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的时间,小镇的变化很大。
一辆车停在小镇的门口。
这个年代,在小镇上能买得起车子的少之又少。
于是,车一在小镇子上停下来就瞬间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力。
车门被打开。
穿着一件短袖衬衫的男人从车上走了下来。
他带着墨镜,头顶的阳光在他高挺的鼻梁侧边留下一片阴影。
镇子入口就是一家小卖部。
八年的时间,不知道她还在不在。
男人走到小卖部的门口,摘下魔镜的一瞬间,老板娘眼珠子都直了。
好家伙,她活了四十多年了,没看过这么俊俏的小伙子!!
“姐姐,你知不知道这里有个女孩子,叫弥辞?”他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深邃的眉眼看着眼前的老板娘,。
姐姐两个字让老板娘整个耳朵都快麻了,傻笑了两声,十秒钟之后才反应过来,刚才这个小帅哥是在问自己问题。
要是问别人,她不一定知道。
但是问弥辞,她不可能不知道。
“当然知道了,你问她干什么?难道是来找她爸爸做生意的?可惜嘞,你来迟了,他们一家子搬走咯,昨天刚走嘞。”
“搬走了?”男人微微皱眉。
老板娘点点头,眼里又有着羡慕,“弥辞那小丫头和他哥都考上首都大学咯,要我说弥志兵好人有好报的,你看看我们镇子上的路都是他出钱修的,活该他赚钱,两个孩子也是一个比一个争气,是我们这里唯一考上首都大学的,还有人来采访嘞!”
老板娘说了一大堆,男人都没听进去。
从她说出弥辞离开这里的时候原本心里面的紧张和期盼,全部都变成了烦躁和......失落。
七年前那个小姑娘,竟然就这么走了。
他深吸一口气,说了声谢谢,转身便要离开。
老板娘赶紧追出去,“帅哥,留下来吃个饭?”
“不用了。”
两个穿着西装的男人将老板娘拦住,看着凶神恶煞的,从口袋中拿出一沓钱。
然后冷漠道:“多谢你提供消息。”
老板娘顿时眼睛里也没什么帅哥了。
看着那沓钱,这最起码得有一万吧??
自己就随便说了两句,就成万元户了??
她左看右看,赶紧将这沓钱给收了起来。
可不能让别人看见,要是看见了,肯定又有乱七八糟一大堆的人上来攀亲戚借钱,想想就烦得要命。
嘿嘿嘿,发财咯。
回到车上之后,祁柏先是闭着眼睛深吸了一口气。
开车的司机看了眼后视镜,随后道:“少爷,老板刚才打电话过来,让你回家一趟。”
“不回。”祁柏皱着眉,下意识的拒绝。
随后,忽然想到刚才那个女人说,那个女孩子去首都了。
他又睁开眼睛,“等等,和他说,我现在就回去。”
-
七年的时间中,每次到了寒假暑假大家都会出去玩。
也来了首都很多次,所以弥照和弥辞很快就适应了新家的生活。
就是何青英,在家里面一直是烧的大锅饭,一下子变成了煤气灶,她咋看咋不得劲。
弥志兵嘿嘿一笑,“这些年你老公越挣了点钱,咱家有条件!雇一个阿姨就好了!!”
何青英翻了个白眼,“那我在家不是无聊死。”
“你可以去考大学呀。”弥志兵说的特别自然。
倒是何青英和全家人都愣了愣。
她微微张开嘴巴,“你说......你说啥?”
“我说你可以去考大学啊,我知道我老婆很聪明,要不然儿子女儿怎么能这么争气,这么多年你陪着我,苦也过来了,钱已经挣够了,小辞又有本事,小照更有本事,你就去做你想做的事情,你才四十一呢。”
那一瞬间,秋秋在空间里都有些感动。
它翅膀捂着自己的小嘴巴,“他不赚钱谁赚钱!!!”
谁能在这么多年之后,还能想到自己的老婆其实很想读书?
可能大多数的人都会说,何必折腾呢,你想要的都有了。
但作为何青英的枕边人,弥志兵一直都知道自己的妻子对于当年不能上大学的事情耿耿于怀。
外婆很明显也红了眼圈。
何青英和弥志兵刚在一起的时候,弥志兵并没有那么富有,反而很穷。
所以外婆一开始有些看不起弥志兵。
但他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什么,是疼老婆的男人。
什么是爱。
于是,在弥照和弥辞九月份新生入学的时候,何青英也报考了成人大学的课程。
弥辞学的是金融管理。
而弥照则是机械制造类。
两人不在一个院。
为了方便弥辞和弥照,弥志兵花了大钱,在距离首都大学很近的地方买了一个有小院子的房子。
俗称,四合院。
彼时的弥志兵还不知道。
在十年之后,这栋房子升值多么的恐怖。
因为离得近,兄妹俩都没有选择住校,而是走读。
自然也不需要像很多的新生那样大包小包带很多的东西。
九零年代的人并没有弥辞想象中穿的那么的保守,反而很多在街上的女性,穿着大胆,颜色鲜艳,十分的时髦。
两人去新生报道处的时候,弥辞忽然停住脚步,捂着肚子,“哥,我有点难受。”
“啊?”弥照立刻紧张起来,“没事吧?要不要送你去医院?”
“只是肚子疼,我先去上厕所,哥你先进去,报道完了之后在那边等我就行。”
“你一个人行嘛?”
“当然行了,我又不是小孩子!!!”
弥照仍然是满脸的担忧,但怕弥辞生气,还是没有跟着。
就在弥辞转身进入一个转角,在弥照的视线盲区的时候,她立刻探头,发现弥照已经重新往新生报道处走,立刻改变方向,出了校门。
“往左。”秋秋在空间里说着。
弥辞皱眉,“确定是往左吗?再往左都快没路了。”
五分钟前,秋秋说,男主出现了。
所以她才会谎称肚子疼。
秋秋的地图没有出错过,即便走进了胡同里面,弥辞还是跟着秋秋的方向继续往里走。
不成想。
上一次见面,小男孩差点被淹死。
这一次见面。
男人被一群人围在胡同的死路里面。
浑身是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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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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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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