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其它小说>快穿死后大佬为我痛哭流涕>第213章 我是小乞儿14
  狗儿局促不已,这件衣服穿在身上,他能依稀感觉出比小猫儿送给他的那件还要好,布料柔软,穿在身上又轻又舒服,更是要比自己总是穿着的大袍子要舒服千倍万倍。

  可是,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狗儿却觉得这件衣服奇奇怪怪的,领口处开的有些大了,可以露出大片锁骨,屁股处又有些绷紧……

  总而言之,是让人很不自在却很能显出身材的款式。

  怜君阁给忘忧订做的衣服大都是这种样式,忘忧也没办法,只好给狗儿挑了一件不是那么暴露的给他,却没想到刚开始裹在大袍子里,看起来干干瘪瘪的小乞丐身材居然还很不错,前凸后翘的,衬得衣服很合身。

  察觉到忘忧公子一直直愣愣地看着他,从来都活在别人质疑声中的小乞丐立马不自信地垮下了肩膀,手指紧紧揪着衣角,像是要恨不得把自己藏起来一样。

  “……是不是很难看?”狗儿小声道,“我早就说过了的,这件衣服太贵了,很不适合我。我还是穿我那件袍子就好了。”

  越到最后,狗儿的声音变得越小,因为他发现忘忧的脸色虽然没变,但是眼神里却透着满满的不赞同。

  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句话,但是忘忧却从里面听出了小乞丐满满的自卑感,他像是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小乌龟,他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是好是坏,于是试探着伸出头,但是仍然随时保持警惕,只要碰上一点儿让他接受不了的事就会缩到自己的壳里,再也不出来了。

  “那件袍子已经被我扔了。”忘忧虽然看起来温温柔柔的,但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个人面冷心冷,是个刀枪不入的,很难有人能够打动他,更别提还要他主动去关心一个人且照顾别人的自尊心了。

  狗儿从一开始就是例外了。

  忘忧笑笑,脸上也浮现了几抹薄红,不食人间烟火的脱俗感少了许多,像是仙人跌落了凡尘。

  “这件衣服很衬你,你穿上真的很好看,往后就这么穿。”

  被自己的公子夸了,偏偏公子还是个不可多得的大美人,小乞丐心里满满胀胀的,脸蛋通红,像是吃了一大勺蜂蜜那么甜。

  他自卑惯了,他从来不肯照镜子,他也不知道自己的长相是有多么祸水。

  而且,小乞丐一直以来欣赏的从来都是高岭之花模样的人,例如小猫儿和忘忧,他不喜欢自己的长相,因为他觉得自己看起来妖里妖气的,没有长成男子汉大丈夫的模样,非常难看。

  他不觉得忘忧公子真的会觉得自己好看,大概是出于礼貌的客套话罢了,但是狗儿还是很开心,因为这是他从小到大接收到的为数不多的善意。

  狗儿看了看忘忧身上穿的薄衫,又看看自己的,觉得自己既然当了公子的侍从,衣着方面确实需要好好注意些了,否则也会丢公子的面子。

  衣服穿着丑些便丑些,干干净净就好,他绝对不会让公子因为这些不必要的事情蒙羞的。

  狗儿赶紧点了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忘忧这才高兴了些。

  他又思量了下,先前因为不喜欢和他人离得太近,忘忧便打算不让狗儿住的离他太近,又或者打算将他送去别的地方。蜀南文学

  现在忘忧又改变主意了,他忍不住去瞄小乞丐的容貌,再一次被晃花了眼。

  这种人……比自己漂亮很多倍,他大概不会眼瞎地跑来欺负自己吧。

  更何况,他看起来细胳膊细腿的,若是真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自己应该可以轻而易举地制服他。

  和自己比起来,现在不安全的明显是小乞丐了,他哪里能想到,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小乞丐居然这么漂亮,自己甚至还把人带回了吃人不吐骨头的青楼,这副祸水似的模样将来还不知万要惹出多少祸端呢。

  还是救了一个麻烦精呢……算了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既然已经决定将人留在身边,他也不能食言。

  忘忧下定了决心。

  “之前说好给你一个家的,往后你就跟着我住吧……不过我这人不太喜欢和别人相距太近,今后我住里屋,你便住在外屋,彼此之间还算有个照应。这样的安排你还满意吗……”

  说到这,忘忧顿了下,因为他发觉自己居然还不知道小乞丐的名字。

  忘忧:“你叫什么名字?”

  小乞丐还是很不好意思,他虽然觉得自己的名字没什么丢脸的,但是这样的名字若是从清风霁月的忘忧公子嘴里说出来,他觉得很是格格不入。

  架不住忘忧询问的眼神,狗儿脸都红了,他咬了咬自己的嘴唇,小声道,“公子叫我狗儿就好。”

  “狗儿?”忘忧将这名字翻来覆去地咀嚼了几遍,脸上的表情有些不太满意。他并不是嫌弃小乞丐的名字难听,只是他觉得,狗儿这个名字的命格有些低贱,往后说出去大概也会遭人耻笑的。

  看着公子的神色越来越不满,狗儿不安极了。公子是嫌弃他的名字轻贱了吧?

  忘忧思索片刻才斟酌开口,“这个名字不太适合你。”

  是啊,这种俗气的名字怎么配得上眼前这个人呢?

  他知道这个年纪的小孩都有些莫名其妙的自尊心,怕他不高兴,便小心翼翼地开口,“……做我们这行的,都会为自己取个别名的。我帮你想了一个,就叫长乐好不好?”

  忘忧是根据自己的名字给他取的,一个忘忧,一个长乐,他的一生算是看到头了,但是小乞丐不一样。

  算是移情作用吧,忘忧想要弥补自己身上的缺憾,他会拼尽自己的全力让长乐过得快乐些,也算自己也没有白白来过这世界一遭了。

  “长乐……长乐!”

  得到新名字的小乞丐开心的不得了,眉梢间是满满的喜悦,看得出来,他真的很喜欢自己的新名字。

  不只是因为好听,更因为这是神仙模样的公子给他取的,他真的好喜欢哦。

  “我很喜欢这个名字,我以后就叫长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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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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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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