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松了口气,原想着将环在焦顺腰间的手撤回来,但转念又一想,若真如焦顺所言,早些变得熟悉亲近起来就能解决问题,自己也岂不就能尽早抽身了?
于是暗咬银牙,又强行忍了下来。
两人便就这般徜徉在京城的大街小巷,每到经过什么特殊建筑、景物的时候,焦顺就会用两条长腿支着自行车,指指点点高谈阔论,大谈那些建筑景物背后的典故。
直到路过钟鼓楼时,他才突然改了套路,停下车回头笑问黛玉:“这钟鼓楼你应该不陌生吧,可知其中有什么典故?”
“钟鼓楼的典故?”
林黛玉望着那钟鼓楼道:“要说钟鼓楼最知名的典故,那应该就是铸钟娘娘了吧?”
铸钟娘娘是在京城广为流传的故事,传说钟鼓楼刚建成的时候,一直没有寻到足以匹配的巨大挂钟,所以皇帝下旨召集能工巧匠,要造一口两万斤的大钟。
然而第一次铸造出来的钟却失败了。
皇帝因此勃然大怒,严令铸钟匠人三个月内,务必要造出一口令朝廷满意的大钟,否则所有人格杀勿论。
结果铸钟匠人们铸了化、化了铸,却始终也没能造出令人满意的挂钟。
最后一天所有人都以为死到临头的时候,大匠的女儿来到了铸钟现场,趁其不备跳入烘炉当中,以身献祭,终于使得这口大钟功德圆满。
听林黛玉将这个故事删繁就简的讲了一遍,焦顺无奈摇头道:“其实全国各地都有这样的故事,人们津津乐道代代相传,就好像是真的一样——但说到底,不过是外行人难以理解这些堪称奇迹的东西,究竟是怎么造出来的,又不愿承认匠人的智慧与能力比自己强,所以就认定了这必是贪天之功。”
“于是便编出各种故事来,且里面还存了三六九等,譬如说出场的是个书生,那必是智慧指引;若是匠人的妻女,那就多半就只能肉身献祭了。”
“呵呵~总之不管怎么说,就是不肯承认匠人们的才智与功绩!”
说着,他抬手指着楼顶豪情万丈的道:“我焦某人眼下要做的,就是把这些铸钟娘娘们拉下来,让后世记住真正该记住的人!”
林黛玉眼瞧着他意气风发的样子,脑海中却不由浮现起了贾宝玉的‘音容笑貌’。
过往她一直都觉得,男人未必就非要去建功立业,平平澹澹的过日子也挺好的,但是现在么……
经历了父亲险些声名受损的事儿,林黛玉对于权利二字有了更真切的认识,虽不至于因此变的利欲熏心,但再对比起焦顺与贾宝玉来,却明显是高下立判。
从钟鼓楼左近离开后,眼瞅着天色见热,焦顺额头鬓角尽是汗水。
他胡乱用袖子抹了把,回头对林黛玉道:“这天儿也忒热了,要不然咱们找个地方先歇歇脚?”
林黛玉自然不会有异议。
于是焦顺便寻了处茶摊,与林黛玉捡着僻静的位置相对而坐。
等茶博士将茶水端上来,林黛玉明显有些不喜,打量着那飘在半当中浮浮沉沉的茶叶梗直皱眉头。
焦顺见状,便干脆将她那一碗也仰头灌了下去,然后起身道:“你在这里稍候,我去买点儿东西就回来。”
林黛玉都来不及反应,他便大步流星的往街对面行去。
方才两个人时还不觉得如何,这陡然间只剩下自己,林黛玉便觉得浑身不自在,就好像街上的人全都在看自己一样,哪哪儿都不得劲儿。
毕竟长这么大,她还是头一回独自坐在人来人往的街头,也亏她不是个怯懦之人,这才能羊装无事的坐在那里。
但只是片刻功夫,她手心额头上便也见了汗。
正如坐针毡,就见焦顺又大步流星的折了回来,林黛玉如蒙大赦,下意识起身相迎,待等看到焦顺手里端着的,并不是预料中的饮品,而是两碗凉粉时,林黛玉也只是微微蹙眉,便准备伸手接过其中一碗。
谁知焦顺压根没有理会她伸过去的素白小手,将那两只碗往桌上一放,捏着汤匙便开始大快朵颐。
等吃完了一碗,他边将空碗和另一碗凉粉交换位置,边对林黛玉解释道:“我小时候就爱吃这个,那时就想着以后有了钱定要敞开了吃,一次吃上两大碗才算过瘾!”
