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脑中记忆忽现,才终于想起来:《金刚》里那女的!
妈的,就跟《西游记》一样,光顾着看大猩猩去了。
“沃茨小姐也是演员?”
“是的!”娜奥米·沃茨看了看面前三个比自己年轻很多又已经声名初显的好来坞新星,霎时只觉得这可能是自己三年多来遇到的最好的机会,“非常惭愧,一直没有出演什么知名的电影和角色。我刚才似乎听到,宋先生还要与布鲁克海默先生联合出品一个电影?”
从她的语气和明确的问题里,就连埃萨米·马克也听出来她在暗示着自己的可以不顾一切。
说起来,虽然只见过三面,但这是让埃萨米·马克念念不忘的女人。
可此时,埃萨米·马克心头还回想着那句话。
更庞大的想法……不知道你能不能做到……
仅仅是将能够取代录像机的dvd机交给他单独做美国市场,就算还要跟索尼、菲利普以及将来的其他品牌竞争,对马克来说也是一个成为千万富豪甚至亿万富豪的机会。
更庞大的想法……
他的心在剧烈跳动着。
要什么娜奥米!要是能到那种程度,连朱莉亚·罗伯茨都能想一想!
他是如是想的,查理兹·塞隆等人又如何不会这样想?
相较于现在还在好来坞籍籍无名的娜奥米·沃茨,她们毕竟已经崭露头角,出演过女主角。
何况今晚过来,本来就只是经纪人谈下的“商业活动”,只不过晚宴上可能出现的机会,值得她们放下身段来,又或者因为公司的要求必须来。
这就是好来坞的“规则”。
看着这个殷切的娜奥米·沃茨……该死,她这英国腔,还有她这漂亮的脸蛋,再加上这份想要抓住一切机会的风格,不应该到现在还籍籍无名啊。
也许她们能崭露头角,只不过是因为之前运气不错?
宋阳愣了一下之后,也就笑了起来说道:“如果沃茨小姐也想要一个试镜机会的话,那么看在我们和马克先生接下来可能的合作上,可以帮沃茨小姐介绍一下。”
埃萨米·马克顿时感觉面子倍增。
“boss,boss!”杰森提醒了一下,“bonjovi那边,应该是准备好了。”
宋阳往那边望了望,就笑着点了点头。
“女士们先生们!”杰森端起酒杯大喊了一声吸引了注意力,然后说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欣赏bonjovi的演出。从未问世过的新歌曲,由我们的boss所创作,感谢你们今晚的到来。”
“名字叫做《it’smylife》,希望你们喜欢。”
宋阳笑着具备致意,迎来一阵或客气或鼓噪或古怪的回应。
“嗨……”乔维试了试话筒之后,开口却有点尴尬又不好意思,“宋先生……这首歌,真的是你创作的,还没有人演唱过?”
“怎么了?”宋阳笑问。
“……没什么,就是我们真的很喜欢这首歌,非常符合我们乐队的风格……可惜我们的专辑,只收录乐队自己创作的歌曲。”
这话引得众人有些侧目。
bonjovi的专辑,那可不一般!
言下之意,这首歌好得让他们觉得很可惜,恨不得这首歌就是他们乐队的作品?
他们想得没错,乐队的几人在刚才的这段时间里,熟悉着旋律和歌词的时候真的有这种感觉。
就好像……这首歌就是他们乐队的……
甚至于乔维自己还惊呼,有那么一两段旋律,他脑海中曾有过类似的灵感。
老实说,现在的感觉很复杂。
真的很喜欢这首歌,却又不是他们乐队的作品。
心里跟什么东西在撕扯一样……
不过,随着非常劲爆的前奏一开始,他们就进入到了演出的状态。
【thisain’tasongforthebrokeed……】
顿时,这宴会场里,年轻的和好闹的就进入了状态。
毕竟是“典中典”,宋阳能这么不费力地把这首歌拿过来,不也因为这是当时年轻岁月最熟悉的英文歌之一、在ktv里也嘶吼过很多次吗?
