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从大学教师开始>第五十二章 撞车
  第二日是星期天,难得的放假日。

  没有错,这个年代是单休日,学校周六也是要上课的。

  一周能够有一天的休息时间已经不错了。

  原本寂静的校园,在这一天终于变的喧嚣起来。

  未名湖畔挤满了散心和吟湿的浪人,搞得昆虫们都无法安心交配了,实在是太吵闹,搞不好还会被人一屁股给惨死在草丛里头。

  而打扮一新的沈光林,上身挺括的T恤衫,下身直筒牛仔裤,脚下白色回力运动鞋,一副英姿飒爽的样子准时出现在李莉楼下。

  沈光林的帅,与时代不同,跟自行车无关。

  这个年代最流行的其实是海魂衫,就是那种一道蓝一道白的衣服,即使到了后世这种朴素的风格也是流行的,很多情侣都喜欢穿。

  但是,在这个年代,有这样的花色已经算是繁复了,脱离黑灰不容易的。

  当然,夏天属于年轻人时尚的还有另一种衣服,那就是“的确良”。

  这种衣服更容易上色,而且不容易掉,更加鲜艳。

  在1976年之前,人们穿的、盖的几乎全都是棉制品。

  后来,国家认识到,要解决老百姓穿得暖、穿得好的问题,就必须引进新的材料。

  为了腾出种植棉花的田地,用来增加粮食和蔬菜的土地种植面积,从1977年开始,全国大量的进口了化纤生产设备,从而引发了国人在“穿衣”上的重大革命。

  于是,许多工厂开足马力生产大量的涤纶,再用涤纶织出“的确良”布匹。

  然后,人们把“的确良”买回去自己加工成衣服。

  在这个年代,人们认为“的确良”比纯棉要好,这玩意更高级。

  等人们开始认识到还是纯棉更好的时候,已经是90年代中后期了。

  跟棉布相比,“的确良”的布挺括不皱、结实耐用,所以,这就是好布。

  这个时候的男子,标准的帅哥形象是:脚踏一双白球鞋,穿条蓝布裤,上身一件顺滑的“的确良”。

  如果再理个寸头往街边上一站,就是彻头彻尾的“酷炫帅哥”一枚。

  而正处于豆蔻年华的女孩儿家,自然也是紧跟潮流的。

  她们喜欢穿红蓝相间的碎花长裙,边角上还小心翼翼地打了褶,可美了呢。

  而最会装扮的姑娘则穿的是质地“的确良”的白裙子,为了防止“走光”,她们又会在里面套上一层轻纱衬裙,走起路来裙角飞扬,真的是仪态万方。

  不过,无良的风要是掀起小裙子,那就没有办法了,梦露就是这样的

  当然,“的确良”也有一些“微小”的瑕疵。

  比如,穿在身上不够贴身,也不吸汗,一出汗就粘在身上了,像烙饼一样。

  而且,“的确良”一旦遇上水,透明性极强。

  一到下雨天,爱美的女孩们淋了雨就要抱着胸脯走路了。

  这是男人们的福利,所以他们更加喜欢女孩子淋雨一直走。

  淋雨一直走,

  是一颗宝石就该闪烁。

  人都应该有梦。

  ......

  沈光林唯一顺应时代潮流的就是他穿了一双回力鞋。

  这是球鞋中真正的“大哥大”。

  高腰厚底的,内侧有个半月型的红色标志,内踝骨位置有一块纪念章大小的白色圆形皮子,这是一个作健美状的裸体男子压模图案。

  王硕曾经说过:‘文革’时社会秩序大乱,这款鞋和军帽一样是小流氓抢劫的主要目标。

  经常看到某帅哥穿着‘回力’神气地出去了,回来光着脚,鞋让人扒了。

  穿“回力”固然可以抖“俏”,但和戴军帽一样,危险系数也跟着陡增,从某种意义上说,“回力”是一款能让孩子的神气感和恐惧感同时迸发的球鞋。

  ......

  李莉下来了,背着书包。

  俩人不是出去玩的,而是上自习的。

  他们最近不在自己学校上自习了,而是跑去隔壁的五道口技校。

  京城大学还是有些女生的,长得好看的也不少。

  五道口的女生就真的拿不出手了。

  怪不得他们毕业的时候还有哭校的传统呢,很多人四年过去了,连女生的手都没有拉过,所有人一起抱头痛哭。

  李莉在五道口技巧收获了更多目光,更是人们聚焦的中心点。

  从物理楼出发,穿过蓝旗营和宿舍区就到了他们的目的地了。

  找到一间教室,也不管其他人诧异的眼神,俩人放下情侣款的书包,自得的拿出情侣款的保温杯,然后拿出书和各类资料开始学习了。

  李莉就在那里学习功课,沈光林就在那里写写画画,每个人手里抱着一些工具书。

  沈光林写字累了,还会把手放在李莉的大腿上,然后被打掉。

  没办法,李莉只能转移话题:“光林哥,你在写什么呢,又是最新的论文吗?”

  “不算是吧,天天写论文太累,我在写别的。”沈光林对李莉叫他光林哥表示很高兴,终于不是沈老师了。

  李莉接着好奇的问:“那你写了什么,莫非?是在写一封情书。”

  沈光林险些笑出来,还写情书,多老土的做法:“不是的”

  李莉撅起嘴,做出不高兴的样子,“你都不会给别人写情书的,你看看这些是什么?”

  说着她又一次拍掉了沈光林的手,然后从书包里拿出一叠信封,应该是情书,都没打开过的,看来她并没有阅读。

  “你看看!你看看!”李莉哼了一声:“你知道有多少人给我写情书吗?你一封也不写。”

  “那怎么办呢?要不,你教教我,你先给我写一封呗。”沈光林轻笑一声。

  李莉又给了一个白眼,道:“就你想的美。”ΗtτPS://Www.sndswx.com/

  “这不对哎,就兴你长得美,还不兴我想的美呀。”舔狗的功力简直无处不在。

  “讨厌。”

  沈光林确实在写论文,他在刷第二波成就了。

  尤其是开始上“老板”的课之后,他更觉得时不我待了,真的要努力的多刷成就。

  这篇论文完成的很快,但是质量很高,因此沈光林投递的也是更高端一些的期刊,虽然比不上自然和科学,但是在国际上也已经足够知名了。

  然而,就在沈光林的论文刚发出去不久,他收到了一篇重量级的修改稿。

  是一位姓李的教授送来的,他直接放到了沈光林桌面上。

  一般情况下,沈光林是不收修改文章的活了,他不是工具人。

  这位李教授之前尝到了甜头,但是又没有出钱,白嫖还不过瘾,还想再来一发。

  他才不管这些呢,直接丢你桌上,你是接也得接,不接也得接。

  沈光林无奈,只能打开来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他带来的文章竟然跟沈光林已经投递出去的论文一模一样。

  不说分毫不差,但是论文的内容和结论是大同小异的。

  撞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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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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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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