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团宠天选之女:带着菜鸟穿七零>第211章 不吉利的房子
  李欣欣却是一脸严肃:“姜晓晓同学,请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也为前线的战士做点贡献!”

  姜晓晓看李欣欣这么郑重其事的样子,噗嗤就笑了。

  李欣欣一脸不满,姜晓晓赶忙道:“哎呀,小欣欣啊,我知道你的心意,到时候我会看着安排的!”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却没打算这么做,毕竟她们都已经大三下学期了,学习是当前最要紧的事情。

  而自己要做什么,姜晓晓已经大概有了思路。

  到家后,姜晓晓就跟赵凌霄说了自己的打算,开杂货铺!

  而小到针头线脑,大到彩电缝纫机,都囊括在内的杂货铺。

  其实就是小型超市,不过如今自家的底子还不够硬,开不动超市,所以干脆开起杂货铺。

  进货还得交给赵凌霄,自己上学根本没有办法去深市,于是就把自己想到的都一一交代给他。

  于是第二天,姜晓晓就开始在业余时间寻找店铺,而赵凌霄则是出发去了深市,到了深市后,也没有顾上去服装厂,而是直接找了凯哥。

  凯哥是赵凌霄认识的人中最了解深市的,简直可以说是一个百事通:每个厂子的地址,以及厂子生产的产品中最受欢迎的是什么.....

  凯哥带着赵凌霄转了好几天,进了有小十万的货。

  而这次的进货之旅真是让赵凌霄大开眼界!

  为什么?

  因为这些东西真的很暴利!hτTΡδ://WωW.sndswx.com/

  就像是香皂,供销社卖四五毛一块,可是批发价却是一毛左右!

  而电视机、收音机虽然没有日化产品那么暴利,但是耐不住它成本高啊,所以显得赚的多,一台大概赚个三百块钱左右。

  于是赵凌霄在深市过了一把购物的瘾,深深体会到了女性朋友们购物的快乐!

  而姜晓晓这边,家里有谭姐给做饭,下课了也就不着急回家了,拿着京市地图拽着李欣欣就满街的转悠。

  在转了几天之后,终于看到了一个很满意的房子。

  这个地方恰好是个路口,而且周围住宅楼很多,非常适合开杂货铺。

  到了这个房子的门口,却看到锁着门。姜晓晓把眼凑到门缝向里看去,却看到院里碎落的瓦片,以及厚厚的尘土。

  姜晓晓站直身体,使劲眨了眨眼,又凑过去看,李欣欣看到好友的样子,也就好奇的凑过去。

  “咦,这家是没有住人啊!”

  “就是说啊!”

  正在两人还在扒门缝的时候,身后传来一个沧桑的声音:“你们在干什么!”

  两人都吓了一跳,赶忙转过身来,看到一个拄着拐棍,胡子花白的老爷爷怒视着她们。

  姜晓晓和李欣欣对视一眼,赶忙解释道:“老爷爷,我们想找一下这个房子的主人,您知道在哪里吗?”

  老爷爷吼道:“死了!”

  说完就要转身离开,姜晓晓和李欣欣赶忙追上去:“老爷爷,我们是想租这个房子,这房子的主人真的不在了吗?那他家还有孩子在吗?”

  老爷爷停下脚步:“租房子?”

  两人忙不迭的点头,生怕老爷爷不信,姜晓晓又加了一句:“也可以买”。

  老爷爷捋了捋胡须,问道:“这破房子能做什么?做生意?”

  “嗯,想做点生意。”

  老爷子听完就摆了摆手,走了。

  两人呆了,这是什么情况?

  看老爷子的样子是不想说,所以姜晓晓和李欣欣也没有追上去,打算是去找邻居打听打听。

  可是打听来的结果却出乎两人的意料,听邻居的意思,这房子的主人就是那个白胡子老爷爷呀!

  可为什么他会说这主人死了呢?

  这不是咒自己吗!

  于是两人又问了老爷爷现在住的地址,便一路打听着过去了。

  老到了后发现,爷爷现在住着的地方也上着锁,房子很破旧,地方狭小。也不知道为什么老人放着大房子不住偏偏要住这里。

  两人等了一会儿也不见老爷爷回来,看天色已经暗了,于是就回家了。

  第二天,两人一下课就赶到老爷爷的小房子里。

  今天运气比较好,老人在家,看到两人找过来也不意外,只看了两人一眼后,就忙自己的事情了。

  两人有些尴尬的站在那里。

  老人正在淘米,看着那颜色有点不正常的糙米,姜晓晓道:“老爷爷,你这个米好像坏了吧!”

  老人淘米的手顿了一下,就多又淘洗了几遍。

  姜晓晓又说道:“老爷爷,这米发霉了就不能吃了,有毒,会吃坏身体的!”

  可老爷爷就当两人不存在般,把淘好的米加水放到了灶上。

  李欣欣有些不知所措,姜晓晓却不能当着人的面从空间里掏米给老爷爷吃,于是就让李欣欣待在原地,自己跑着离开了。

  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掏出5斤糙米,2斤小米,又拿了几个咸鸭蛋,就回到了老爷爷家里。

  回到院里却发现院里已经没有了老爷爷,于是看向李欣欣,李欣欣指了指屋里。

  姜晓晓就趁老爷爷不在,把锅端下来,换掉了锅里的米,重新煮上。

  因为家里只有一个灶,煮饭就不能炒菜,所以姜晓晓才拿了几个咸鸭蛋出来,剥好放在碗里,就拉着李欣欣走了。

  米香味逐渐飘散,老爷子出来搅搅锅,才发现锅里的米被换了。

  还看到了旁边那两袋子粮食,抬头看看门口,又转身回了屋里。

  接下来的两天,姜晓晓都是一个人来的,每次来,不是带点粮食,就是带点卤肉。

  老爷子终于忍不住了,叫住了姜晓晓道:“姑娘,别白费心思了!那房子我不会卖也不会租的!”

  姜晓晓坐到老爷子的对面,问道:“老爷爷,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老爷子的嘴又成了闷葫芦,一句不吭。

  姜晓晓没办法,就把自己的想法说了说:“老爷爷,您要是对那房子还有感情,我不买,只租行吗?等我不租了,保管给您修的好好的!”

  老爷子看姜晓晓一直盯着自己,她的诚意自己是看到了。可是自己仍旧是不愿意出租,于是道:“姑娘,我知道你是个好的,可是啊,那房子不吉利!

  你啊,还是换别的地方看看吧,这街上的房子多着呢,何必非要盯着这一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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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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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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