只不过后来,没想到年轻时喜欢过的摇滚乐队,却又有属于他们的立场,因此粉转黑了。
点名让杰森邀请已经声名在外的bonjovi,自然是因为这首歌由他们提前演唱出来最保稳。
至于后面与这个乐队有关的一些烂事,宋阳现在以魅影dvd打开市场为主。
有他没他,都不影响这首歌在三年后出现,也不影响他们乐队继续红。
既然如此,还不如为己所用。
他原本是这么想的,只不过却没想到他们还有不唱别人歌的洁癖。
宋阳看着一旁的丽芙·泰勒已经嗨了起来摆动着头和身体,不知道她是真的很喜欢这首歌,还是有什么别的目的。
毕竟这晃得让人有些头晕。
但随后,宋阳又想起了一些事情。
毕竟“精灵公主”着实过于有名。
于是他凑了过去问道:“泰勒小姐,你父亲也是个摇滚歌手吧?”
“什么?”
丽芙·泰勒似乎没听懂,脑袋凑过来了一些。
宋阳问完其实就别过脑袋了准备听答桉,于是这样一来……脸贴脸了。
他心里顿时一阵荡漾,转头看过去,又见丽芙·泰勒也有点尴尬的模样。
宋阳微笑了一下,抿着嘴摇了摇头,准备等会再问。
小舞台那边,乔维一边表演着,一边也留意远处的宋阳。
虽然不该分心,但他着实不理解:你他妈的能创作出这么激情的好歌,听到人第一次现场演绎,还能冷静得跟一个木头似地站在那?
你为什么不嗨啊?
他不明白的是,在宋阳眼里,这都是生意。
心理上,已经过了嗨的年龄了。
但刚才那无意间的一贴脸,现在他心里仍旧有不少异样。
一曲奏霸,这回大厅里响起的是由衷的热烈掌声,不论是为bonjovi乐队鼓的,还是为宋阳鼓的:这首歌,确实非常牛逼。
宋阳也鼓着掌:不说别的,光是仅仅拿了一份乐谱,短时间熟悉到了这种程度,也很显本事。
“god……”娜奥米·沃茨倒是最先开了口,“宋先生,你竟然还真的是一个这么棒的音乐家!”hτTΡδ://WωW.sndswx.com/
“谢谢夸奖。”宋阳笑着对她点头,又向其他看过来的人致意。
“宋先生……”舞台那边,乔维用话筒继续说着,“这上面……词……曲……songjesus,这是宋先生的英文名字?”
他的语气很复杂。
在拼音里,这是宋的读音,这一点乔维并不清楚。
但如果用英文语义去解读,这个名字是“歌神”?
jesus也敢叫?
宋阳豪爽地笑了笑:“那是个玩笑……你要知道,我在华国创作的歌曲都是非常温柔的流行风格,这还是第一次创作摇滚风格的歌曲,而且是英文的。因此,帮我记录下来的朋友就开了这样一个小小的玩笑,请别在意这些细节。”
“……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听一下宋先生自己的歌?你说你在华国是个歌手。”
现在他们乐队诸人心头都是大大的问号。
这个东方人在装逼。
第一次创作英文歌曲?第一次创作摇滚?
你他妈的逗我?
其他人听乔维这么说,当然是立刻起哄,想要听听宋阳演唱他的歌。
宋阳摊手:“你们确定?都是华语歌。”
现在的他,是场间最神秘的人,这种好奇之下,还在乎什么听不听得懂?