林黛玉心下着恼,便只是冷冷的看着他,沉默以对。
“哈哈哈~”
不想焦顺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然后起身走向了茶摊外面。
林黛玉一颗心登时又提到了嗓子眼,还以为焦顺又要离开呢。
结果就见焦顺从前车筐里拿出一个桶状的小食盒,提着折回来,笑吟吟的往往林黛玉面前一放,然后边拧盖子边道:“你这身子骨着实有些弱,越是大热天的更不敢多吃凉的,否则外热内冷的一激,怕是回去就要病倒了。”
说着,揭开了盖子:“喏,我昨天回去后,特意命人提前炖出来的猪骨沙葛汤,最是降火清热、祛湿健脾——而且我还特意让人滤去了九成九的油腥,拿来润嗓子也是极好的。”
林黛玉这才知道,他方才是在故意逗弄自己,当下先是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低头看看依旧冒着热气的猪骨沙葛汤,旋即又闷闷道了一声谢。
等焦顺吃完了凉粉,她这边也用的差不多了,便拿出帕子来优雅的沾去了唇角的湿痕。
重新将手帕叠好,她正要贴身收起来,忽就见一只大手摊开在面前。
“借我用用。”
只听焦顺埋怨道:“光顾着要给你带汤了,一时竟倒忘了带帕子出门。”
想到沿途曾几次见他用袖子擦汗,林黛玉倒是并未怀疑这话,因此略一犹豫,还是将帕子递了过去。
焦顺顺手展开胡乱抹了把嘴,顺手就将那帕子塞进了自己袖筒里,然后起身道:“走吧,方才瞧见那边儿有不少摊贩,我领你过去随便逛逛。”
林黛玉因被他昧下了帕子,正心情不好的撅着嘴想要唱两句反调,却见焦顺已经毫不犹豫的走出了茶摊。
想到方才自己一个人留在这里时,那种惴惴不安如芒在背的感觉,林黛玉一咬银牙,也忙快步跟了出去。
两人拐过街角,就到了一处嘈杂所在。
沿途两侧几乎摆满了各种摊子,叫卖呼喊之声络绎不绝。
林黛玉原有些嫌弃这里脏乱,但被焦顺拉着瞧了几处稀罕,渐渐的也就忘了什么脏不脏的,甚至主动在一处吹糖人的摊子前停了下来。
因相中了其中一个糖人,她正犹豫要不要找焦顺借钱买下来,就见焦顺指着独轮车上一个罐子问:“这里边装的是糖稀吧?来,先给我们弄一钱银子的!”
那小贩见来了大主顾,忙眉开眼笑的应了,然后用两根半尺长的高梁秸秆,足足卷起拳头大的一团,就要递给焦顺。
“给她、给她就是。”
焦顺却一指旁边的林黛玉。
那小贩瞧出这不是一般的女卷,小心翼翼的将糖稀递了过去,又拿两根指头捏着靠中间的位置,好方便林黛玉去接。
林黛玉斜了焦顺一眼,但出于好奇还是接过了那糖稀,又顺势举到面纱前端详打量,谁知在小贩手上还十分乖巧的糖稀,这一下子登时就整个垮了下来!
“这、这怎么办?!”
林黛玉顿时慌了手脚,举着那糖稀就像是举着炸弹一样。
“别慌,看我的!”
焦顺这时一个箭步凑到近前,半蹲着身子仰头朝天张大了嘴,将掉下来的糖稀接了个正着。
林黛玉刚松了一口气,就听焦顺含湖道:“别动,你手上也沾了些。”
还没等林黛玉反应过来,手指手背上就传来了温热粗糙湿润的触感。
“你、你!”
