唱片,特意去拜访了香江总部,并跟着丁贤来澳门,又参观了澳门的办事处。

  上个月中丁贤替郑绍秋摆平了一件私人纠纷。

  郑绍秋投桃报李,替丁贤把《浪子心声》与《风云》推荐到电台节目里。

  人情往来一多,慢慢就成了好友。

  今天是周日,郑绍秋又一次接受百乐夜总会老板伍世亨的邀请,前来澳门登台驻唱,演出时间定在晚上。

  郑绍秋趁着白天空闲,就来拜访丁贤,来前他打过电话,丁贤让他直接到公司见面。

  “阿秋,风行少东家林曜先有未到澳门?”

  “他知道我与百乐伍老板已经是熟人,演出不会出大问题,他就没有陪着。”

  “那你最近在tvb接新戏了吗?”

  “接了一部《民间传奇》,周三我们台里的戏剧部领导周太亲自点我去试镜,监制钟景辉和编导梁天都觉得我合适,就给我发了通告,下周正式开拍。”

  《民间传奇》是古装单元剧,内容是由不同的小故事组成,这些故事包括了民间的著名戏曲或传说。

  郑绍秋主演的是传奇系列《紫钗记》,总共只有三集,搭档是tvb镇台阿姐汪茗荃。

  郑绍秋听丁贤问到tvb的工作,他就顺口说了一句:“阿贤,上次见面的时候,你说过文志唱片缺歌手,这次台里让我和汪茗荃合演传奇系列《紫钗记》,插曲《长亭惜别》也让我们两个合唱,她还没有签约唱片公司。”

  丁贤有点意外:“汪茗荃是歌手吗?我只知道她唱过粤剧。”

  郑绍秋笑道:“她师从声乐大师鮑培莉,唱功非常犀利,比我厉害的多。”

  “那她今年多大了?”

  “跟我同龄,都是47年生。”

  “47年?也就是二十七岁!不行,她年纪太轻,我暂时不能签她!”

  听见这话,郑绍秋相当纳闷,其它唱片公司签女歌手,都是越年轻越好,甚至十七岁都嫌大,丁贤怎么反其道而行之呢。

  “阿贤,二十七岁的女歌手,在歌坛已经属于大龄。”

  丁贤知道是大龄,他解释说:“我刚开公司就签一个二十多岁的女歌手,还是tvb花旦,媒体会炒作,我必须考虑家庭影响,不能让绯闻缠身。”

  郑绍秋怔了一下,轻轻拍了下额头:“是我考虑不周,汪茗荃已经结婚,你确实不能签她,绯闻炒起来,影响更恶劣。”

  他心里打定主意,以后绝对不再介绍歌手,稍有不慎会得罪丁贤的家人。

  丁贤瞧了他一眼:“签你就没有问题。”

  郑绍秋苦笑起来:“我上次对你讲过,我是71年6月份拍《冷暖亲情》时签到风行唱片的,约期是五年,到76年6月份才能恢复自由身。”

  郑绍秋非常想签给丁贤,因为丁贤向他透露,一旦物色了合适歌手,丁贤就会转为幕后,不再做前台艺人。

  仅仅是丁贤的音乐原创才华,就值得郑绍秋跳槽追随,更何况还有丁贤的家庭背景,只要成为丁贤的旗下歌手,像上次百乐夜总会那样的糗事,绝对不会再发生。

  可惜郑绍秋有合约在身,暂时无法跳槽。

  丁贤多问了他一句:“你的违约金是多少钱?”

  他并没有透露具体数字:“你刚刚收购唱片公司,一旦你挖我,会与风行唱片闹纠纷,这不利于你公司发展,我演戏有点天赋,但唱歌实在是比较平庸,在歌坛也没有名气,今年风行一直不给我出唱片,就是觉得我赔钱。

  讲真阿贤,我不值得你替我支付违约金,等过两年我的合约到期,如果你还看中我,那我一定签给你,绝不投奔第二家。”

  过两年他会通过《书剑恩仇录》爆红港澳,到时心态有可能发生小小改变。

  丁贤也仅仅是随便问问,并没有挖他的打算,但他这么醒目,丁贤也不能没有表示:“等我公司发展一段时间,在歌坛站稳脚跟,我会找林曜先谈一谈的,另外……”

  丁贤准备让他参与广播剧的配音:“我马上要制作一部广播剧,反正你周末总是到这边演出赚钱,白天又不忙,索性过来做配音,权当赚个外快。”

  这是增加郑绍秋的收入。

  但郑绍秋却不愿意挣这个钱:“我在澳门人生地不熟,以后我来了澳门就到公司参与配音,可以多认识几个朋友,你管我一顿便当就OK,我不要薪水。”

  他是专业演员,做配音游刃有余,甚至一天就能配完一周的剧集,质量还不会差。

  他愿意干重活却不收费,这样一来,以后他遇到麻烦时,丁贤会视若无睹?

  丁贤没有反对,他会先用郑绍秋一段时间,看看郑绍秋的工作量有多大,如果郑绍秋勤勤恳恳包揽重头的配音工作,那丁贤不会长期不给钱,总归要几封包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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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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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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