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从大学教师开始>第二十六章 搬家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沈光林买到房子的喜悦第一时间就要找人分享,不过他找的不是妹妹李莉,而是小姐姐李蓉。

  毕竟,妹妹李莉对物质条件并不在乎,虽然牛肉她也没少吃。小姐姐就不一样了,总是她在抱怨沈光林的房子太小了,不是生活中预期的样子。

  “小姐姐,我在水磨胡同买了个院子?”

  “买就买呗,跟我说干啥。”

  小姐姐正在宿舍里弯腰炒菜,后背腰线那里露出一条洁白,似乎还能看到两个“腰窝”,哎呀,又口干舌燥了。

  春天是思春的季节,罪过,罪过。

  “我说我买了一套房子你咋不为我高兴呢?”沈光林很疑惑,房子不一直都是关系国计民生安居乐业的大事吗,她怎么能无动于衷呢。

  “你买房子关我…你说啥,你买了个房子!在哪?你终于知道你的狗窝小了呀。”小姐姐也是后知后觉,这才反应过来沈光林又添置了一件大宗商品。

  “不对哎,沈光林,买房子要不少钱吧,你哪里来的钱?”小姐姐看样子也不傻,她知道组织给了沈老师一些钱,可是,那些钱干不了这么多事吧。

  沈光林当然想过这个问题。

  于是,他从书桌里拿出一叠帮其他老师翻译的论文,“看到这个了没?这是收费的,我修改翻译后投递到国外的刊物,这玩意就可以问老师们收钱了。”

  “稿费?”

  “嗯,也可以说算是吧。”

  沈光林不好解释怎么回事,毕竟靠吃拿卡要赚钱的方式并不光彩,小姐姐能够理解并自行脑补那就最好了。

  “哦,那没事了。”

  小姐姐很平静的接受了这件事,似乎,有了稿费能够支撑买自行车买电视买冰箱买房子,这一切都是应该的。

  “不是,小姐姐,你咋不接着问了呢?”沈光林还准备了其他说辞呢。

  “我问啥呀,问你拿到的稿费是多少钱吗?我才不给你这个显摆的机会呢,实话告诉你,我妈妈有个好友叫做刘绍堂,,他就是个作家,写稿子收入高这个事我是知道的。”

  李蓉说的这个刘绍堂确实是一位很有名的荷花淀派作家,号称“大运河之子”。

  他曾经在1960年以前发表过4篇文章,共得到稿费18000元,很是烧包。

  有钱了之后他立刻就花2500块买了一处毗邻中南海的院子,跟他小说里写的一样:“住房五间,厨房一间,厕所一间,堆房一间,并有五棵枣树和五棵槐树。”

  后来,他还曾经喊出过“为三万元稿费而奋斗“的口号。

  作家么,大都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手里的存款竟然还有2300。

  这位奇人沈光林真想认识一下了,而且听小姐姐说他现在还是《京城文学》的编委了呢,光林哥也可以向他投稿的。

  沈光林确实写了不少文稿,可惜都是英文版的,投稿不仅没钱拿,有些想出版还要自己掏钱。

  这个事情就不仔细说了,李蓉能够自行理解不去追究就好。

  那套房子是腾空出来了,不过还需要修缮。

  沈光林又留给苏有朋1000块钱用于修缮,应该足够了。

  买六套房共花费人民币不到一万元,哎呀,现在房价真便宜。

  不过,现在的钱很重要,还是一定要忍住,手里的美元已经不到三万了。

  搬家之前,李蓉小姐姐当然是要过去实地考察的,她决定也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间。

  至于为什么,这谁知道呢。

  哎呀呀,急迫的心情简直一刻都等不了。

  虽然学校距离新家距离不远,但是自行车仍然得派上用场。

  春日昭昭,柳絮纷飞,一对自行车上男女的欢声笑语就是整个春天。

  新房子很快就到了。

  “这么大吗?”小姐姐表示很惊讶,这可比她家的那个二层小楼面积大多了。

  “那是,房间多才好住人啊,我还可以生一堆孩子,每个孩子一间房。”沈光林对自己的第一套房子还是很满意的。

  “你媳妇怕不是母猪哦。”小姐姐笑了。

  “你不能这么说妹妹。”

  “滚!”

  把自行车丢给李蓉扶着,沈光林上前就去推大门:

  “叮叮叮咚,欢迎光临!”

  很尴尬,跟随着开门扑面而来的是一股腐烂的恶臭气息,这是一种别样的热哄哄的臭味。

  这股味道就是从院子里传出来的,就好像专门来迎接他们的一样。

  这是什么味?

  沈光林带着李蓉进到院子里,四周一看,这个院子跟以前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中间的两座假山还是在,枣树,石榴树也都得以保留。

  不过,原来院子里那些杂乱无章的地面都被收拾干净了,还用条石圈起来。

  原来,是黄牛哥小苏带着另外两个年轻男子正在刨地,整个院子大概分割成了四五块大小不一的地块,其中每一个地块里都有一个粪堆。

  臭味就是从这里发散出来的。

  “你们在干什么?”んτΤΡS://Www.sndswx.com/

  “你们在种菜呀!”