在大庭广众之下遭遇这样的事情,林黛玉又羞又恼,直恨不能将两根高粱杆儿,连同上面的糖稀一起戳在焦顺脸上。
但想到昨天下午,早就已经有过更加难言的遭遇,如今为了手上的事情着恼,似乎又没什么道理。
最后她红着脸一咬银牙,将手里的糖稀塞给焦顺,转身快步朝前走去。
原以为焦顺肯定会追上来,谁知林黛玉走出老远,都不见焦顺从后面赶上。
她脚步渐渐迟疑起来,先是微微侧头,继而干脆转过身来往后看,但那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哪还有焦顺的踪影?
林黛玉一下子慌了,先前在茶摊时那种如芒在背的感觉再次袭来,而且这次明显还要强烈的多。
“焦、焦大哥,焦大哥?焦大哥?!”
她初时还只是悄声呼唤,见得不到回应,声音便不自觉拔高了许多。
如此一来,倒真引来了不少好奇的目光。
这下林黛玉就有些骑虎难下了,想继续呼喊又觉得羞怯,不呼唤吧,若寻不见焦顺,她怕是连回去的路都找不到。
“这儿呢!”
这时焦顺的声音如天籁般传入耳中。
林黛玉勐地转身循声望去,却见焦顺一边搅弄着手里的糖稀,一边领着个店小二往这边赶——那店小二手上,还捧着热水和一条毛巾。
“洗洗手吧。”
焦顺冲她眨了眨眼,戏谑道:“我可舔不了那么干净。”
听他还敢提起方才的事儿,刚松了口气的林黛玉不由又着恼起来,一跺脚待要转身,可眼睛却锁定在那盆清水上拔不出来。
最后绷着小脸,却还是仔细洗漱了一番。
当啷~
林黛玉刚用崭新的毛巾擦干了手,焦顺便将一枚银角子丢进了水盆里,然后不再理会千恩万谢的店小二,招呼着林黛玉继续往巷子里走。
虽然这件事让林黛玉又羞又恼,但随后她却明显放开了不少,渐渐地也敢主动跟人买东西了——当然了,砍价这种进阶技巧,她一时半刻还难以企及。
因焦顺手里忙着搅弄糖稀,并没有主动充当驮兽的自觉,化身散财童子的林黛玉很快就自食恶果,身上挂满了各色物件。
仅只是十来分钟,她便额头见汗、姣喘微微,先是后悔不该买这么多东西,又后悔方才因嫌弃那毛巾料子太差,没有将其带上。
当然了,让她最恼恨的,还是那昧下帕子的焦某人!
不过即便如此,林黛玉仍是咬牙苦撑,既不肯求助于焦顺,又不肯抛弃任何一件东西。
就这么又走了五分钟,眼见她都快被压垮了,焦顺这才笑眯眯的唤过一群孩子,让他们从小到大依次排开,每个人从林黛玉手里选一件礼物,然后再说一声‘谢谢大姐姐’。
东西很快就被分发完了,眼瞧着孩子们拿着自己的礼物欢呼雀跃的样子,林黛玉不自觉在面纱下绽放出了笑容,方才的不满也消弭了大半。
“要不要尝尝?”
这时焦顺忽然把一根高粱杆儿送到了她面前:“比一般的饴糖好吃多了。”
林黛玉定睛细瞧,才发现原本褐红色的糖稀,不知何时已经被焦顺搅弄成了象牙白。
林黛玉原本想要推辞,但想到方才焦顺刻意瞧自己的笑话,便又改了主意,先是接过了焦顺递来的糖稀,然后趁其不备,勐地将另一根高粱杆儿也抢了过去,一股脑塞进嘴里裹弄了个干净。
吐出空空如也的高粱杆之后,她看看左右无人注意,便撩起面纱露出得意的微笑。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却见焦顺将上半身微微前探,目光灼灼的道:“你嘴角还沾了些。”
林黛玉想起先前的事情,一时花容失色,忙掩着小嘴儿连连倒退。
“哈哈哈~我开玩笑的。”
焦顺哈哈一笑,拍了拍手招呼:“走了,我带你再去别处逛逛。”
林黛玉松了口气,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也不知因为什么,步态间隐隐透着三分雀跃。
说实话,焦顺这一上午的表现,与她预想中的温柔体贴形象可说是大相径庭,细想起来,甚至大多数时间都在戏弄自己,但却又出奇的并不惹人生厌。
若是没有昨天下午的经历,林黛玉说不得真就与他亲近熟悉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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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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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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