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快穿系统:18岁富三代被迫养崽>第213章 我有一个鸡场(1)
  儿子跑出去之后,傅文竹打量了下他所在的位置,砖墙,木头吊顶,三间小屋带一个院子,住得还行,就是卫生有点脏乱差。

  :小六子,把记忆传给我。

  傅文竹看完之后,只觉得唏嘘,一个农村勤恳的小伙子,在亲朋的介绍下,找了一个各方面都很合适,两人都互相有好感,本来他们可以想村里人一样,男的出去打工挣钱,女的在家带孩子种地,生两个孩子,一家四口,简单幸福。

  可是,简单幸福的生活只有百分之十,因为难产,加上镇上的医疗施舍有限,生下儿子没几个小时,就撒手而去。

  原主二十几岁,老婆不在了,只留下一个儿子,作为新手爸爸,能把儿子从婴儿要大,那几年真的是磕磕碰碰,无数次抱着儿子偷偷抹眼泪,等儿子长大,挣钱送到去学校,平时工作忙,男孩子比较调皮,他也不懂怎么教育,说了不听,只有打,父子两人也习惯了这种相处模式。

  原剧情,儿子磕磕绊绊初中毕业,在县城找了一份工作,因为从小的棍棒教育,初中毕业年龄还小,和一群人混社会,不小心因为矛盾把别人打伤,虽然当时没到十八岁,但也留下来案底,出来之后,一生碌碌无为。

  :小六子,他的任务是什么?

  :原主希望可以教育好孩子,初中毕业之后找一份本分的工作,老老实实的就行。

  :如果初中毕业不工作?继续上学算不算完成任务?

  傅文竹大致了解下,这个时候高中毕业才能找到点好工作,最好能上个大专,初中毕业真的就是混社会的。

  :宿主,不低于原主的要求就行。

  傅文竹略微想了一下,他现在有工作,一个鸡场,每天早上六点就要去喂食,清理粪便,捡拾鸡蛋,中午晚上还是同样的工作,现在夏天,需要给鸡舍通风,洒水,定期的给鸡打针,还要没个两三天去镇上或者县城卖鸡蛋。

  每天真的是从早忙到晚,晚上还要和鸡住在一起,要看着他那一万多只鸡,现在小偷比较多,可能一夜就倾家荡产了。

  他现在需要减轻点工作用时,孩子现在正是需要陪伴的时候,他这个工作把一天的时间都占用了。

  :小六子,任务是不是要我们两个一起完成?

  :是的,宿主,我负责辅助您完成任务,全天二十四小时随时给您提供帮助。

  :行,先给我来一个动物饲养师初级和兽医初级的技能。

  他对养鸡有一点点经验,比较经历过农村生活,谁家不养几只鸡,但是一万多只鸡,他有点害怕,必须购买技能。

  :一个五千金币,已经自动扣除,宿主还需要什么吗?

  :还有一个事,需要你帮助,这个任务,你要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什么事?

  :每天只要我离开鸡舍,你就要时刻观察着,如果有人偷偷潜入,伺机想偷鸡,你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我。

  :宿主,放心,这个交给我。

  虽然现在有摄像头,摄像头有点贵,安装了也没多大用,稍微遮掩下,拿个棍就给他捣坏了,还是系统好使,另外,他真的没有办法像原主一样和一万多集鸡睡在一起,味道难以忍受,叫声也无法入眠。

  晚上的看鸡的事解决了,晚饭后的时间可以和儿子一起,多一些亲子互动时间。

  现在做晚饭还早,傅文竹决定把家里收拾下,一人一个卧室,卧室里的衣物被褥不多,简单整理下,扫扫地就行,就是客厅和院子里好多东西,堆一起的笼子,几袋饲料,木柴木棍,软和柴火,还有一堆用具,自行车、平板车、柴油三轮车都随意的停放在院子里。

  一眼望去,家里的东西是又多又杂。

  把饲料放在屋檐下,堆到一起,把所有烧火木柴都堆放到茅房门口,用饲料袋拆开盖在上面,防止下雨淋湿,另外把车子依次排好,清扫干净。

  家务活转到厨房,又收拾了半个小时,傅文竹才投入做晚饭。

  稀饭馒头,青椒炒肉,土豆炖排骨。

  做好饭之后,傅文竹准备先去鸡舍看看,这个鸡舍是在他家的地里搭建的,家里一共三亩地加一个小菜园,三亩地都用来养鸡了。

  走了差不多一千米,来到鸡舍门口,地被用竹竿和麻绳编织的墙围起来,打开栅栏门,里面有两个瓦房,瓦房比较长,还有一间小瓦房,另外两间都是鸡住的,小瓦房是人住的,里面有个竹床,和堆在一起的饲料。

  叽叽~咯咯~咯咯咯~

  味是什么味,无法形容,臭烘烘的,傅文竹从商城买了一包口罩,拿出来一个戴上,提了一桶饲料,开始给快吃完的地方加饲料,晚上熄灯之后,鸡会睡觉,吃的不多,早上起来要全部把食槽里面的饲料加粪便全部清理干净,加多了都是浪费。

  两个瓦房两桶饲料,分发完,开始清理下面的粪便,先用铁锹铲到一堆,然后弄到铁的小推车里,装满之后拉到堆放粪便的空地,一共清理了一车半,一天的量,天凉的时候只需要每天早上清理就够了,现在天气比较热,晚上积攒了一天的粪便可能会滋生大量的细菌,所以至少十二小时清理一遍。

  鸡粪运出去,傅文竹开始打开电机,用水管一点点把水泥地冲洗干净,走之前把鸡舍的灯关上,有小六子全方位的观察,他关上栅栏门就可以走了。

  这前前后后,傅文竹花了一个多小时,回家的路上太阳已经全部落下去了,到家的时候,儿子正在厨房吃饭,自己从锅里盛出来,大口大口往嘴里扒饭。

  傅文竹只说了一句他回来了,也不敢走进厨房,他现在浑身都是味,已经腌入味了,汗臭味加鸡粪味,还有各种饲料的味道。

  锁上大门,傅文竹拿了短袖和大裤头,去太阳能水桶下面洗澡,打了三四遍香皂,闻了闻,嗅觉系统已经失灵了,应该清除了百分之八九十吧。

  肩上搭着毛巾,儿子已经吃完饭,桌子上一片狼藉,自己蹲在院子里在院子里玩玻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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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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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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