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起来,杜康洗脸刷牙准备打扮一下自己。
人靠衣裳马靠鞍,没需要的时候,你可以随意穿着,有需要那就必须精心打扮,将自己包装一番。
无可否认,这是个看脸的世界,对一个人的印象是颜值是穿着是气度。
看到帅气的,谁都会眼前一亮,喜欢跟他说话,问个路,也有人热情指点,说不定还有春心萌动的少女帮忙带路。
你要换个又矮又挫满脸麻子的试试,不吐了就是好的,哪会认真指点。
气度更是人最明显的标签,让人能看到此人是凶恶还是善良,是高官大员还是平头百姓,从而采取不同的交往态度。
长的嚣张跋扈凶神恶煞,纹个过肩龙,脸上再来两道疤,说你不是黑涩会谁信?
哪怕没事,只是看到都得胆寒,不敢跟他起冲突。
提到文质彬彬书香气质,当然便是教师作者一类的文职工作人员。
总不可能一个混黑涩会的,文质彬彬。
文质彬彬相比凶神恶煞的人,显然更受人喜欢。
他自然要好好打扮一下自己,给人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
去理个发,打上发油,梳的跟狗舔的一样,现在看来土得掉渣,但在这八十年代却代表着时髦。
然后去友谊商店定做了两身身得体的衣服,约定时间来取。
又买了身成衣换上,以便这几天穿着。
这也是他为自己形象作出的改变。
管理学家齐藤竹之助认为,人与人初次交往,90%的印象来自服装,英国前首相丘吉尔也认为,服装是最好的名片。
在现代社会中,着装更能体现一个人的社会地位、经济状况、内在修养及气质。
对于那些收拾得干净体面、着装整洁的人,很少有人一开始就拒绝跟他们做朋友、打交道。
而一个衣衫褴褛的人,会给别人传递这样一种信息:这个人很懒散,很邋遢,试想,谁愿意和一个邋遢,懒散的人做朋友?
事实证明,大部分的人都是不愿意的。
这不是什么势利问题,而是现实的需要,在公众场合,人们总是趋近衣着整洁、仪表大方的人,或是衣着略优于自己的人。
果然穿上身高档成衣,瞬间显得他酷劲十足,加上小框的金丝眼镜,更是非常帅气,直奔彦祖德华而去。
走在街上,大姑娘小媳妇无一不盯着猛瞧,回头率百分之百。
不过他没有去找娜塔莉亚,而是返回家中,两人不能整天黏在一起,再说娜塔莉亚今天有事,他过去干什么。
正好趁着这个空,看看自己新得的凤鸣壶,泡上壶茶,听着那清脆的凤鸣声,杜康感觉自己能喝三壶。
囡囡也在旁边看着,不明白一个小小的茶壶,怎么还能发出声音。
不时想要拿起来倒杯茶试试,听那个声音。
杜康费了半天功夫,才将她哄到一边去。
这可是凤鸣壶,价值不菲,又是非常难得的东西,万一不小碎了,想买你都买不到。
刘芸过来埋怨道“就知道玩,你说你买这么大个院子干什么,搞的家里都是老鼠。”
家里有老鼠也能怨我?
杜康很是无语,当时你见到这房子不是也很高兴,怎么有老鼠就成了我的过错。
看她有些生气,赶紧拍着胸脯保证道“老妈放心,今天我就将老鼠全给抓了。”
立下军令状,杜康跟寻宝鼠沟通,让它去抓老鼠。
不出意外,寻宝鼠摇头不已,不愿意去抓自己的同类,不过当杜康许诺给它建个新房,并且在里面堆满食物任它享用之后,寻宝鼠就开始行动。
管你什么同类,都没有美食来的重要。
杜康跟在后面,看到寻宝鼠钻入一个老鼠洞,没一会,从里面抓出一只老鼠,咬住脖子后面,将它生擒活捉。
杜康找了个桶,将老鼠扔到桶里,准备全部抓住之后交给刘二蛋。
自己的好友嘛,既然喜欢吃,就送给他。
等寻宝鼠从里面抓出两个老鼠,摇头表示里面已经没有了,杜康就将洞填上土,又楔入一根削尖的树枝,防止以后有老鼠当做巢穴。
期间还发现两窝刚出生不久的小老鼠,杜康同样放在桶里,教给刘二蛋。
他以前说过三吱儿这道美食,也不知刘二蛋有没有这个勇气品尝,反正他是没这个勇气。
忙碌半天,四合院内外的老鼠就被他抓了个遍,抓的是干干净净,没剩下一只,想来短时间内不会有老鼠敢出现在这里。
杜康顺便也给寻宝鼠下了道命令,让它以后看到同类,全部驱赶走,防止有老鼠出没。
美食当前,寻宝鼠忙不迭的答应,只要你给吃的,同类什么的不存在。
抓完老鼠还没等他将桶给刘二蛋送去,一群人闯了进来,见到他就喊“杜哥杜哥,没想到你搬家了,让我们好一阵打听。”
杜康回头一看竟然是徐建国他们。
“有什么事?”
“电子表我们卖完了。平均下来每人赚了有五六千,五六千啊。”
这一刻他是那么激动,他从没想过自己能赚这么多钱,当他将钱带回家的那一刻,迈着八字步,昂首挺胸,如同战场归来的英雄。
将那厚厚一沓大团结拍在桌上的那一刻,更是充满了骄傲。
结果……被老爸吊起来一顿狠抽。
每错,就是一顿狠抽,老爸还以为他做了什么违法乱纪的事,任凭他怎么解释都没用。
好在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丢脸,还有哥几个一起,他们本就是一个院的,八个人吊树上那叫一个壮观。
好不容易等老爸查明真相,待遇瞬间变化,将他当成大人,给予一定的尊重,不再是将他当做孩子。
让他好好跟杜康打好关系。
这不养好伤的第一时间,就过来跟杜康拉关系,顺便炫耀一下战绩。
谁知杜康竟然一副淡然表现,根本没将这钱当回事,让他看的顿时愣住了。
想到杜康一个雕花佛龛卖出一万一,瞬间泄气,他辛辛苦苦这么长时间,挣五六千还不如人家做个家具。
这一刻,他忽然想到一句话,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他偏僻就是那个被扔的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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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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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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