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的人儿在云雨刚歇之后便睡着,男人餍饱的亲吻她的眉心,脸颊,笑容宠溺,心情随之涤荡。
“睡吧。”
他看了眼墙壁上的挂钟,起身披上浴袍,亲自动手把地上的狼藉收拾干净,随后才拿着手机来到书房。
“喂?”
“孟总。”电话那头的人似乎被吵醒。
孟琰的声音具有一定的穿透力,沉沉的回荡在安静的空间。
“现在把资料发给我。”
“好的,您稍等两分钟。”
钟策的动作很快,孟琰刚打开电脑,便收到一份邮件。
邮件上面还有一小段备注,是钟策自己的归纳总结,但孟琰想要亲自确认,便直接点开了资料内容。
……
沈珎,原名伍媛媛。
母亲:沈雨。银岭县,杏云村人。
父亲:伍安柏,南城人,和沈雨婚后,曾居住琉璃巷,后因工作需要迁走,到新川定居,现任外交官工作。其父曾在南城身居要职,于退休次年病逝,其母则于今年六月份辞世,临终遗言要找到的长孙女,认祖归宗。
简单的介绍,是钟策通过调查走访,用叙述的口吻还原了当年的事情经过。
孟琰点燃了一只香烟,慢慢的看,人也随着煽情的字句,被带回了当时的年代。
……
出身贫民的沈雨19岁考上大学,作为全家人的希望去了南城。
她在校园里的成绩优异,虽然家庭困难,却从不自卑,不胆怯,乐观又积极的她很快就结交了很多好朋友。
她是经过朋友的介绍结识了同样在念大学的伍安柏,他俊美不凡的外表,得天独厚的背景和气质,瞬间就吸引了沈雨的目光。
他还会说多种流利的外语,会弹琴,会唱歌,写的一手好字。
这样的他在沈雨眼中,无外乎是男神一般的人物,少女沉寂的心扉,因为他而产生了悸动。
所以,当伍安柏也被她身上不同于别人的气质所吸引,对她表白的时候,沈雨立马就同意了交往。
两个人从交往开始感情便是热烈的,伍安柏家境优渥,几乎承包了沈雨上学时期的开销,并且还经常带她长见识,把所有的好朋友介绍给她。
沈雨沉浸在幸福美满的爱情里,大二上学期觉得他们的时间到了,便顺其自然的同居在了一起。
直到,她的幸福被有心人嫉妒,故意跑到伍安柏的父母那里告发。
伍建民和妻子得知消息,对伍安柏大失所望,尤其在得知沈雨贫困的家庭环境后,认为是狐狸精诱惑了他们的儿子,是为了钱才和他在一起的。
他们夫妻二人共同出面,对沈雨施加压力,把她和伍安柏拆散。
那时的伍家人包括沈雨自己都不知道,一个新的生命已经悄悄的萌芽。
两个月后,沈雨在学校的体检中发现怀孕,被学校记过,并勒令退学。
她没有颜面回家乡,只能在南城的老巷子的出租房里头安顿,靠做翻译维持生活开销。
半个月后,伍安柏从朋友口中得知沈雨怀孕,他抱着激动有欢喜的心情,回家告诉了父母。
他坚持要娶沈雨,家人坚持反对,他便擅自搬到了沈雨的出租屋,和她过起了贫困的日子。
伍家人这才不得不妥协,愿意把沈雨接到伍家,但是伍安柏的学业还没有完成,毕业后伍家还要把他送出国去深造,他们不允许将沈雨对外公开,就连她为伍家生下孩子这件事都是保密的。
伍安柏大三学期中,沈雨为他诞下一女。
伍老爷子见小丫头姿态较好,为她取名为媛。
沈雨似乎是得到了伍家人的认可,似乎,又没有。
伍安柏大学毕业,伍家依旧没有给她们举行婚礼,伍安柏也从未要求过,这让沈雨很没有安全感。
而且因为伍安柏的工作就是交际应酬,时常出现在各种各样的场合,接触各种各样的人,有一次伍安柏醉醺醺的回来,衬衫上的口红印,对沈雨来说宛若一记重击!
哪怕伍安柏过后给她解释,自己没有做过对不起她的事,那枚口红印是他在搀扶一位喝醉酒的女士时,不小心沾染的,沈雨仍然对他严防死守。
她就像一只失去翅膀的鸟儿,没了飞向的能力和勇气,每天守着女儿、丈夫、公婆一家人,她的脸上再也没有了当年朝气蓬勃的笑容。
伍安柏渐渐的,对她冷淡起来。
伍媛媛三岁那年,沈雨终究和伍安柏提出离婚,她和伍安柏的爱情,终是在日复一日的争吵中,化为飞灰。
她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把女儿带走。
伍家人当然不会同意,她知道自己会像条丧家之犬一样被赶出去,她跪下来祈求伍安柏,回忆他们的过去,那些话打动了他。
伍安柏背着父母,偷偷的把娘俩安置到了南城的老城区,撒谎骗家人说沈雨带着孩子偷偷跑了。
他们本就没有一场婚礼,更没有正式被法律认可。
外界甚至不知道伍安柏有一个女儿,除了伍家的亲戚,和住在一起的邻居。
沈雨带着女儿在南城住了几年,这期间伍家人都没有发觉她的存在,伍安柏也因为出国深造,几年都没有去探望过她们。
沈雨给沈珎改了姓名,给她自己也改了个名字。
老旧城区差遣伍安柏也没有回来,沈雨带沈珎辗转换了很多居所,最后更是因为不断增长的房租,住进了最老最破的贫民窟。
这样一来,她们彻底与伍家人断了来往。
沈雨含辛茹苦的养育女儿渐渐长大,看她变得亭亭玉立,不忍心她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待,萌生了把她送回伍家的念头。
而就在她做出决定的第二天,报纸上的一条报道,让她刚刚缓和的心情,跌落到更深的深渊。
——知名外交官伍安柏对外宣布已婚,妻子为与其青梅竹马的世家名媛曲靓,并在一年前便育有一年,今日正值周岁,伍家老太爷于华庭府设宴,为玄孙媳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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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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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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