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锦绣农家之福嫁天下起点>第141章 说明
  唐氏手上顿了顿,看向安溆,惊讶道:“怎么,不是我想的那个样子吧。圣旨赐婚的状元郎夫婿,你都不满意?”

  安溆说道:“不是,只是我们两个人很不合适,我这一辈子,是很难再喜欢上他的。”

  唐氏一听就压低声音,“你不会还念着沈家公子?刚我可听了半晌了,他那姑母,嘴里对你是没一句好话。听姐一句,沈家是火坑,千万别跳。”

  “你看我是那种别人无情还要缠着的人吗?”原来刚才那个酱紫色衣服的妇人,是沈宵的姑母,怪不得会看她那一眼,“我只是,真觉得和宗徹不合适。”

  唐氏见她说得真,果然不是对沈宵念念不忘的样子,继续扯布,说道:“喜欢有什么重要的?重要的是,你现在是圣旨赐婚,以后即便那宗大人位再高,他都不能为着新人休弃你。”

  安溆一听,将大半的力道都泄在柜台上,“你这意思是,圣旨赐婚,一辈子都别想退?”

  “倒也不是,”唐氏说道,“你可以把自己的名声搞臭,跟我当初害陶家差不多那样就行,保管婚事能退,且这一辈子都不会有人再敢跟你提亲。”

  安溆听得直摇头,虽然好男人难找,但她还是想结婚的。可能会剩很久吧,却也不能失去结婚的资格啊。

  “其他的,就没有办法了。”唐氏将手上扯好的够做一身衣服的布料,叠好放到一边,继续扯,声音也低得不能再低:“这圣旨定的婚事,便是等换了新天,它只有更贵重的,没有作废的。”

  安溆不甘心:“就半点方法都没有?”

  唐氏还真得又仔细想了想,看着安溆道:“或者是,下圣旨的皇帝,看中你了,可能会找个八字不合的借口,把圣旨收回去?”

  安溆:“那我宁愿和宗徹将就一辈子。”

  唐氏笑得直摇头,“我是成过婚的,跟你说一句,在婚姻中,喜欢不喜欢真不是最重要的。依我看,你嫁给宗状元,一点的不好之处都没有。”

  安溆不明白这话。

  “不是说有圣旨赐婚,”唐氏说道:“我是见过状元郎的,只能想到郎艳独绝几个字,但你却不像一般的小姑娘,看见了就脸红心跳的喜欢。能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有时候也是一种福气呢。”

  安溆觉得自己跟唐氏的心理年纪是差不多的,但她这两句话还真是不能理解。

  “不喜欢就不会受伤了,”最后一块布也扯好,唐氏看着安溆道:“咱们女人,成婚之后,最忌讳的就是把心全系在男人身上。”

  安溆:有点明白了,唐姐这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了。

  不过她说得很有道理,在这个没有给女人足够的婚姻情爱自由的时代,能在婚姻中做到客观理性,才是最好的。

  如此一想,她和宗徹是圣旨赐婚,相当于还没结婚先有了个加金边的结婚证,同时宗徹长得不丑,以后绝对不会影响自己孩子的长相,三者她和宗徹很熟悉双方都比较了解,最后她虽然看到宗徹就会想到当时被警告不能喜欢他的难堪,但也没到心理阴影的地步。

  所以,这真是良缘?

  “是啊,好姑娘,听我的,别把自己的好机会给扔了。”唐氏将打包好的一叠子布料放在安溆手上,推着她出门,“快回去好好备嫁吧。对了,你们什么时候成婚来着?”

  “六月十六。”安溆晕晕乎乎的,出来飞霞绸缎行,才有些明白过来。

  看着手里的布料,好笑,她明明是问撤销圣旨的办法的,没想到被反劝了过来。

  跟在后面的喜鹊突然出声:“小姐,奴婢觉得唐东家说的有道理。”

  她都不知道,小姐什么时候想要圣旨不作数了,幸亏是跟唐东家说的,被这般劝了劝。要是换个人,说不定怎么鼓动呢。

  安溆把一包袱的布料都扔给她,“别说话,我要想事情。”

  喜鹊吐了吐舌头。

  主仆俩正沿着街边的路走着呢,一架小轿子从后面赶上来。

  “安小姐。”

  声音响起时,轿子停下,身着粉红衣裙的霜萍手抬轿帘走下来,对停下回头的安溆道:“我们能谈谈吗?”

  “你是什么人,我家小姐为什么要跟你谈谈?”喜鹊立刻就跟护犊子的小母鸡似的,原来她早先出门,就见过沈宵和这女人一起去首饰店,回家后气得偷偷骂了一刻钟不止。

  安溆问道:“要谈什么?”

