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她只觉得脑袋嗡嗡作响。
撩开头上的红帕子,往四周一瞧,不禁吓出一身冷汗。
好巧不巧,她穿到了原主被卖的这天。
小花轿正要将她抬去隔壁洛河镇,替大户人家的傻儿子开枝散叶。
她双手被捆住了,以原主这柔弱的小身板,根本挣不脱。
再者说,送亲队伍里,有七八个壮汉,若她逃跑失败被抓,少不了一顿暴打。
还是再等等。
只有等到合适机会,方能顺利逃脱。
花轿摇摇晃晃,直到天黑透时,才抵达土财主张家。
张家儿子痴傻,连一切仪程都省了,仆妇直接把她送到卧房。
送她进来的妇人,瞧她身板小,也不惧她撒野,索性将她手上的绳索解开了。
门一关,屋里头燃的催情香,越发浓郁了。
一个肥头大耳的傻大个,嘿嘿笑着从桌底下爬了出来。
傻子揉着裆部,朝她走近,脸上露出邪恶的神情。
虽然对方是傻子,但从块头上来看,陈紫金根本扛不过他一巴掌。
来不及多想,她从空间里取出一瓶事先准备好的防狼喷雾。
“啊……”
傻子捂着眼睛痛得大哭。
好在陈紫金动手速度快,立即往他嘴里塞了一个棉布团。
哭喊声被及时堵住,没有惊动外院吃酒的仆从。
而后,她费了老大劲儿,用绳索捆住傻大个的手脚,
上一世,原主被这个傻子奸污致死。
死后曝尸荒野,尸体被鹰啄蚁噬。
她不是原主,没有对傻子的滔天恨意。
但是这吃人的世道、不公的命运,还是让她生出一种本能的悲凉感。
小说里的那些剧情,对比起现实真相,根本算不得夸张。
陈紫金没有时间伤春悲秋,疾速冲过去打开窗户,再掐灭催情香。
而后,翻箱倒柜了一阵,终于在一个小匣子里找到了卖身契。
落款处,赫然写着陈良友三个大字。
陈良友是原主的大伯父,三山坳村陈家的一家之主,也是合村历经几辈,唯一一个考中秀才的人。
看到这个契书,陈紫金不由得替原主感到愤恨!
因为这已经不是她第一回被那狼心狗肺的大伯父卖了。
上一次被卖,虽然逃了回去,但是原主也因此受了刺激,竟将被卖那两年的事,忘了个一干二净。
所谓失忆,只是断了某一处记忆,并不是变成了傻子。
可陈家大房的人,逢人便说,陈紫金脑子坏了,与疯傻无异。
所以他们认为,这回让她“嫁”给傻子,也不算亏待她。
陈紫金吹熄了烛火,等夜再深一些,外院的仆从也回去睡了,她才蹑手蹑脚地穿过庭院和连廊,来到了院墙下。
墙外便是广阔天地。
她用绳索套住墙头的歪脖子老槐树,再顺着绳索,拼了命地往上爬。
好不容易爬到墙头,却见墙外有一只瘦小的狗子正瞪着眼看她。
陈紫金强自镇定,压低声音,“宝子,别叫哟,乖宝子才有肉包吃!”
那瘦小的狗子仰望着她,小脑袋一歪,仿佛听懂了,竟当真一声也不叫。
她从空间取出一个肉包,往地上一扔。
狗子立马摇着小尾巴冲上去,抱着包子就是一顿啃。
这时,陈紫金已经顺着绳索溜出了墙外。从空间拿出手电筒,深吸一口气后,她开始拔腿狂奔。
以这院子为中心,周遭十里地,都是张家的地盘,陈紫金不敢懈怠。
一路跑跑走走,也不知逃了多久。
东方天边渐渐现出了鱼肚白。
陈紫金实在扛不住,跌坐在草地上。
从空间里拿出保温杯来喝水,一瞥眼,看到草丛里探出一个小脑袋。
这不是刚才蹲墙根吓唬她的那只狗嘛!
它怯怯地看了陈紫金一眼,脚步欢快地朝着她靠近。
“小可怜,你这是无家可归了吗?”
她招招手,狗子立马欢快地摇着尾巴,还拿脑袋蹭了蹭她的手。
既然有缘,那就带上它一起走吧!
乱世即将到来,她救不了所有人,但是一只没有坏心的小狗,她还是可以养活。
从洛河镇走回三山坳村,天已经黑了。
若不是为了原主病重的母亲,她根本不想回陈家。
一推开茅草屋的门,陈紫金就听到一阵剧烈的咳嗽。
她走到床边,唤了一声“娘”。
床上蓬头散发的妇人,听到声音,枯瘦如柴的身子动了一下,却没能睁开眼。
这就是原主的生母王氏,一个任劳任怨的普通农妇。
陈紫金伸手去探她额头,果然烫的厉害!一系列常规检查后,确认是肺炎。
她带了许多常用药,王氏需要的抗生素、退烧药以及止咳药都有。
从空间里取出药后,却发现陶罐里,水都没有一滴。
陈紫金哀叹一声,这陈家的人,当真是畜生不如!
原主父亲成亲才一年,女儿也才出世,就被家里逼迫,替那老大不小还未考取功名的兄长从军。
这么些年来,原主父亲寄回的军饷银钱,悉数被大房私吞了。
原主母亲靠着替人浆洗和卖些野菜,千辛万苦才拉扯大了女儿。
结果,陈家人却背着原主父母将原主卖给了土财主的傻儿子。
而原主母亲病的奄奄一息,竟没个人过来看一眼。
吸血蠹虫也不过如此!
她用保温杯里的水,喂王氏吞下药。
见床上被褥单薄而破旧,她又从空间里拿出一床厚棉被,叠盖在王氏身上。
她在床前守了一个时辰,间隔一阵就用酒精替王氏擦拭四肢。
待王氏发了汗,高热渐渐退去,再给她换身干净衣裳,人就睡得安稳了。
陈紫金长吁一口气,起身往屋外走。
经过灶台时,她顺手拿了一把菜刀。
菜刀才磨了没几天,还锋利得很。
她提着菜刀,径直往东边院去。
天已黑,院门落了锁,她就缩着身子,从狗洞里爬进去。
原主已经十六岁了,但因为营养不良,身子极为瘦小,所以钻个狗洞毫不费力。
一进去,她就闻到一股喷香的饭菜味。
贴墙附耳去听,堂屋里只有欢声笑语。
陈良友正带头举杯,庆祝老陈家又发了一笔财!
赚十两银子,打发走一个吃粮的傻丫头,可谓一举两得,既开源又节流。
陈紫金攥紧手里的刀,眼中迸出愤恨。
自私自利到极致的人,与杀人犯并无什么两样。
他们或许无意杀人,但他们却是随时会害死别人的吸血鬼!hτTΡδ://WωW.sndswx.com/
陈良友放声大笑,“这回多亏了三丫头聪明,只出一个主意,不仅银子赚了、粮食省了,连姚员外家公子的婚约都搞到了手!只待鲲哥儿明年春闱高中,咱们老陈家便可青云直上,摇身变成富贵高官人家了!”
说话时,口水喷了一满桌。
倒好似,他已经美梦成真了一样。
他夸赞的三丫头,是他的女儿陈黄金,也是老陈家姑娘里,最厌憎陈紫金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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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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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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