看他随后无所谓又洒脱地走向了舞台那边,布鲁克海默不由得问旁边的怀特议员:“阁下,这位宋先生到底是什么来历?你要知道,他刚才随后答应了给我们的新电影投资1000万美元。”
“布鲁克,华国正在快速地变化,有什么神奇的新人物冒出来也不要奇怪。”怀特议员的眼睛里却有一些精光,“这位宋先生不简单,也许,他还能成为我们打开华国这个封闭国度的一把钥匙呢。”
那边,宋阳竟然是借用乐队的吉他自弹自唱。
音乐的才能、听不懂的语言、富豪光环的加身……宋阳现在是一个又让他们感到熟悉又感到神秘的复杂感觉。
熟悉是因为,他很开朗,英语交流中的神态、习惯,仿佛很了解这个他不常生活的国度。
而神秘,自然是因为他的长相,他今晚这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方式。
丽芙·泰勒也没想到他真的是个歌手,现在这首歌和刚才那首风格完全不同,但旋律很动人。
宋阳唱完,又有人请他简述一下歌词的含义。
“当你走进这欢乐场……”宋阳笑着简单翻译了一下,随后就举起了杯子,“敬自由!”
落在众人眼中,这明显是一种更加让人觉得亲切的形象。
毕竟经过多少年熏陶,这个词似乎成了脚下这片土地的代名词,代表了他们所崇仰的信念。
但宋阳不是来装逼的,也不是来讨好他们的。
都说了,各色的脸上各色的妆。
于是他回到丽芙泰勒旁边后,听杰森和菲利普恭维了几句就再次问道:“泰勒小姐,你父亲也是个摇滚歌手吧?”
丽芙·泰勒有点尴尬地点了点头,同时也感到很奇怪:他对自己怎么这么了解?
宋阳笑起来:“等一下宴会结束,泰勒小姐能不能先留下来?”
晚宴上的透明人程明勇瞪大了眼睛。
好家伙……宋总到了国外放得这么开吗?
丽芙·泰勒显然有点误会,好在宋阳立刻说道:“刚才乔维说他们乐队不演唱别人的歌曲,这真是有点麻烦,毕竟关系到我们dvd产品的营销计划。aerosmith也是非常棒的乐队,你觉得你父亲会喜欢这首歌吗?另外,说不定布鲁克海默先生会觉得,也许我帮他的新电影创作一首很棒的歌会是个好主意。”
因为埃萨米·马克刻意在这边等候宋阳,娜奥米·沃茨也呆在旁边。
听到宋阳的话,她顿时心里一沉。
这位宋先生给出来的暗示实在太具有诱惑力了。
刚才那样一首棒得不能再帮的歌,品牌代言合作,还有新电影,甚至再加上她父亲的事业……娜奥米·沃茨恨不得以身替之。
一时之间,娜奥米·沃茨回想起刚才宋先生解释的歌词含义。
曾几何时,她也是带着骄傲和期待来到这里准备实现更大的梦想。但现在,她发现这个欢乐场并不善待她。
低下头听到那个身材高挑的丽芙·泰勒顺台阶说出“我父亲肯定会非常喜欢这首歌的”,娜奥米·沃茨知道了:这次的机会仍然不属于自己。
听到宋阳和丽芙·泰勒交谈的杰森对菲利普使了个眼色,两人到了外面交谈。
“也许这次的安排还是过于正式了。他似乎和之前不一样了,早知道如此,那些根本还没出名的姑娘里,漂亮又身材好的更多,而且会更热情,不顾一切的!”
菲利普无言以对,随后却说道:“boss也没有表达不满。”
“明天晚上再试试!”
“我建议你先问问。”
杰森却咧嘴笑着:“他可以就看看啊。总之,既然他给了我们两年基本的信任,我们应当向他表达一下我们的热情才对。”
等他们回到宴会厅时,却见宋阳已经被丽芙·泰勒挽着手,与埃萨米·马克、娜奥米·沃茨一起上楼去了。
“是正事!”杰森其实也好奇宋阳为什么点名要邀请这个人来,这让杰森还费了些功夫,通过朋友才找到他。
看杰森、菲利普二人赶紧往上走,查理兹·塞隆和佩内洛普·克鲁兹互望一眼,也毫不犹豫地跟了上去。
反正还在宴会期间,她们是女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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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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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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