  “前面有家茶馆,我们坐下来说。”霜萍看着安溆,说道。

  安溆笑道:“那就不必了,我跟你应该没有什么需要坐下来详聊的话题。”

  霜萍身后的丫鬟上前来,想要说什么,被她拦了。

  四下看了看,半晌午的时候,街上人正少,许久不见一个行人的。

  她想了想,说道:“安小姐,我希望,你以后能不要单独见我夫君。”

  安溆好笑,“只是昨天偶尔碰见了一面,你也不必这么斤斤计较吧。都说了是你的夫君,我为什么要单独见他?”

  “安小姐记住今天的话,”霜萍看着她严肃说道:“你是正经人家的女儿,别到以后叫我反而要称你一声‘姐姐’。”

  这话就不客气了,安溆才不会因为她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就会对她心生同情。

  “放心吧,我没有和青楼女子称姐道妹的爱好,”她说着,笑了笑,“至于沈宵那种人,从他消费你这种职业的女性那一刻起,他在我眼里就是个肮脏的人了。我们两个,绝对没有一丝重回于好的可能。”

  这些话,还有她的笑,都像一把刀子在凌迟霜萍身上的皮肤。

  青楼,肮脏,还有什么消费。

  怎么能有人把话说得这么扎人心。

  霜萍一时间站都站不稳,双眼中滚动着硕大晶莹的水珠,颇堪怜。

  她的丫环怒目安溆,嘲讽道:“你又是什么高贵的人?在我们眼里,你这种粗鄙的女人,连我们楼里扫地的大娘都不如。”

  喜鹊立刻回怼:“我们当然不敢跟你们比,学的东西下三滥就罢了,为人也下三滥,除了男人捧你们的臭脚,谁看得上你们?男人捧你们的臭脚,也是因为你们学的东西,都是叫男人高兴的。”

  “你说的这些话,也不像是什么干干净净的女儿家能说出口的。”那边的丫鬟丝毫不逊色。

  安溆心想这再吵就要把武城兵马司的引来了,当即喊上喜鹊:“我们走。”

  丫鬟扶着霜萍,气冲冲道:“姑娘,这事儿,我要告诉大人。让他听听,他念念不忘的女人,是个什么样的龌龊小人。”

  霜萍拿帕子擦掉泪珠,道:“算了,是我先招惹的她。”

  “那还不是她不要脸,昨天只一面,就把沈大人勾得心思不属。”

  安溆如果能听到这丫鬟的话,肯定要觉得好笑了。

  她带着喜鹊离开后,便转个弯走小巷子来到东槐花巷的炸鸡店。

  这个时候店里的人不算多,前面只摆着两盘炸鸡腿、汉堡,大批的上客人,还要在过半个时辰。

  因此此时也是店里最忙碌的时候,安溆和喜鹊到后院一瞧,鱼粥还在煮着,卷饼那些都已经出锅了,这一会儿就要搬到前面去。

  安溆看后面五六个妇人还忙得陀螺似的,想着暂时最好不要再请人,那么只有每天限量了。

  鹧鸪一听,就建议说,只限炸鸡的量就可以。

  作为油炸食品,还都是鲜嫩的肉质,他们店里的炸鸡好卖得不是一点半点。

  开店这么些天了,客人们都已经熟悉店里的东西,但是酸辣粉那一些汤面类的麻辣口,到现在还是店里的销量垫底。

  虽然这个垫底,也是比其他家面馆好了很多的。

  鹧鸪跟安溆说,已经有好多家来打听辣椒了。

  安溆笑道:“先应付着,过几天辣椒杂货铺开起来,就没有人来这儿问你了。”

  正说着,一个妇人走进来,说道:“鹧鸪姑娘,那做豆腐皮的刘秀才又送了半框豆腐皮来。”

  “小姐,我先出去一下。”

  鹧鸪出去接货,喜鹊就凑到安溆耳边小声道:“那个刘秀才,还是当初咱们才来京城那会儿,鹧鸪跟人买千张的那个。”

  安溆看她这满脸八卦的样子,同样小声问道:“做豆腐的,怎么叫秀才呢?”

  “听说是早些年跟着一个戏班子进京谋生的,会写个戏本子。后来戏班子解散了,刘秀才没钱回乡,就在郊外租了间农户院儿,操起他老家爹娘的老业。”

  “前年,他爹娘带着底下的弟妹寻了来,一家子都以做豆腐为生,还在外面买了间小院子。”

  安溆笑道:“打听得这么清楚?”

