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向来羞于见客,但是见到吴枫在尽全力逗帆儿开心,她也不再躲躲藏藏主动过去给他添了茶水,又去厨房端了点心来给他吃。
吴枫忙站起来接过翠云手里的东西,匆匆瞥见她粉颈低垂的模样,心中暗叹她现在和第一次见面时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吴枫第一次见翠云的时候,她不仅衣衫褴褛,还被林清伟打得鼻青脸肿。现在的她衣着干净整齐,人也精神不少,他心想温少爷倒是没有帮错人,林姑娘一家人都心地不错,不然也不会将翠云母子照顾得这般好。
他将杯子里的茶水一饮而尽后,继续干活,结束后将院子收拾干净,就想要回去。虽然天已经快黑了,但是他仗着自身武艺高强,并不在意,仍想连夜赶回城里。
林老太太见自家儿子不肯干的那些粗活,都被吴枫一一做完了,哪里肯这么放他回去,直接关了大门,让他吃完饭留宿一晚再走。
吴枫拗不过林老太太,只能留下来,只是仍不肯上桌吃饭,
林清芮特意为他多做了两个菜,见状笑道:“吴大哥,您就和我们坐在一起吃饭吧,不然我就去外面陪您蹲着吃。”
吴陪着温颂煜在沈府守规矩惯了,其实他本性是个大大咧咧的人,听她这么说,便不再执着,坐到桌子边吃起饭来。林慕宁给他倒了杯酒,他也豪爽地端起来喝了。
只是第二天天还没亮,他便起床悄悄离开了。
自吴枫走后,帆儿每天读书写字之余,便有了玩耍嬉戏的地方,皮肤也晒黑了一些,不像之前那般苍白毫无血色了。虽然还是不爱说话,但是一天比一天活泼起来了。
林慕宁也渐渐发现读书疲倦了,有个小孩子听自己吹吹牛也挺不错的。而且帆儿写出来的蚯蚓一般歪歪扭扭的字,还可逗他笑一笑。
林清芮则每天干完家务活便坐在秋千上晒太阳,春日的阳光暖洋洋地照在身上,她边看着院子里的小鸡四处觅食,边慢悠悠地荡秋千,感到无比惬意。
其实现在连家务她都要抢着才能做,因为翠云总是在她还没起床的时候,便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连她的衣服都拿去洗。
林清芮被逼得每天换下来的衣服不是当场拿去洗,就藏起来,免得翠云又悄悄拿去洗。
还好每天小喜都会过来学双面绣,不然林清芮都想就此当一条咸鱼算了。
自从她们搬回老宅后,小喜比林清芮还开心,因为她现在串门更方便了。除了吃饭睡觉时间外,其他时间她都恨不得待在林家不走。
村长媳妇从未责怪过小喜整天不着家,有时还会催促她早点过去。在她看来,儿媳妇能学一门手艺是好事。
“好了,我会的都已经教给你了,剩下的你自己练吧。”
这一个月里林清芮陆陆续续地把诀窍教完了,剩下的就是不停的琢磨和练习了。
双面绣藏线是最困难的,小喜试了很多次还是有破绽,便逐渐没了耐心。
沈夫人当初没让她们几个跟着学双面绣的时候,她心中还有些不服气,现在却有些恨自己多嘴提出来要学了。虽然双面绣值钱,但是就是一个扇面也要绣好几天呢,太辛苦了。
翠云还在认认真真地坐在绣棚旁边,小喜已经荡起秋千来了,过了新鲜劲后,秋千也有些没意思了。
林清芮看了一眼旁边百无聊赖的小喜,想想赶集的日子要到了,便笑道:“明日我要去一趟镇上,你去不去?”
小喜闻言跳下秋千欢呼起来:“当然去了,我让刘卓送我们!”
林清芮原本还想着要坐牛车去,但是小喜这么说也就任由她了,虽然牛车少颠簸一些,但是到底没有马车快。
以前跟着林老太太去赶集,林清芮的注意力都在卖东西上,这次细心观察下来,她才发现来赶集都是女人居多。
之前在奉安县的时候,她就发现这个地方男女大防没那么严重。
居家过日子,所需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大多是女人出来采买。
而女人嘛,不管高矮胖瘦、贫富贵贱,都是爱美的。
尹桥镇由于地方比较小,来卖胭脂水粉的,只有一个卖货郎,而且货品也有限。
想到双面绣在这个小地方卖不上价,糕点的话天气渐渐热了,怕放坏了,所以她决定先从胭脂水粉开始试试水。
这些东西要是实在卖不出去砸手里的话,还可以送人。
说干就干,眼下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林清芮便天天漫山遍野地跑,到处去采摘各种花朵。
翠云是个闲不住的人,见她出门便要跟着去,看到蕨菜等野菜便摘回去,用水煮了泡几天,加上香油拌了也是一道菜。蜀南文学
她一开始不知道林清芮要做什么,后来见她每天在家里捣鼓不停,耗费的花很多,她就趁林清芮还没起床就摸黑出发了,给她摘了带露水的鲜花回来。
林清芮担心她太劳累,总劝她多休息,但是后来见她有事做,面色反而越来越红润,也就任由她去了。
“小喜倒是有两天没来了。”
夜晚,在摇曳的烛光下,翠云手中的线上下穿梭着,眼看着她的第一幅双面绣就要完成了,她突然想起小喜来。
“可能是帮她婆婆播种去了吧。”眼下正是播稻种的季节,林清芮最近每次出门都能看到大家在田里忙活着,连山上的野菜都没什么人去摘了。
林老太太闻言突然笑了,说:“你个傻孩子,小喜她有了,她婆婆宝贝她还来不及呢,哪舍得让她下地干活。”
“有什么了?”林清芮一头雾水,看见翠云羞怯地低下头去,她愣了愣才反应过来,是了,小喜成亲也有一段时间了,难怪最近不来了。
她心里突然有种异样的感觉,毕竟在她原来那个世界,小喜这个年龄才刚刚高中毕业呢,在这里却要当母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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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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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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