  沈光林和李蓉同时发出了惊呼。

  这就是有生活体验和没生活体验的差别了。

  沈光林虽然是农村户口,家里有房也有田,风景乐无边,但是他从来没有干过农活,完全就是城市里长大的孩子,甚至分不清麦苗和韭菜的区别。

  李蓉从小就是城市户口,也算“锦衣玉食”。

  但是老李家也有自食其力的部分,因为她家楼下就有一块菜地。

  在这里,无论老李还是宋阿姨,无论李蓉还是李莉,他们都是要干点农活的。

  自己家里种的菜,吃起来更加香甜。

  因此,李蓉看到菜园子自然就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苏有朋这是个什么情况?不仅会做黄牛,会做房产中介,现在竟然还会种菜?

  要不,你做主角算了!

  看看,名字起的也牛逼,按照这个名字的发展轨迹,再过8年就可以组团出道成名了。

  苏有朋确实会耕作技能,毕竟他作为知识分子下乡那么多年,要是再学不会种田的话早都饿死了。

  下乡青年的苦,谁受谁清楚。

  “沈老师,小嫂子,你们来了。”

  苏有朋和另外两个小伙子正干的热火朝天,他们进来的时候正咔咔拿着镐头刨土呢。

  “我说小苏,你说话就说话,不要给人胡乱加称谓,要是实在不知道该叫什么,你可以叫我名字,蓉蓉你可以叫她姐,毕竟我也是叫她小姐姐的,其他的称谓不要乱喊,因为我将来还是要...”

  “闭嘴!”李蓉没有制止刚才苏有朋的话,反而不想让沈光林继续“胡说”了。

  “沈老师,我今年都已经28了,我看蓉蓉姐都没过20,我这样叫她姐,这不合适吧。”

  “行了行了,你爱咋叫就咋叫。不过,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呢?这院子整的我都不认识了。”

  说起新院子,苏有朋来了兴致:

  “光林哥,你看到了没,现在每个房间我都帮你收拾好了,地板全部铺的大青砖,我从西苑那边的老城墙拉来的;墙面我也都帮你粉过了;门没有换,我看着质量还行,这都上百年了也没变形,玻璃我也都帮你换成新的了,重新刷油漆之后就跟新的一样......”

  “我不是说那个,我说你们现在在干啥呢?”沈光林不是很喜欢这个种菜的原生态味道。

  “不是您说要把中间这个大青石搬开么,我就寻思着连着院子也一起捯饬一下算了,这么大的院子,不种点菜可惜了,别看这点活,还挺磨人的,昨天干了一天,今天还没干完……”

  我去,这活干的好有主观能动性!

  原本按照沈光林的规划,院子里布置几个停车位,然后再弄个花园鱼塘之类呢,现在可好,成一菜地了。

  “这一圈石头哪儿来的?怎么还带雕花的,纹饰这么精美?”沈光林发现了菜园子的围挡不一般。

  “大部分是原本院子里就有的,也有在门口外面捡到的,往田地里去的路边全是这种石头,带字的我怕不吉利就没敢要。”

  沈光林明白了,这怕又是文物吧。

  现在的圆明园遗址里确实有很多正在种植的田地,农民种田的时候会把“烂石头”给挑出来放在路边,好的石头大都搬回家当地梁地基去了。

  “带字的石头在哪,带我去看看。”

  “这个,我整理房子的时候发现有间房的墙上就有一个,不过不是墓碑,上面有首诗。”

  这事新奇呀,赶紧去瞅瞅。

  真的是一首诗。

  “此日乾隆夕,明朝嘉庆年。

  古今难得者,天地锡恩然。

  父母敢言谢,心神增益虔。

  近成老人说,云十幸能全。”

  十全老人的佳作?果真是有价值的文物啊,估计用不了几年这些都会被收回去。

  “很不错,我喜欢那些带字的带花的,以后在外面捡回来后就铺设在小路的两边吧,我研究一下都有什么文字。”

  文物保护的路还有很长一段要走。

  ......

  接下来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搬家了。

  别看沈光林穿越过来的时间不长,积攒的东西却蛮多。

  不过还好他的号召力足够强,而且班级里男同学也多,距离近,也不用找车,大家人抬肩抗的就拿过去了。

  就连冰箱都是人扛着抬过去的,六位小伙子直接顶在肩膀上,一路伴随着音乐,浩浩荡荡。

  搬家的话肯定是要有乔迁之喜的,蓉蓉小姐姐甚至拿出了女主人的架势,招待所有人吃了一顿丰盛的牛肉面。

  牛肉是现成的,切块炖起,再放上几个土豆。

  面条现做,有宋小雨这个面食专家在,切出来的宽面条很有卖相,窄宽一致,厚薄均匀。

  这顿饭吃的那叫一个热火朝天,苏有朋带着他的两个朋友也是忙里忙外,浑然看不出这是一个票贩子团伙。

  苏有朋的两个朋友也是有名字的,一个叫做顺子,一个叫做二楞,一听就是马仔的命,很听话,尤其二楞,个子不高,但是人很敦实,一脸凶相。

  大家吃过了面,一些人回学校去了,剩下的人就要继续干活了。

  因为,他们准备开棺,哦,搬开堵住地下室的石头了。

  这样的大青石想搬运并不容易,需要借助井架轱辘和手动葫芦。

  机械的力量总是比人大,堵在地下室门口的巨石很快就被搬走并立在一旁。

  大家蜂拥下去探宝,然后失望而归,一堆破木头而已,原来地主老财的家里也就那样呀。

  不过也不是没有惊喜,那就是南房的布局,靠外马路的墙面竟然是另外修筑的,只要拆除之后就是门面,果然是前店后厂的布局。

  只可惜,现在还没开放个体户,就是有门面也是不能经营的,沈光林也没打算真的去做生意,还是做大学教师这份比较有前途的职业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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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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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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