  喜鹊摆手道:“我才没有打听呢,都是听鹧鸪说的。”

  安溆点点头,“看来,你们两个有不少小秘密瞒着我。”

  “小姐,我们可没有小秘密。”鹧鸪说着走进来,不过面上好心情的笑容,一点儿都没有遮掩,然后递过来一布袋子沉甸甸的东西,“您猜这是什么?”

  布袋子能略微看出来些形状,安溆看了看,问道:“猪蹄?”

  “是的,”鹧鸪笑道:“刘秀才家不远有家杀猪的,听他说这些猪蹄都是和大肠那些一起贱卖了,我就想着让他捎一些。没想到这么半袋子,才五十文钱。”

  那是真便宜。

  话说离开老家到京城这么多天了,她们一次猪蹄都没吃过呢。

  安溆叫喜鹊把猪蹄提了,说道:“我们两个先回家,给你做猪蹄焖黄豆去。”

  鹧鸪忙道:“奴婢还想吃酱猪蹄。”

  “行,看在你这么上道的找来猪蹄的份上,都做。”

  ———

  一进家门,就看见正打扫院子的两个男孩,安溆向他们招了招手。

  喜鹊则抱着那些料子,先走去给林氏送了。

  严晷手里拿着个扫帚,看着这个可以称一句大嫂的女人,一会儿才拖着扫帚走过来。

  “有什么事吗?”他问道。

  四五岁虎头虎脑特别可爱的严准双手背后,却是往边上站了站,把他刚从花圃里扒出来的草藏起来。

  “你们没事吗?”安溆问道。

  严晷听了,直接道:“我可以给你帮忙。”

  “那就好,”安溆笑道:“你们来厨房,帮我烧火。”

  严晷噔噔噔跑到一边,将扫帚放好了,才拉着小弟的手跟过去。

  安溆已经把半袋子猪蹄倒入一个大盆中,添进去大半盆的水在清洗。

  西大娘看了说道:“小姐,不用两个小少爷烧火,我来给您打下手。”

  “没事儿,他们这么大了,能做得来。”安溆说着,看向站在两步外不敢靠近的兄弟俩,问道:“你们在家里烧火吗?”

  严晷说道:“我会做饭。”

  严准举手:“我烧火。”

  可能是担心安溆误会,严晷接着解释道:“娘每天要洗衣裳,很忙的。”

  不是不给他们做饭吃。

  安溆好笑,宗徹这两个弟弟,还挺好玩的。

  他们都继承了林氏那双明亮的略微偏长的双眼皮眼睛,这点上,和宗徹是有些相像的。不过,这兄弟俩,整体的五官都是偏柔和的,没有宗徹那样伶俐。

  可也能看得出来,他们两个长大了同样会是大帅哥。

  “你怎么要吃这个?”严准站在边上看了会儿,小声问道。

  安溆举起来一只白嫩嫩的猪蹄,笑问道:“这个吗?”

  “嗯,猪蹄脏,没人要,我馋肉了,娘就做这个。”小家伙又说道,皱着小小的眉骨,“没有猪肉好吃。”

  “那我今天做的,肯定比猪肉好吃,叫你们都吃不够。”

  林氏站在厨房外面,听到这些话,跟一旁刚回来的宗徹道:“大妮真是个好姑娘。”

  宗徹面无表情,道:“她现在叫安溆。”

  林氏不知道怎么又说错了话,但是看着儿子冷冰冰的神色,更有些手足无措。

  宗徹说道:“我以前想吃肉的时候,连猪大肠都没得吃。”

  林氏的眼眶红了,低声道:“是娘对不起你。”

  但是宗家的那些钱,她一点都没带走,安老四当初信誓旦旦的,说一定会将徹儿当作亲生的对待。

  宗徹却一点都不在乎她的愧疚,道:“你马上就可以对得起我了。”

  林氏疑惑地看向儿子。

  宗徹往外走了几步,林氏跟上来,“你说需要娘做什么?”

  宗徹看她一眼,道:“以后若是有人请你出门,尽管表现出我很孝顺你的样子。不过,我也不想欠你,你这段时间,最好别给你那两个儿子置办好衣物。以后我如果离开京城,会把他们带走。”

  林氏不太明白,说道:“大,溆儿她才让人给我送了很多上好的料子。”

  “她不知道这些,你也不需要让她知道。”宗徹看着林氏,“其实你们母子三人都可以留在京城,倒不是什么危险的事。”

  林氏忙道:“徹儿,娘都听你的安排,你说怎么好,我就怎么做。”

  宗徹笑了笑,有些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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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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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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